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机构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合格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海洋渔业局、深圳市林业局)10申请材料1、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材料来源材料详细要求申请人2004年2月1日前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验收证书;如果申请备案的工程不包含燃气,申请单位须在备案表中注明。2、建筑/综合管线专业竣工图;3、经审批的总平面规划图;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纸质版复印件,验原件5、按照约定需要移交配套公共设施申请人。通过网上提交的,上的,还需提交移交协议书(深圳市);传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电子文件。需提交纸质版报告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6、建设工程竣工测量和竣工查丈报告企事业单位(测绘单位)(原件各1份)(深圳市)和房产测绘系统生成的电子测绘成果。申请人申请人行政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办理流程1.网上申请。申请人访问、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选择申请办理事项,根据预审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提交相关电子材料、预约办理时间和地点等,申请人在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申请。2.网上预审。收到预审申请2个工作日(或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预审,符合预审条件的,通过预审;不符合预审条件的,应当列明理由,不予通过预审;预审结果通过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告知申请人。3.受理。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自愿选择窗口提交或邮寄送达申请材料的方式,向综合窗口报件,综合窗口受理人员根据预审结果及提交材料实施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列明理由,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补正材料的,应当书面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情况。对于提供网上全流程办理的,网上预审通过后转入网上受理,申请人可无需到综合窗口提交材料,受理信息通过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告知申请人。4.申请材料交接。综合窗口将报件材料转交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午5:00前接收的材料当天转交,下午5:00后接收的材料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10:00前转交,并办理交接手续。5.审核。受理后,审核人员对材料内容进行核查。审核时限为7个工作日,小型低风险社会投资工程项目审核时限1个工作日。6.审批。处(科)室负责人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局领导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作出审批决定。7.办结。承办人在审批决定作出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作出办结决定。通过审查的出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未通过审查的复函说明理由。8.送达。时限1个工作日。承办人在证件或批复作出后,办理结果将以短信的形式通知申请人,有纸质证件或批复的,申请人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9.材料归档与发文登记。审批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等送至档案室归档,完成发文登记。10.发文材料交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将办理结果文书转交给本级大厅综合窗口,并办理交接手续。11.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综合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综合窗口通过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发送领件通知。申请人通过窗口自取的,综合窗口在核对相关信息后,发放结果文书或证件,并要求申请人通过电子签名签收;通过邮寄方式领取的,综合窗口委托邮政单位寄件送达;通过自助服务终端取件的,综合窗口告知申请人持身份证或取证密码在规定时间内到自助服务终审查要点办理条件1、经办人必须到建设工程现场核查,核查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的规定要求,内容包括:(1)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坐标、建筑退红线、建筑物位置、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位置、建筑物高度或层数、机动车出入口等;(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要求配建的学校、幼儿园、居委会、社康中心、社区活动广场(绿地)等是否按规划要求落实并移交;(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中的容积率、覆盖率、停车位、规定建筑面积、各功能分项指标、分期报建指标等。2、核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是否已做验线记录。1)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规划条件,2)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3)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规划许可方案,无擅自变更方案设计和配套设施行为,4)已完成配套工程,5)用地范围内的临时建筑已拆除,6)已完成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规划验收)2020最新详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