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心理矫治在监狱中的作用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对罪犯来说,在其刑罚心理中占主要地位的,莫过于对“罪”与“刑”的认识和评价,以及依据这种认识和评价,对自己服刑改造行为的控制和调节。犯罪判刑后若能认罪服法,说明其人身危险性减弱,具有接受改造的良好心理基础;犯罪判刑后若没有认罪服法,说明其人身危险性增加,这意味着会给矫正教育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但是,我们应该知道,罪犯的刑罚感受度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刑期的发展,在主观因素影响下,罪犯对刑罚的痛苦感受、对刑罚的正确性评价和其认罪态度都会有所变化。 (四)罪犯心理矫正

罪犯在入狱之前,他们的身份是合法公民。因为他们有着对社会或个人不满的情绪或不正确的看法,或个人心理有压抑、偏激等特点,或精神上曾经受到过一定创伤,或无法正常宣泄不满情绪,从而导致他们将这些不良情绪转化为不良甚至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家庭和人等造成严重的后果,触犯了法律而被入进监狱。

罪犯心理矫正是指系统地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技术,矫正罪犯的不良心理结构或心理障碍,改造罪犯心理结构,完善其人格的一种改造活动。

罪犯心理矫正要以尊重罪犯为前提。心理矫正作为一种改造手段,通过改变最发的认知、情绪和行为,完善他们的人格,使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不致再重新犯罪。

对罪犯进行心理矫正时,首先要对罪犯心理有一个具体的分

析,而在各种分析的结论中,“反社会”性是所有罪犯共同存在的一种特 点,也就是所谓的共性。他们由于对社会的某种现象或体制不满,或自己的利益得不到满足,一时冲动,从而犯罪。这也是在对罪犯进行心理矫正时所要集中解决的问题。那么如何开始对服刑人员进行心理矫正呢?我认为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阶段一:心理诊断阶段。这一阶段主要要做的就是广泛收集服刑人员的心理信息,通过与其进行深入的谈话,以确定他们的心理定向与心理发展趋势,分析和确立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还可以通过心理测验等方式,对其心理进行评估。

2.阶段二:矫正实施阶段。在对矫正对象有一个正确的分析与评估后,就可以开始他们进行有效的心理矫正了。心理矫正的方法有支持疗法、行为疗法、认知疗法、和综合征疗法等。矫正实施阶段一定要根据评估阶段制定的具体方案来进行,同时还要结合矫正罪犯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以便及时调整矫正方案及其实施。 3.阶段三:心理矫正效果的巩固阶段。 (1)初期的效果巩固。 (2)中期的效果巩固。 (3)后期的效果巩固。

以上三个阶段,是对服刑人员进行心理矫正的三个主要阶段。 二、心理矫治在监狱中的作用 心理矫治工作在监狱中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促进了监管秩序持续安全稳定。我们通过对新人监罪犯的心理测试和心理评估,及时发现存在心理疾患的罪犯,在做好心理疏导的同时,及时提出控制建议。新犯人分流到其他监区(分监

区)时,新犯的心理状况要向分流的监区(分监区)交代。对重点危险犯和顽固犯通过心理矫治活动,及时化解心理危机,提出干预对策,做到重点防控。心理矫治工作在维护监狱安全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建设平安监狱、文明监狱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为科学认识和改造罪犯提供了有力武器。科学认识罪犯是科学改造罪犯的前提。过去我们对罪犯的认识往往凭经验、凭感觉,定性的成份多,定量的成份少,引进心理矫治工作后,我们运用科学的测量工具,对罪犯进行心理测试和评估,了解了罪犯的内心世界,从而为科学改造罪犯奠定了基础。尤其是对民警心理学知识、罪犯心理矫治业务知识的培训和普及,民警在进行个别教育时,能够恰当地运用心理咨询的知识和技术,寻找切人点,增强了个别教育的科学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提高了个别教育的成效。

