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文件名称 颁发部门 颁发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部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文件编码 SMP-00-000-00
页数 日期 日期 日期
1/2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药物警戒部PV专员职责
制定人 审核人 批准人
药物警戒部、物控部、质量部、生产部、销售部等
一、目的:规范公司药物警戒部 PV 专员职责。 二、责任:药物警戒部部长、PV 专员。
三、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药物警戒部 PV 专员职责的确认。 四、内容:
1)承担本公司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确保能够主动收集本公司的所 有药品不良反应,获知或者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后应当详细记录、分析和处理,填写 《药品不良反应/ 事件报告表》,按规定上报,对于死亡病例应当进行调查,详细了 解死亡病例的基本信息、药品使用情况、不良反应发生及诊治情况等,完成调查报 告,报告所在地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
2)获知或者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立即报告给部门领导并通过电话或 者传真等方式报所在地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 测机构,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同时填写《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基本信息表》,对每一 病例还应当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 络系统报告。同时应当立即对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开展调查,详细了解药品群体不良 事件的发生、药品使用、患者诊治以及药品生产、储存、流通、既往类似不良事件 等情况,完成调查报告。
3)按要求收集进口药品和国产药品在境外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包括自发 报告系统收集的、上市后临床研究发现的、文献报道的),按要求填报《境外发生的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进口药品和国产药品在境外因药品不良反应被暂停销 售、使用或者撤市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并按照要求提供原始报表及相关信息。
4)对本企业生产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进行定期汇总分析,汇总国内 外安全性信息。
5)按照相关要求撰写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并进行报告
6)考察本公司所生产药品的安全性,对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和首次进口 5 年内
文件名称 药物警戒部PV专员职责 文件编码 SMP-00-000-00
页数
2/2
的药品,应当开展重点监测,并按要求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评价和报告。
7)对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进行分析、评价。
8)配合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做好有 关品种的调查、分析和评价工作以及相关部门的检查工作。
9)定期进行自检,接受公司安排的药物警戒操作规程、管理规程和风险管理等 培训及考核。
10)保证药物警戒系统的数据完整性,文件记录归档管理,使数据完整性始终 处于受控状态(包括数据收集、整理,不良反应记录,档案等)。
11)处理医学咨询和药品不良反应投诉等问题。 12)修改因药品不良反应导致的说明书变更。 13) 14) 15)
五、文件修订历史 版本号 修订日期
修订原因
主要修订内容
药物警戒部PV专员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