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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本市现有的各类软件园区,结合自身条件、产业发展需求和区域功能定位,加大园区更新改造工作力度,推进园区转型升级。从企业和从业人员反映最迫切的问题出发,重点在推进产城融合、解决机动车停车困难、建设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培育提升园区创新能力、建设智慧园区、加强品牌建设、改善园区综合配套环境等方面,参照本指引,努力破解短板问题,实现园区可持续发展。
(三)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建设高效便捷、功能完善的产业社区
1、鼓励园区建设“10分钟产业社区生活圈”
一是在园区内部,步行10分钟半径内(500米左右),配套咖啡馆、小型超市、食堂、餐饮、体育健身场所、文化休闲场所、创业创新空间、部分人才公寓等。
二是在园区内部或外部,10分钟车行半径内(3-5公里左右),配套人才公寓、公租房、商品住房、租赁住房、大型超市等。对于新建的大型园区,应努力为园区50%的就业人口在10分钟车行半径内就近居住创造条件,推进居住与就业相对均衡布局,减少远距离通勤交通。倡导人才公寓、公租房、租赁住房按照就业人口的30%左右予以配套。
三是在人才公寓、公租房、商品住房、租赁住房集中区域,10分钟步行半径内(500米左右)按照规定标准配套医院、幼儿园、小学、初中等医疗教育资源。
四是中心城区内的新建园区距离轨道交通站点距离不超过10分钟步行半径;郊区新建园区距离轨道交通站点不超过10分钟公交半径。
拟新建园区的就业人数可按照不低于人均20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根据园区建筑规模进行估算。
2、建设高效便捷的园区道路交通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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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对于大型园区,应加强园区内部和外部道路交通网络体系建设。优化园区路网结构,加强路网密度,园区全路网密度不低于每平方公里8-10公里。
二是强化公交线网与轨道交通网络的融合,进一步提高公交线网服务覆盖面。新建轨道交通站点原则上50米内有公交站点衔接。新建园区应当按照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用的要求落实公交配套设施。新建园区人口规模达到5千人以上,配套设置港湾式公交中途站;人口规模超过2万人的,应配置公交起讫站。对于距离轨道交通相对较远(10分钟车行半径左右)的园区,应酌情配置定制专线巴士。
三是合理优化园区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新建园区研发用地、商务办公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建筑的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比例,应按照本市有关配置车位指标的相关规定执行,且不低于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1个机动车停车位。通过调剂、统筹园区内企业及各类公共停车资源,加大机械式停车位设置力度,结合园区停车位需求变化,对于大型园区,力争达到每100人配置25个机动车停车位标准以上;对于中小型园区,至少应达到每100人配置10个机动车停车位标准以上。鼓励采用地下、地上多层停车楼、机械停车库等多种方式,提高停车容量,预留远期发展的停车空间。对于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的区域,按照本市有关配置车位指标的相关规定,经开展交通影响评价程序通过后,其停车位配套可结合园区交通承载力适度折减。顺应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鼓励园区在停车位建设改造中,应按照相关标准建设部分充电设施,并预留充电桩设施建设条件,便于未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新能源车位改造。
四是强化园区非机动车停车规划。根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发展趋势,加大园区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划定和电子围栏建设。对于大型园区,按照每100人配置不少于25个非机动车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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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标准设置。对于中小型园区,按照每100人配置不少于3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标准设置。
五是优化完善园区慢行系统。鼓励园区优先安排并形成连续、完善、安全、舒适的慢行系统,结合区域绿道、跑步道、自行车道建设,串联各类公共空间等。
(四)建设高品质的绿色生态园区 1、提升园区建筑品质
倡导园区新建或改建建筑的屋顶及立面形式、材质和色彩应与地区建筑风貌相统一,与周边环境特征相协调,体现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特色。倡导园区建筑加强街道、广场等公共空间的整体性和沿街界面的连续性,控制视线通廊,鼓励重要路段沿线开展街道界面设计,细化功能业态、界面形式,提高街道活力和空间环境品质。鼓励园区建筑内部办公环境具有柔性配置能力,在标准层面积、承重、层高、空调系统等方面可灵活适应市场需求,还可根据客户的不同需要度身定造房屋。
鼓励园区大力发展具有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特征的绿色建筑。园区新建建筑原则上全部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其中,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鼓励各类园区开展低碳发展实践和试点,新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50%。
2、打造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园区环境
鼓励园区贯彻低碳发展理念,以满足生态环境效益、社会服务效益、景观优质效益为目标,充分利用现状水域和植被等自然要素,统筹绿地系统的布局结构和数量规模,构建多样化的绿地系统,增加其连贯性。鼓励发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鼓励水面与绿地结合建设。新建园区应注重实现绿地系统从内院到客厅、从滨水到亲水、从通道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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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从平面到立体的转变。在绿地率指标符合本市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园区各类绿地面积(包括公共绿地、企业内部绿化空间、立体绿化空间等)不低于人均4平方米。
3、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
园区内禁止规划有一定污染物排放的M2、M3类工业用地。鼓励园区建设分布式能源中心,有效利用各类新能源。鼓励园区按照本市中心城区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和要求,开展环保工作。
(五)建设高端领先、面向未来的智慧园区 1、建设高速泛在、适度超前的园区信息基础设施 鼓励园区紧跟信息技术升级步伐,不断完善园区高速光纤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网络、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建设高速泛在、适度超前的园区信息基础设施。实现“万兆进楼宇、千兆到桌面”,园区重点公共区域和主要办公楼宇实现无线网络热点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全面对接5G试验网络。加大智能照明示范应用,以智能照明系统为信息物理载体,引进发展智能交通控制,推动智慧照明与车联网、交通网、位置网的融合。
2、建设技术领先的园区智慧应用系统
鼓励园区建设广覆盖、多层次、实时、动态的智能感知系统,以环境监控管理、智能交通管理、能源管理、安全安防、公共信息服务、规划建设管理、电子商务服务、电子政务服务、园区管理平台等为主要内容,建设一批技术领先、示范性的智慧应用项目。
(六)培育和发展有品牌、有实力、有业绩的园区开发建设运营服务机构
软件园区必须具有明确的、负责园区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和服务的市场化主体。园区开发建设运营服务机构应当具有园区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的成功经验,较高的品牌效应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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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口碑,良好稳健的企业财务状况,完善的现代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体系,能够准确把握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脉搏,诚信守信,合法经营,自愿履行相关社会责任。园区开发建设运营服务机构应当落实园区在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责任;加强与本市各类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园区在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企业服务等方面的沟通、协同和合作;接受相关行业性社会组织的自律管理,履行相关责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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