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5:住宅分类:连廊式、单元式、塔式如何定义? 回答5:可以参照《住宅设计规范》的定义。
问题6:居住建筑如何定义?宿舍、公寓等为居住建筑,还是公共建筑?
回答6:居住建筑和住宅建筑有所不同,居住建筑的范围大于住宅建筑。宿舍、公寓等为居住建筑,但应属于公共类型的居住建筑,它的人员流动性和不稳定性远远大于住宅建筑。住宅是以居家的形式居住,住宅建筑的火灾危险性要比宿舍、公寓等的火灾危险性。
民用建筑部分解读——总平面布局
常见问题及回答
问题1:大底盘商业的几座塔楼高层防火间距是否按13米要求?
回答1:新规范5.2.6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当符合本规范第3.4.5条、第3.5.3条、第4.2.1条和第5.2.2条允许减小的条件时,仍不应减小
问题2:由于两座高层防火间距不够,是否可加一个适当突出建筑主体的裙房而使之符合防火间距要求?
回答2:不行,应按高层主体之间13m要求考虑。
问题3:住宅的消防间距是否要从阳台算起?阳台上无燃烧物是否阳台长度是否可以计算到防火间距里?
答案3:新规范5.2.2规定,两座建筑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高出相邻较低一座一、二级耐火等圾建筑的屋面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OOh,其防火间距不限。
民用建筑部分解读——防火分区部分
常见问题及回答
问题1:中庭的防火分区处理:下面三种方法规范都允许,建议优先采用哪一种? 回答:
1、防火分区上下叠加,面积不超过一个防火分区;
2、采用特级防火卷帘门将中庭部分封堵,防火分区上下不叠加(封堵后应不影疏散交通); 3、与中庭相连的通道、房间均采用乙级防火门,设水电风的相关消防设施,上下面积叠加可超出一个防火分区。
问题2:防火分区面积计算时可否扣除前室、楼梯间等面积? 回答:不能扣除
问题3:二个防火分区之间防火墙上的防火门应向哪个方向开启? 问题4:各架空层是否划防火分区,是否可做为楼梯出口包括避难层? 回答:如果架空层具有与室外的安全条件,可以不再划分防火分区。
问题5:高层建筑的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 ㎡,是否可参照现行《建规》的规定部分连通?
回答:尽量不在防火墙上开门,相邻区域确需局部水平或竖向连通时,可选用:
1)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该广场短边尺寸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3m,净面积不小于169㎡;广场内有直通地坪的疏散楼梯;
2)防火隔间。防火隔间设发生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甲级防火门,防火门之间最近距离不小于4m;墙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 3)避难走道。可参照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4)防烟楼梯间
问题6:当餐饮、商店等商业设施通过有顶棚的步行街连接时,其防火设计如何处理? 回答:
1)步行街两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步行街两侧建筑相对面的距离和步行街端部的开口宽度均不应小于相应高度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且不应小于9m,步行街的长度不宜大于300m:
3)相邻商铺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每间商铺的建筑面积不 宜大于300㎡:
4)商铺面向步行街—侧宜采用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的实体墙,且相邻商铺之间面向 步行街一侧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门、窗应采用
乙级防火门、窗或耐火极限不低于l.00h的C类防火玻璃门、窗:当步行街为多层结构时每层面向步行街一侧应设置防止火灾竖向蔓延的措施,当设置回廊或挑檐时,其出挑宽度不应小于1.5m:各层楼面在步行街部位的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积的37%,且开口宜均匀布置: 5)步行街的顶棚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步行街内不应布置可燃物,相邻商铺的招牌或广告牌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
6)疏散楼梯应靠外墙设置并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在首层可直接通至岁行街:商铺的疏散门可直接通至步街:步行街内任一点到达最近室外安全地点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60m:
7)步行街顶棚下檐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6.0m,顶棚应设置自然排烟设施并宜采用常开式的排烟口,且自然排烟口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积的25%。常闭式自然排烟设施应能在火灾时手动和自动开启。
8)步行街内沿两侧的商铺外每隔50m应设置DN65的消火栓,并应配备消防软管卷盘。步行街两侧的商铺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层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步行街内宜设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9)步行街内宜设置疏散照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民用建筑部分解读——平面布置
常见问题及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