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人员线上采集信息的通知
为加强疫情后会计人员管理,实现会计人员管理“网上办、零见面”机制,省财政厅开发了会计人员信息线上采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网址
湖北省财政厅官网(略)
二、信息采集对象
各单位在岗会计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及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职称人员。
三、信息采集原则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即依托单位或户籍、住居地所属地进行采集)。
四、信息采集流程
1.登录“湖北省财政厅(略)”网址,进入界面后,点击“办事服务”进入“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
2.仔细阅读“信息采集须知”,点击“湖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进入“信息采集”模块;
3.填写本人证件号码、手机号码,获得验证码后登录。
(1)如系统提示无档案(即为新增会计人员),点击右下角“立即注册”进入注册页面,输入身份证号码、真实姓名和手机号码,获得验证码后注册,注册成功后等待属地会计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进入信息采集页面采集信息;
(2)如果系统提示,留存的手机号与注册手机号不一致,点击左下角“手机号变更申请”,进入手机号码重置申请页面,输入证件号码、真实姓名、要更换的手机号码及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提交申请,等待属地会计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进入信息采集页面采集信息;
(3)如果系统无提示,直接进入信息采集页面;
4.登录信息采集页面后,认真如实填写或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学历信息”、“专业技术资格信息”、“会计岗位信息”,上传与所填信息一致的证明材料,提交采集的信息,等待属地会计管理部门审核;
5.5个工作后,会计人员登录“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点击“信息查询”模块,如果能查询到信息,则信息采集成功;如果查不到信息,则信息采集未成功,重新进入“信息
采集”模块可查看信息采集不成功的原因。修改后再重新进行信息采集。
五、有关要求
1.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落实“放管服”改革,加强会计
人员监管的重要手段,是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会计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础,各单位要提高对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认识。
2.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实现全国会计人员数据互利互通的首要环节,有利于促进会计人才流动,是会计人员跨省省内调转、变更信息、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的前提条件。
3.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开展会计先进工作者评先表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选拔高端会计人才、满足用人单位查询服务的重要依据,关系着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做好宣传,保证会计人员如实填报采集信息。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