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国际商法(沈王第三版)课后习题答案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国际商法概述

(1)指出国际商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异同点 (2)论述国际(商事)惯例的法律效力。

一、国际商法的概念

调整国际商事主体和国际商事行为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强调的是各国商人(企业)之间从事跨国境的商业活动,尤其是跨国间贸易和投资活动方面的法律规范。 二、国际商法的渊源

国际商事法产生的依据及其表现形式,包括国际(商务)条约、国际(商事)惯例和各国商事立法。

三、国际商法的主要内容(核心部分) 1.绪论

2.商事主体法,包括代理法、合伙法、公司法和我国三资企业法

3.商事行为法,包括商事合同法、买卖法、票据法、信托法、投资法以及国际商事仲裁

第二节 大陆法系

(1)大陆法系包括哪些国家和地区?

(2)大陆法系是如何解释公法和私法之间关系的?

一、大陆法系的概念及其分布范围

大陆法系(continental family)一般是指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的总称。它主要是在罗马帝国的消亡过程中,在欧洲大陆,尤其是在西欧国家中逐渐发展起来的法律制度。因此,罗马法的概念和原则对大陆法系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强烈和直接的影响。

大陆法系分布范围非常广泛,其特点是以欧洲大陆为中心,遍布世界各地。 二、大陆法系的特点

1.强调成文法的作用,它在结构上强调法律的系统化、归类化、法典化和逻辑性 2.大陆法系各国把全部法律区分类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分 3.大陆法各国都进行大规模的法典编纂工作

4.大陆法系国家法律的效力渊源,主要是制定法,而不是判例 三、大陆法系各国的法院组织

共同特点:法院的审级层次基本相同;各国除普通法法院以外,都有一些专门法院与普通法法院并存。基本分为三级,第一审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

第三节 普通法系

(1)普通法系分布在哪些国家和地区?

(2)英美国家的法律渊源与法院组织有哪些异同点?

一、普通法系的概念与分布范围 普通法系(common law),又称英美法系,普通法系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但并不仅指普通法,它是指在英国的三种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的总称。

普通法系形成于英国,以后扩展到美国及其他过去曾受英国殖民统治的国家和地区,主要包括

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巴基斯坦、马来西亚和新加坡,我国香港地区也采用英美法。

二、英国的法律制度

1.英国法的结构及其特点

英国法与大陆法的区别,不仅表现在前者是以判例法作为法的主要渊源、后者则以成文法作为法的主要渊源上,而且二者在法律的结构、范畴和概念方面也有许多不同之处。英国法不像大陆法那样把法律明确地分为公法与私法,而是分为普通法与衡平法(equity)两部分。 2.英国的法院组织

英国法是判例法,但并不是任何法院的判决都能形成先例(precedent),而是只有高级法院的判决才是先例,才有约束力。

英国法院分为民事法院(the civil courts)和刑事法院(the criminal courts)两种。英国没有一套独立的行政法院,这一点与大陆法系国家是不同的。英国不设检察官制度。 其理由是,检察官出席法庭会破坏司法独立的原则,而且会破坏刑事案件的原告人与被告人的平等地位。 3.英国法的渊源

英国是判例法国家,判例法是英国法的主要渊源,成文法(statute,亦译制定法)居于次要地位。

三、美国的法律制度 1.美国法的结构

美国属于普通法体系。美国与英国一样以判例法作为法的主要渊源,而把成文法看作是对判例法的补充或修正。

美国法律分为联邦法与州法两大部分,这是美国法律结构的一个主要特点。 2.美国的法院组织

美国的法院组织也反映出联邦制的特点,设有联邦法院与州法院两套系统。美国各州都有自己的法院系统,而且各州的法院设置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各州都设有两个审级,即第一审法院和上诉审法院。 3.美国法的渊源

美国同英国一样,都属于判例法国家,判例是美国法的主要渊源。

第四节 当代中国法律制度

(1)你认为我国的法律制度受哪个法系影响更大些?为什么?

一、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

1949年~1957年 社会主义法制初步建立 1957年~1978年 遭到践踏和破坏

1978年~至今 较为完整的人民司法和检察体系已建立 二、中国法律的渊源

1.以宪法为核心的制定法

2.法律解释,即有权解释机关对现行法律或法律条文所作的解释和说明。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

3.判例,理论上不认为是法律渊源,在实践中发挥作用 三、中国的司法制度 1.人民法院组织系统

由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构成 2.民事、商事案件审判制度

合议制、调解制度、两审终审制、申诉制度

第二章 代理法

第一节 代理法概述

(1)何谓法定代理、意定代理?

一、代理的概念

所谓代理(agency),是指代理人按照本人的授权,代表本人同第三人订立合同或实施其他的法律行为,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 二、代理权的产生 1.大陆法系

法定代理(statutory):凡不是由于本人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代理权称为法定代理权,具有这种代理权的人成为法定代理人。 意定代理(voluntary):基于本人的意思表示产生的代理权称为意定代理权。 2.英美法系

(1)明示的授权(express authority) (2)默示的授权(implied authority)

(3)不容否认的代理(agency by estoppel) (4)客观必需的代理(agency of necessity) (5)追认的代理(agency by ratification) 三、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是指欠缺代理权的人所为的代理行为。 无权代理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 1.不具备默示授权条件的代理 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

3.越出授权范围行事的代理 4.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 四、代理关系的终止 1.终止的原因

代理关系的终止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另一种是根据法律 2.代理关系终止的效果

当事人之间的效果、对第三人的法律效果

第二节 本人与代理人的关系

(1)代理人对本人负有哪些义务?

一、代理人的义务

1.勤勉地履行其代理职责

2.对本人应诚信、忠实(good faith and loyalty) 3.不得泄露他在代理业务中所获得的保密信息和资料 4.须向本人申报账目

5.不得把他的代理权再次委托给他人 二、本人的义务 1.支付佣金

2.偿还代理人因履行代理义务而产生的费用 3.本人有义务让代理人检查核对其账册

国际商法(沈王第三版)课后习题答案

第一章绪论第一节国际商法概述(1)指出国际商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异同点(2)论述国际(商事)惯例的法律效力。一、国际商法的概念调整国际商事主体和国际商事行为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强调的是各国商人(企业)之间从事跨国境的商业活动,尤其是跨国间贸易和投资活动方面的法律规范。二、国际商法的渊源国际商事法产生的依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4d8mu4xput2xn8u9whcj4n25q6nxtf004jg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