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再生资源行业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街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城市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街道办事处决定从X年X月X日至X月X日,在辖区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统一领导、统筹协作、依法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清理,依法行政,强化监管,做到“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彻底扭转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无序经营和脏、乱、差局面,净化城乡环境,提高群众生活品质。
二、工作步骤,(一)调查摸底阶段(X年X月X日-X月X日)各社区发挥属地基层组织作用,对辖区内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场所进行深入排查摸底,摸清基本情况,建立普查台账,做到分布区域清、经营情况清、违法情况清,为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做好准备。调查期间,加强对再生资源行业管理方面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经营者自行整改或关闭。
(二)查处取缔阶段(X年X月X日-X月X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
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分局、公安局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请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配合执法,集中整治,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收购点非法占用公共场地堆放废品、违章搭建、无证无照经营、违法收赃和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查处。
(三)总结验收阶段(X年X月X日-X月X日)利用一周时间,对整治成果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再生资源回收场所脏、乱、差的现象回潮。
三、责任分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村、社区基层组织开展普查工作,掌握本区域内再生资源回收场所基本情况,建立普查台账,为开展查处工作奠定基础。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担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执法工作牵头抓总。对再生资源回收场所在店外堆放废品、临时搭建构筑物,造成废弃物向外散落等影响市容市貌和违建场所内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属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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