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1.离婚是夫妻双方的个人行为。
此观点片面。结婚是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婚姻法》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则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的目的在于解除婚姻关系,而能否解除婚姻关系的关键在于是否具备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和符合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故离婚并不是双方的个人行为,是建立在社会物资和精神基础上的共同行为 2.作为一名大学新生,简述你对未来职业的规划 我打算毕业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工作。
要制定实现职业生涯目标的行动方案与社会发展相结合,要有具体的行为措施来保证。没有行动,职业目标只能是一种梦想。要制定周详的行动方案,更要注意去落实这一方案,还要与自己的实际相结合。
思想道德方面: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奋斗观、创业观,坚持正确的人生价值取向。有信仰才能有动力,才会让自己觉得充实。
专业能力方面:扎实学习专业技能,同时,充分利用网络教育这一平台,开拓视野、扩展知识、激发思路。
学习方面:努力学好专业课程,同时也要涉猎广泛,知识积累不仅应做到广、博,更应做到专、精。
3. 科学技术落后是我国当前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遇到的主要挑战。
正确。1988年9月,同志根据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和现状,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同志的这一论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理论和科学观。“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既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特点,也是科学技术发展必然结果。
社会生产力是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作为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能力的自然科学,必然包括在社会生产力之中。科学技术一旦渗透和作用于生产过程中,便成为现实的、直接的生产力。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特点和现状告诉我们,科学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正以越来越快的速度向生产力诸要素全面渗透,同它们融合。 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已成为当代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首先,高科技及其产业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据统计,我国现阶段高新科技产业的人均产值,是传统工业人均产值的5~10倍,是手工业的50~100倍。其次,当代产品中的科技含量高度密集,极提高了产品的商业价值。资料表明,如果以产品的单位重量价格比来计算,钢材为1,小轿车为5,彩电为30,计算机则为1000。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1972年发射的地球资源卫星,投资总额为2.7亿美元,而第一年就回收了14亿美元。
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贯穿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全过程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他各种矛盾都受它的决定和制
约。
1.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在要求。不断发展生产力,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是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其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2.发展生产力是显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需要。一种社会制度是否优越,从根本上说,就是看其能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迅速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的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
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决定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在社会主义初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矛盾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这一矛盾贯穿社会初级阶段的整个过程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而决定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是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
综上可知解决我国当前主要矛盾是发展生产力,而科学技术落后又制约生产力的发展,所以科学技术落后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主要挑战。
4. 社会公德是社会生活中的先进分子应该遵守的道德准则。
错,社会公德只有在个人的思想意识下才能实现,并不只是个别先进分子应遵守而是每个人都应该这样,每个人都有义务去遵守道德准则 5. 创造物质财富是衡量人生价值的科学标准。 人生价值,以它特有的魅力,吸引着许多勤于思考的人去探索人生价值问题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现实问题。正确理解和评价人生价值,对于我们创造有价值的人生,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价值”是一个社会实践的概念,它产生于人们的需要之中。一个东西是否有价值,就看它能否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和社会成员对它评价如何。人们对那些能满足它们需要的东西给予肯定的评价,反之便给以否定的评价。正如马克思所说: “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这种关系包含两个方面的容,一是外界物对人们需要满足,二是人们对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评价。 当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人们的价值观念必然要受到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制约。而且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关系的原理,社会主义的人生价值观念必然要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相适应。这对于反映封建主义特权思想的人生价值观念,资本主义金钱至上的人生价值观念,以及小资产阶级的平均主义的人生价值观念,都是一种否定。