(三)增强了罪犯改造的自觉性。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心理咨询活动,特别对那些不认罪服法或认罪态度差的罪犯,运用认知疗法、正确归因法等,启发其主动思考,促使其认真剖析犯罪思想,查找犯罪原因。通过教育,大多数罪犯能够正确归因,深挖犯罪根源,尤其是那些原先不服判、不认罪或认为“吃了风头官司”的罪犯对犯罪有了客观评价,对自身有了全新的认识,为自己下一步有效改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绝大多数罪犯踊跃参加政治,文化和技术学习,努力遵守监规纪律,并以服

刑人员行为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端正改造态度,增强改造意识,服从民警管教,走踏实改造之路,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四)消除了罪犯不健康心理。罪犯心理矫治的目的是着重于罪犯心理和个性的调适,稳定情绪、改善认知、适应环境和消除不健康心理。通过向罪犯普及心理学、心理卫生和心理健康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开展心理咨询、心理治疗活动,使罪犯逐步树立了心理健康观念,懂得如何调适情绪,如何处理好人际关系,如何消除不健康心理,从而以积极的心态投入改造。 三、今后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对策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体系。省监狱管理局拟成立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指导中心,由相关的领导和人员组成,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对全省监狱系统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进行统一谋划、协调、指导和督促。各监狱要建立独立建制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办公室(或心理矫治科),心理矫治专业人员实行持证挂牌上岗。所有监区(分监区)建立心理健康辅导站,至少配备1名专职民警担任心理辅导员;在罪犯中成立心理互助组,选定文化程度高、表现良好的罪犯担任心理互助员,从上到下,形成罪犯心理矫治网络。 (二)进一步深化罪犯心理矫治各项业务工作。在罪犯心理健康教育方面,进一步搞活教育形式,拟创办一份面向罪犯的专业性报纸,使心理健康教育常态化。在心理咨询方面,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严格咨询的程序,提高个案咨询的质量。在心理治疗方面,要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现代

科技手段,提高治疗效果。要把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与罪犯改造质量评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罪犯改造的不同阶段,开展心理评估工作,为提高改造质量服务。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心理矫治工作制度。省局将统一制定罪犯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评估、心理测试、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以及心理矫治工作者队伍建设等相关配套制度,形成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制度体系,确保心理矫治工作规范运行。 (三)加强心理矫治工作者职业化建设。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对从业人员有着很高的要求。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二级心理咨询师培训力度,并抓好三级心理咨询师的继续教育工作。鼓励各监所与有关心理咨询师培训机构联系,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十一五”期间,我们准备将所有监区(分监区)心理辅导员轮训一遍。对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人员原则上不得调离心理矫治工作岗位。要加强心理矫治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遵守从业人员的职业准则。要在心理矫治人员中开展争先创优和评比优秀矫治个案工作,及时表彰优秀心理矫治工作者,并尝试心理矫治人员专项津贴制度,充分调动心理矫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充分借鉴国外经验和利用社会资源。国外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主要是由社会上临床心理学家到监狱为罪犯提供心理学服务,对罪犯开展专门的矫治工作。我们应借鉴吸收国外的先进理论、方法、技术和经验,并结合监管改造实际使其本土化;增加与国外同行的沟通与交流,引进一些高科技矫治设备和手段,进一步提

心理矫治在监狱中的作用

对罪犯来说,在其刑罚心理中占主要地位的,莫过于对“罪”与“刑”的认识和评价,以及依据这种认识和评价,对自己服刑改造行为的控制和调节。犯罪判刑后若能认罪服法,说明其人身危险性减弱,具有接受改造的良好心理基础;犯罪判刑后若没有认罪服法,说明其人身危险性增加,这意味着会给矫正教育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但是,我们应该知道,罪犯的刑罚感受度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刑期的发展,在主观因素影响下,罪犯对刑罚的痛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4cper83pbe5zpal1bu4l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