石化公共管廊一期监控系统维保项目任务书
1、任务内容
管廊一期监控平台及监控监测设备维护维修工程及日常巡检服务。 2、维护内容
本次维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徐圩新区石化公共管廊一期工程现场监控监测设备及监控设备维护维修工作、徐圩新区石化产业基地公共管理监控平台维护工作、管廊一期现场设备应急抢修工程及日常巡检服务(详见附件)。
3、巡检及维护维修工程服务
3.1乙方安排两名巡检人员负责管廊一期现场监测设备及监控的日常巡检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锁定故障。
3.2巡检人员必须具备电工证、登高证、驾驶证等证件,并应具有丰富的监控项目工程经验,在巡检工作、故障排查工作中应严格遵循各项规章制度。
3.3乙方应加强对巡检人员的安全培训、为巡检人员办理相关安全保险,并全面承担工程施工、巡检人员的安全责任。
4、相关要求
中标人需保证监控平台正常运行,现场巡检工作,监控监测设备维护维修的工程质量以及抢修的及时性,满足业主方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运维单位至少安排1人工作日全程驻场服务,运维人员无故不得擅离职守。若运维人员需请假的要提前填写请假单送至石化公司管廊事业部巡检组签批,且运维单位须派具备同等技术、资格的运维人员替班。若发现运维人员无故缺勤的,石化公司有权按500元/次进行罚款,季度
处罚3次以上的石化公司有权与运维单位解除合同。
(2)每周到监控前端(管廊架上)巡查一次(含节假日),每次巡检巡检人员需保证至少两人,巡检完成后按要求填写巡检记录单,并每周提交石化公司。每日智能化平台监控在线情况远程核查三次。
运维单位巡检车辆须加装GPS定位并由石化公司管廊事业部巡检组对其巡检工作进行监督。若发现运维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巡检的,石化公司有权按500元/次进行处罚。季度处罚超过3次的,石化公司有权与运维单位解除合同。
(3)管廊一期现场设备、监控平台出现异常情况时,运维单位须在2小时内抵达现场进行抢修。一般问题须在2小时内修复,较大材料设备更换等须在24小时内修复;因设备采购、重大施工破坏、事故以及不可抗力导致的短期内无法修复的系统故障,运维单位应及时向石化公司报告,并合理制定抢修计划报石化公司管廊事业部审批。运维单位服务水平无法达到上述要求的,石化公司有权按每延期12小时加罚1000元运维费用的标准进行处罚(不满12小时按12小时计算)。季度处罚超过3次的,石化公司有权与运维单位解除合同。
(4)运维单位保证现场巡查车辆一辆,油费、保险等相关费用需包含在报价中;巡检前须注意检查巡检车辆,包括整体外观、轮胎胎压及其它主要部件是否正常以及燃料是否充足等;检查车内灭火器、安全帽、反光三脚架、路障、安全警示标识、反光背心、绝缘手套、雨衣、急救药箱
等是否配置齐全。运维单位发现管廊现场设备、监控故障后,应立即通知石化公司管廊事业部巡检组,运维人员须及时到场排查故障,确保最快时间修复故障。故障修复后,运维单位须在当日内填写维修工单,并上报石化公司管廊事业部巡检组签字确认。维修工单每月一清,运维单位未按时提交的工单,石化公司将不予以承认。
(5)运维单位指定的巡检、维修维护、远程监控人员应该固定,不得随意更换。从事登高作业、电工作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将相关资质证书(登高作业证、电工证)在石化公司进行备份,且必须由在石化公司备份的人员进行相关维修工作。如需临时替换维修人员,必须事先在石化公司进行报备,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由运维单位负全部责任。
(6)运维单位在巡检和设备维修维护施工作业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以及我公司管理制度要求。运维单位在使用登高时须遵守登高操作规范,防止高空作业在使用中出现事故。运维单位进行与电相关的操作时,须严格遵守电工操作规程。
(7)运维单位须定期对管廊现场监测设备、监控设备箱中设备及线路进行清洁,定期对控制箱刷漆保养,将锈蚀的部分敲去,重新刷漆。
(8)运维单位须积极配合石化公司管廊巡检组处理管廊监控监控系统设备调整、配合监控调取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