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坚持等价交换原则,要求保护竞争,促进联合,要求贯彻物质利益原则,维护个人的正当利益。与此相适应的人生价值观念,就必然要冲击封建特权、拜金主义和平均主义,要求承认个人的差别,承认贡献的大小,承认社会满足个人需要的程度不同。但是,人生价值概念虽然来源于一般商品价值概念,但又不完全等同于商品的价值概念,不能简单地把商品交换原则普遍运用于人生的价值评价,尤其不能以等价交换原则限制和否定人们为社会的无私奉献。因为人生价值概念具有一般商品价值所没有的一些重要特征。 第一,人生的价值是在改造自然界,改造社会和改造入自身的实践中实现的。一般说来,每个人都有价值,因为每个正常的人都具有一定的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和改造自身的能力。因为人有觉醒的自我意识,在劳动中,人积极地调整着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矛盾,使之适应人们生活的需要,同时创造着自己的生括,并且在改造客观世界中改造自己。只有这样,人类才能存在和发展。世界上一切物质形态的价值物都是人创造的,都是人类继续发展的基础,也是人生价值的具体表现。每个人的价值都是在为社会创造的价值中实现的,所以社会主义首先强调人民的价值,只有在人民的价值中才谈得到每个个人的价值。这是人生价值的第一
个特征。 第二,人生的价值体现在人的一系列的现实的行为活动中。人的行为活动都是经过目标选择,是有一定目的的意志所向活动。换句话说,行为背后总是有一定价值目标支配着。所谓价值目标,就是指在利益的支配、影响、制约下,人们对现实的客体条件具有的一定的目的性,从而成为人们活动的指导力量。当人们对利益、需要的理解是正确的,那他的价值目标的选择也就是正确的,价值目标是正确的,人的行为活动才会是自觉的和自由的。这种价值目标的选择和以利益为基础的社会实践活动的统一,是人生价值的第二个特征。
第三,人既是价值物的创造者,又是价值物的享受者,消费 者每个人在其创造价值物之前,都是价值物的消费者,享受者。在成为创造者之后,他继续是消费者,享受者。因为人的生命在和延续需要一定量的生活资料,耗费一定量的价值物。人类一切创造活动,都是为了人类自身的需要和发展,创造价值物是为了消费和享受价值物。因此,人是目的,又是手段,人的价值是目的和手段的统一,是需要和创造的统一,是劳动和享受的统一。这是人生价值的第三个特征。这些特征决定了人生价值特有的评价标准。 1. 衡量人生价值的客观标准是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以及个人对社会的贡任和贡献 2.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统一,也是人生价值评价的重要标准.
3. 地位,权力,钱财、知识和职业,都不能作为社会主义社会评价人生价值的标准. 社会主义社会,也不能以钱财作为人生价值标准。思格斯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 “金钱确定人的价值:这个人值一万英磅,就是说,他拥有这样一笔钱。谁有钱,谁就‘值得尊敬’,就属于‘上等人’,就‘有势力’,而且在他那个圈子里在各方面都是领头的。但是,金钱,财产占有的多少,既不能证明人的才能的大小,也不能证明德行的好坏,更不能证明一个人是否为人类社会的进步事业作出贡献。相反,那些以权谋私,经济犯罪者却正是通过损害他人,损害社会,谋取大量钱财。如果以钱财作为人生的价值标准,这些人也变成最有价值的人了。可见,以钱财作为评价人生价值的标准必然导致人们的贪婪和道德的败坏。 6. 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 对。马克思主义之所以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是由现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所决定的。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并将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才能真正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及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马克思主义不仅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作为“灵魂”贯穿于该体系的每个领域和层面,共同构成一个相互联系、有机统一、完整严密的价值观念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最根本的是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定不移地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科学发展观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阐明了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开辟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思路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新境界,对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 7.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哪些容?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简单的概括,即:一个领导,一个制度,一个理论,五大体系。 8. 如何理解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
一、人权原则:人权是指国家或政府的最高权力来源于和最终属于人民,即国家或政府的最高权力的“民有”,并且这种来源是政府或者国家权力的合法化依据或者前提。
二、基本人权原则:人权是指作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天赋人权是指自然生物普遍固有的权利,并不由法律或者信仰来赋予。
三、法治原则: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概念,基本价值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其核心思想在于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 四、权力制约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利的原则。它既包括公利对国家权利的制约,也包括国家权力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中,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分权原则,即三权分立。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中,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人大、政府、检察院之间相互监督的原则 9. 在当前形势下,改革创新是时代精神的核心。
对。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和党的自身建设,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他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改革创新的事业。党要站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并且进一步阐明了党的建设的总体目标、总体布局,提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和重要举措,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很好地加以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改革创新的事业。党要站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10.如何加强个人道德修养?
