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并履行复查手续,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活动的正常开展。
9.1.9建立工伤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发生事故不得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并应积极保护现场事故现场,配合、协助公司或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
9.1.10要求分包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方案;凡符合专家论证条件的专项工程,分包单位应积极组织专家论证。 9.2违反安全文明环保等管理规定处罚办法
9.2.1工地大门关门时间为22:00~6:00;关门期间禁止一切人员及车辆进入;门口范围由总包统一管理协调,督促非总包原因造成的污染冲洗,不冲洗处罚,消耗水电能源视现场实际情况协单位。(根据“谁施工、谁负责”原则由分包施工单位支付)
9.2.2施工现场、楼层应保持清洁无污染,在未交工的楼内、施工现场内,不得随意大小便,每发现一次违规者罚100元-2000元/次,连带责任单位视情况程度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9.2.3严禁在禁烟区酗酒吸烟,否则缴纳违约金100元/人。(本项目为无烟工程;专有吸烟区除外)
9.2.4做好防火工作,发生火灾一次,除赔偿损失外,分包须缴纳违约金100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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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对于甲方监理及总包单位要求整改的安全隐患,分包没有认真执行或执行不力,总包有权要求分包支付1000元/次违约金,累计三次不改者违约金标准提高到10000元/次。
9.2.6易燃物应分开存放,气瓶应有防护帽、防震圈,色标明显。不同类气瓶间距应大于5米。乙炔瓶不得平放。严禁在施工楼内生火取暖和烘烤其他物品。否则需缴纳200元/次违约金。
9.2.7严格控制人为噪音。进入现场不得高声喊叫、乱吹口哨、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材料转运尽量轻拿轻放,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扰民。否则须缴纳200元/次违约金。
9.2.8物料进场必须按照总包单位指定场地及要求堆放整齐。否则缴纳违约金500元/次。
9.2.9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每发现一次罚50元/人。 9.2.10每次工完或下班时必须切断机械设备的电源,并把电箱门关好。每发现一次罚50元/次。
9.2.11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及胸卡、标志牌,穿好工作制服每发现一次违规行为罚20元/人。
9.2.12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生活区打架、闹事、聚众赌博、偷窃等行为,每发生一次罚500一10000元/人,劝告不听的一律清退出场;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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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3操作工人,在施工操作时,不得人为损坏机械设备、不得违规操作。每发生一次罚1000-10000元,如超过按损坏的价格双倍处罚。
9.2.14各分包单位在施工时需要暂时移动临边防护或洞口围护设施时,必须完工后立即恢复原样,不及时改进的,每发现一处罚100一500元/处。
9.2.15施工现场使用材料、工具放置不整齐,每发现一次罚100元/次。
9.2.16、各分包单位从业人员的生活垃圾倒入指定收集桶,否则每发现一次罚20元/人次。
9.2.17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或任何杂物,高空作业工具必须放置稳要。否则造成人员伤害和物资损害的,由分包承担,且除承担直接费用外总包有权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并缴纳500元/人违约金;
9.2.18施工现场各类垃圾应当天清理,否则由总包指派人员清理,费用由工程款中扣除,若出现上述情况每次缴纳违约金500元。严禁在工地烧焚垃圾,否则缴纳违约金500元/次。生活区各分包单位宿舍内每天清扫整洁、生活垃圾投放指定垃圾桶、白天关灯;每发现一次违规处罚50元/次。
9.2.19现场设置施工垃圾堆放点,各分包单位各自的建筑垃圾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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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清理和外运。
9.2.20严格遵守总包生活区各项规章制度,提倡节水节电、讲究公共卫生,严禁使用大功率的一切炊具,发现一次违规者罚100元-500元/次,并没收炊具,情节严重的一律清退出场。
9.2.2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违规流动吸烟,否则每发现一次罚50元/人。
9.2.22宿舍每天清扫、整洁、关灯;严禁男女同住混居,否则每发现一次罚100元/次。
9.2.23由于分包人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承包人、分包人或第三方人员死亡的,除由分包人承担事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外,承包人对分包人处以罚款2.0~10.0万元/人;
9.2.24由于分包人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承包人、分包人或第三方人员重伤的,由分包人承担事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承包人对分包人处以罚款0.5~2.0万元/人;
9.2.25由于分包人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承包人、分包人或第三方人员轻伤的,由分包人承担事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承包人对分包人处以罚款0.2~1.0 万元;
9.2.26分包人未按要求及时建立项目安全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人员的,承包人对分包人处以罚款 0.2~2.0万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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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7分包人未对从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的,承包人对分包人处以罚款200~2000元/人·次;
9.2.28分包人无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而施工或违反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承包人对分包人处以罚款0.2~1.0万元/项;
9.2.29分包人在本单位施工区域内未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隐患长时间存在且整改不力的,承包人对分包人处以罚款0.5~2.0万元;
9.2.30分包人未编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或未按审批后的使用计划实施的,承包人对分包人处以罚款0.2~1.0万元/次;
9.2.31项目施工受到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除分包人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处罚外,承包人对分包人另行处以罚款0.2~1.0万元;
9.2.32项目施工因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被新闻媒体曝光、给总包方造成不良影响的,承包人对分包人另行处以罚款0.2~1.0万元。
9.2.33对严重违规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处予罚款500元,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除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外,处予罚款1000元~5000元。
9.2.34不允许施工人员酒后作业 酒后进入现场罚款100元。 9.2.35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
9.2.36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使用专业、特种机械设备及工具,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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