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单位名称或项目经理部名称缩写-买卖-年份 )
工程
钢材买卖合同
买方: 卖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钢材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
不含增值税单价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吨) 数量 (元) 基准价 综合费用 不含增值税总价 (元) 生产厂家 以上小计 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 , 增值税额 。 含增值税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 (小写):¥ 1.1本合同暂定总价(含增值税) 元(大写:人民币 元)。其中,不含税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增值税税率为 %,增值税 元(大写:人民币 元)。
1.2 表中钢材单价=基准价+综合费用。此单价为乙方运抵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交货价。其中,基准价按照 价格确定,综合费用包含产品装吊、捆扎、运输、中转、仓储等到达交货地点前的所有运杂费、保险费、出库费、利润等一切费用。
1.3上述数量为暂定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结算以本合同第7.2条为准。
第二条 合同履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 第三条 质量标准: 。 第四条 计量方法
4.1 按理论重量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