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GZ010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用心、精心、决心、匠心

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 (市政府[2003]2号令)

2002年12月9日市政府第11届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人民防空工作,提高城市整体防空抗毁能力,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组织制定防空袭方案及实施计划,对重要经济目标和重点防护单位采取防护措施,组建群众防空组织,修建人民防空工程及通信、警报设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区、县级市人民防空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

计划、建设、规划、国土房管、电信、卫生、教育、广播电视、公安、市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人民防空工作。

呕心沥血整理word1

用心、精心、决心、匠心

第四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依法确定的重要经济目标和重点防护单位,应当在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本辖区的人民防空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人民防空教育计划,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做好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

人民防空法的普及、宣传、教育工作应当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计划。

第六条 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有得到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利,都必须依法履行人民防空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人民防空设施。

第二章 防空袭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市防空袭方案及实施计划,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请批准后组织实施。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市防空袭方案的要求,制定配套的防空袭 方案和实施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呕心沥血整理word2

用心、精心、决心、匠心

市、区、县级市的建设、电信、公安、环保、交通、卫生、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制定相应的防空袭保障计划,由同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汇总后, 纳入本辖区防空袭方案。

市、区、县级市的防空袭方案应当根据情况和形势的变化适时进行修订,并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八条 本市是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以下地区、目标和单位是人民防空防护重点:

(一)重要经济目标和重点防护单位集中区域; (二)市行政区域内人口密集区;

(三)重要工矿企业、科研基地、桥梁、地下铁道、交通枢纽、通信枢纽、战备物资仓库、储罐、发电厂、配电站、水库和供水、供热、供气设施等重要经济目标;

(四)党政军机关; (五)广播电视系统;

(六)其他经市人民政府、广州警备区确定的防护重点。

前款所列的人民防空防护重点的具体区域、目标和单位及其防护等级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依法拟定,并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确定。

呕心沥血整理word3

用心、精心、决心、匠心

第九条 对重要经济目标和重点防护单位集中区域及市区人口密集区,应当在编制人民防空 工程建设规划中采取重点防护措施,合理安排建设项目,建立完善的防护体系,防范和减轻空袭灾害。

依照第八条确定的重要经济目标和重点防护单位及其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拟定应急抢险抢修方案。

第十条 市、区、县级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依照防空袭方案,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群众防空组织的训练计划和任务,组织训练的指导、检查、验收。

区、县级市和基层人民武装部门负责对群众防空组织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协助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搞好组织建设、专业训练和干部培训。

群众防空组织是指根据战时消除空袭后果的需要,按照专业系统组成,战时担负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防火灭火、防疫、消毒杀菌和消除沾染、保障通信联络、抢救人员和抢运物资、维护社会治安等任务,平时协助防汛、防震等部门担负抢险救灾。

第十一条 群众防空组织由以下部门组建并承担以下任务:

(一)建设、市政、电力等部门组建抢险抢修队,负责对工程、道路、桥梁、水库和给排水、燃气、电力等公共设施进行伪装、抢险、抢修以及人员和物资的疏散等;

呕心沥血整理word4

用心、精心、决心、匠心

(二)卫生、医药部门组建医疗救护队,负责战地救护、抢救、治疗伤员和组织防疫、消毒杀菌、储备药品、指导群众进行自救互助等;

(三)公安部门组建消防队、治安队、交通队,负责防火、灭火以及维护社会治安、保卫和交通管制、监督灯火管制等;

(四)卫生、化工、环保等部门组建防化防疫队,协助有关部门对核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袭击地区景象的观测、监测,负责对袭击对象的化验、消毒、洗消以及对群众进行核、化、生武器防护知识教育等;

(五)电信、邮政等通信管理部门组建通信队,负责保障指挥、预警系统的通信不间断和对有线、无线、移动通信设备或设施的抢修等;

(六)交通运输部门组建运输队,负责运输人员、物资以及运输工具的修理等。

第十二条 群众防空组织的训练由组建单位按照市、区、县级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训练计划组织实施。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组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短期脱产训练和综合演练。 训练经费由组建单位负责。组建单位应当保证训练人员在集中脱产训练和综合演练期间的原有待遇保持不变。

训练、值勤所需军用装备、器材,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保障;与本单位生产、工作结合使用的装备、器材,由组建单位负责保障。

呕心沥血整理word5

GZ010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

用心、精心、决心、匠心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市政府[2003]2号令)2002年12月9日市政府第11届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人民防空工作,提高城市整体防空抗毁能力,保护人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4f26b87o4155mbv23rb17u3cm9b9uy004ly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