11.为么说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因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础和核心。我国现行宪法序言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序言上述规定突出强调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容:A、我国的宪法是法律的一种形式,宪法不是政治纲领,它是由宪法规、宪法原则以及一些非规性的对社会制度基本事实的法律规定构成的一个有机统一的法律体系。作为法律的一种形式,宪法也具有其他法律形式的一般法律技术特征,当宪法中的条文规定的含义不清或者界限模糊时,也需要通过采取法律解释的手段来使宪法的规定含义明确,因此,宪法解释是我国法律解释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而不是可以对其随意加以解释的政治纲领。B、宪法是根本法,它规定了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因此,宪法规定的容一般较抽象、较概括,而宪法作为法律形式之一要正确地加以实施或者是适用,比起其他法律而言就更需要进行释义。 C、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这就决定了作为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其条文释义的最终的正式的法律效力就必须同宪法条文本身一样具有权威性,而不能同我国宪法所确立的根本制度互相矛盾和发生冲突,否则,宪法解释的结果就不利于宪法的正确实施。
1、我国的宪法是法律的一种形式,宪法不是政治纲领,它是由宪法规、宪法原则以及一些非规性的对社会制度基本事实的法律规定构成的一个有机统一的法律体系。作为法律的一种形式,宪法也具有其他法律形式的一般法律技术特征,当宪法中的条文规定的含义不清或者界限模糊时,也需要通过采取法律解释的手段来使宪法的规定含义明确,因此,宪法解释是我国法律解释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而不是可以对其随意加以解释的政治纲领。 2、它规定了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因此,宪法规定的容一般较抽象、较概括,而宪法作为法律形式之一要正确地加以实施或者是适用,比起其他法律而言就更需要进行释义。 3、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这就决定了作为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
其条文释义的最终的正式的法律效力就必须同宪法条文本身一样具有权威性,而不能同我国
宪法所确立的根本制度互相矛盾和发生冲突,否则,宪法解释的结果就不利于宪法的正确实施。
12. 努力学习,早日成才是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
对。成才是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作为大学生,首先要明确自己的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努力使自己成为对国家、对民族、对社会有用的专业人才。其次,要认清自己的身份、使命,“牢记历史、珍惜现在、把握未来”,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做到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人民利益,做一名尽职尽责的当代大学生。第三,要加强培养在民族优秀的传统教育理念的基础上,学习接受教育教学前沿知识、教研新成果,打好扎实基础。第四,学习研究党的民族教育政策、新课程教育理念、学习方法、教学原则、教学方法,使自己成为符合新世纪的典型人才。 13. 简述“中国梦”的容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兴旺则国兴旺,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少年梦则是中国梦。
那么,中国梦是什么呢?主席说:“每个人都有理想和追求,都有自己的梦想。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这一个梦,它既是你的梦,也是我的梦,它是万千中华儿女共同的心愿,那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人世间的美好梦想,只有付出相应的代价才能实现。岳飞在《满江红》里倾泄着满腔热血,他背刺“精忠报国”的情怀深深地打动着我们。“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还有“家祭无忘告乃翁”的陆游等等,他们都怀着一份激热的爱国情怀,这是他们共同的梦想,决不允许祖国受到一点的亵渎和伤害。虽然这些人物都已作古,但却引导着我们这些后人做一个坚贞不渝的爱国者。每一个热血中国人都会把祖国的荣誉视为自己的荣誉。 每个人的梦都是中国梦的组成部分,我的梦亦如此。从小我就喜欢舞蹈,只要听见音乐我就会情不自禁的手舞足蹈的跳起舞来,但追梦的过程是艰辛的,它是汗水的结晶,正所谓梅花香自苦寒来。记得刚被老师选进舞蹈班的时候,我哭过,因为苦,因为累,因为动作没做到位时老师的批评,同学的讥笑,我产生了深深的失落感,有的时候想放弃,但想到“只要有恒心,铁杵磨成针”我就会付出自己最大的努力,课后加倍练习,使自己成为最好的。在坚持中,我体验到了跳舞的快乐,有了妈妈的陪伴和老师的鼓励,我更多的时候是笑,开心的笑。我想只要我有恒心就会成为舞蹈家,这一梦想就像是生命的一双无形的翅膀,这一力量激励和激发着我的生命,克服了人性的弱点,使我不轻言放弃,努力的拼搏,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多次参加区以及学校的各种文艺表演活动,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认可。舞蹈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成为一名舞蹈家是我的梦想,我会为之不断的努力付出。 除了跳舞,我还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因为我深深知道,要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将来真正能够报效祖国,把梦想变成现实,我还必须认真学习,打好坚实的文化基础,在班级里我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学习积极性高,成绩优异,在家我看报,看电视新闻,了解国家大事,在看到发生7。0级地震后,看到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在瞬间逝去时,我的心情沉重与哀痛,我让妈妈替我把零花钱捐给他们,我为他们祈福,此时我们的心与同在,我们与人民一起共度难关。上五年级的我每学期都被学校评为校“三好学生”,我正在努力争做市“四好少年”。
“中国梦”是一个追求的目标,是我们中国人民共同的目标,不懈追求与顽强拼搏将实现个人的梦想,每个人的梦想汇聚成中国梦,所以说:中国梦,就是我的梦。 1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包括哪些法律部门?
中国的法律体系大体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分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