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哈电集团【2011】232号《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哈电集团运行【2011】31号《关于落实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厂区的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建筑工程当前安全生产状况,切实开展自查自纠,从中吸取教训,结合我处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目标
通过检查,全面落实施工安全防范措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推进安全管理的程序化和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和违章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彻底排查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厂区基建技改项目施工任务的持续稳定进行。 三、组织领导
基建处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连生
副组长:李 菁 周玉芝 孔 英 闫 浩
组 员:王广明 李 冬 陈亚君 李 娟 王兆新 任国峰 李凤英 四、整治范围和内容 1、公司厂房安全管理状况。 2、基建处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 3、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情况。 五、检查方法
1、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各施工单位队先行自查,然后由领导小组对其检查。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达不到安全要求,隐患和问题严重的坚决关停。
3、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质量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六、检查时间
安全生产大检查,从8月15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检查阶段(8月15日—8月25日)研究制定检查方案,落实责任及人员,做好相关的宣传发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库。
2、整改阶段(8月26日—9月20日)对照问题库落实整改,能够立即解决的安全质量问题立即整治。。
3、验收阶段(9月21日—9月30日)主要工作:对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不彻底的进行再次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七、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质量大检查的重要性,结合我处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针对我公司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责任,自查自纠
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全处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处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基建处
201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