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贸易学院重点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试行)
课程建设是教学建设的基本内容,是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保证。我院将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把重点课程建设与学院课程建设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合起来,把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结合起来。通过重点课程建设,切实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共享优质教学资源,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申报校级、省级、国家级重点课程及精品课程做好准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文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更加深入地开展课程教学改革与建设工作,学院决定实施本科重点课程建设工程,集中建设好一批在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手段等方面都具有较高水平,并能起到示范和牵动作用的重点课程,使我院本科教育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等适应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需要,使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二、建设目标
1.重点课程建设要实现综合学科、教师队伍、教材、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教学环节等各方面的建设和改革。在教学改革,考试形式等方面进行探索。
2.重点课程建设要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交流与共享,最大限度地提高课程教学的质量。
3.重点课程建设要注重教学团队的培育,为申报校级、省级、国家级教学团队作准备。
4.在重点课程建设的基础上,积极申报校级、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
三、重点课程建设的确定
1.建设重点课程原则上应是重点课程建设应结合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性和前瞻性教学面宽、对学生知识结构影响大、教学条件水平等方面处于所在系院领先水平的课程。重点课程主要强化专业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的培养。对具有特色的专业课和开设双语教学的课程将优先考虑。
2.原则上各系每年推荐1--2门课程为重点课程,请各系认真研究,并于每年10月15日前将所定重点课程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3.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审定后,向全院公布重点课程,重点课程的建设周期为两年。
四、重点课程建设的要求
1.具有与本专业培养目标及规格要求相适应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中应说明本课程的地位、作用,教学目标明确,教学内容结构完整,重点和难点突出,并规定课时分配、作业练习、参考书目和视听资料、实践环节等。
2.具有适应教学大纲要求的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根据教学大纲选用或编写一部主要教材。教材内容要有科学性、思想性、系统性、要符合学生的认识规律,并反映本学科的最新成就。要有与主要教材配套的辅助教材及有关资料。主要包括:教学参考书、实践指导书、习题集及其他资料等。
3.具有结构合理的教师梯队。本课程教师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任课教师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教师之间能团结协作,经常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态度严谨,教学工作认真。
4.具有科学的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方法,正确处理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启发学生学习思考;要精心设计各个教学环节(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实训课必须开足,且有显著效果,逐步形成特色。
5.具有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现代化教学手段。根据教学要求,具备较好的现代化教学设备。如:多媒体、录像、实践设施、示教仪器、挂图等,并在教学中充分利用,发挥明显效果。
6.具有行之有效的科学考核方法。考核要反映学生掌握本门课程知识和能力的实际水平,方法多样化、科学化且有良好的效果。命题应有
较广的覆盖面、区分度和一定的难度。有A、B卷和标准答案,并建立题库。
7.具有系统完整的教学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历届课程教学大纲、使用的教材、作业、试题、教学日历、讲稿,任课教师名册、学生成绩、试卷分析、课程教学分析、总结、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等。
五、重点课程建设的步骤 (一)申报阶段
系主任和有关教师要深入讨论课程建设规划,充分认识课程建设的重要性,提高参加课程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创造条件申报重点课程建设项目。
(二)审批阶段
1.各系根据课程教学文件建设,教学、实践条件,任课教师状况,提出本批建设课程名单,10月15日前由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课程负责人填写云南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向学院学术委员会申报。
2.申报材料应具体阐述将本课程列入重点课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将重点课程建设名单向全院公布。
3.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一旦确定,由学院与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签订协议书,以确保课程建设如期进行,完成建设目标。
(三)建设阶段
1.各重点课程建设负责人1人,原则上必须具备讲师以上职称。 2.学院核拨一定的课程建设经费。根据每门重点课程的实际需要,分期拨给3000元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改进教学手段、购买相关设施及资料等。每学期第16-17周,由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课程组进行检查,检查方法主要是:听取课程建设状况汇报、检查课堂教学、学生学习效果等情况。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将取消重点课程建设资格,不再给予经费支持。
(四)验收阶段
撰写院级重点课程建设验收报告,其内容包括: 1.课程建设目标完成情况;
2.主要内容;
3.成果的先进性和受益面; 4.成果的创新点和突出特色;
5.建设初期、建设完成前后教学质量等级比较; 6.课程建设经费使用情况。 验收评估程序:
1.自评。由本课程教学组总结课程建设情况,广泛收集和整理好课程建设的有关材料,填写自我评价表,撰写自评报告。
2.系评。组织有关教师、学生填写评价表进行测验,通过多种教学检查形式,具体了解课程建设情况及效果。在此基础上对师生评估材料及教学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写出鉴定意见。
3.验收。由学院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验收(验收指标见附件2)。通过采取汇报、召开师生座谈会、听课、看实物资料等手段,进行综合评议,填写评价表,确定等级(分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四级)。通过验收即为结题,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结题或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可申请延期结题,对于届时无故不参加结题或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学院将取消课程负责人其他教学建设项目的申报资格。
4.总结。由重点课程建设负责人向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提交总结报告。学院重点课程结题验收后应做好后续建设工作,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及时充实,更新,提升课程建设成果,不断提高课程质量。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云南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
2007.11.23.
附件1
经 济 贸 易 学 院
重 点 课 程 建 设
申
课 程 名 称:课 程负责人:申 报 时 间:
报 表
二○○七年十月
经济贸易学院重点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