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范本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资料汇编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2011年××镇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各党支部: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发展,我镇外出务工党员数增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重视,积极做好外出务工党员摸底排查工作。 各基层党支部要以此为契机,切实摸清流动党员的底数,做好登记造册,进一步建立健全流动党员管理台账和信息库。对流出党员,要重点摸清其流出时间、流出后居住地(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对流入党员,重点摸清其所属流出地党组织、流入时间和联系方式等,真正掌握流入党员基本情况。要认真履行好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职能,尤其要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流入、流出地党组织之间的横向联系。
二、工作细致,做好流动党员日常管理工作。 (一)登记管理制度。党员外出前,要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外出时间、地点、从事的工作和联系方式,填写《流动党员登记表》(一式两份)。流出地党组织及时向上一级党委报送一份《流动党员登记表》,并留存一份。各基层党组织都要建立并及时更新党员流出和流入台帐。
(二)行前教育制度。流动党员办理登记手续后,流出地党组织负责人要及时与其谈话,从政治思想、组织观念、遵守纪律、发挥作用等方面,对党员提出要求。
(三)双重管理制度。在流动党员中建立的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的原则,由流出地党组织主管,流入地流动党员党组织协管。
(四)双向联系制度。党员流出地党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流动党员的联系,了解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经常向他们通报家乡或单位的发展情况,征求他们对重大决策的意见。党员流动后至少每半年要与流出地党组织联系一次,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从业地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和流动党员党组织报告。
(五)民主评议制度。民主评议由流动党员正式关系所在党组织负责。评议时要认真审查党员的《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流入地党组织的鉴定材料。流动党员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返回参加的,应寄回本人自评或党性分析、《流动党员活动证》和流入地党组织鉴定等材料进行评议。党组织在评议后应将评议结果告知本人,同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流入地党组织。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党组织要对表现突出的流动党员予以表彰;对评议不合格或拒不参加评议的流动党员,由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置。
三、针对实际,不断完善流动党员管理方法
流动党员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流动性”,而流动性又决定了党员活动地的分散性和所在地域的不确定性,导致“口袋党员”、“挂名党员”、“隐性党员”不断出现,原来依托系统和单位垂直管理党员的模式已不适应新的形势,需要我们适应党员的“流动性”,变静为动,适应大流动的新形势,灵活设置党组织,建立“流动堡垒”,把流动党员管理和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消除“空白点”。同时依靠流入地、流出地党组织的合作支持,实行“双重管理”,坚持内抓与外抓并举,双向联动,形成合力。力推流动党员“四制双联”工作机制,“四制”:即登记报告制度。在各个基层支部建立了流动党员登记点,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汇报制度。流动党员每半年至少与所在支部联系一次,汇报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联系制度。对全县各基层党组织中的流动党员分别指派专人联系,每季度至少联系一次,并如实填写流动党员联系卡,作为年终联系人和流动党员双向考核的依据;教育培训制度。采用“寄学”、“补学”等方法对流动党员进行流动期间和返乡教育。“双联”:即县内联建和县外联管制度。采取函的形式向流动党员流入地党组织通报,做到流入地党组织和流出地党组织密切配合、共同负责。这一机制的实施对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起到很好作用。
近几年来,流动党员日渐增多、特别是零散流动党员增
多。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他们中许多人想转组织关系无处接,想参加组织生活无处去,想交党费无人收,想找组织谈心无人听。为此,我们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着眼于使党员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针对不同情况细化了具体的教育管理方法,主要采取“建”和“联”。
“建”,是指建立健全党组织设置。一是建立外来流动党员支部。主要以各乡镇、街道党委为单位,在外来人员较为集中的市场、商贸区或其他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建立区域流动党员支部或设立“流动党员之家”,对本辖区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的流入党员以及流入时间较长、无挂靠支部的零散流动党员进行统一管理。二是健全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设置。针对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较多的特点,我们注重加强新经济组织党组织建设,引导外来未接转党组织关系、未说明党员身份的党员主动向党组织说明情况,教育、督促企业的“隐形党员”按规定接转组织关系,参加组织生活。流入党员相对集中的各类新经济组织,凡具备条件的,建立党组织;党员较少或条件不具备的,在几个企业中组建联合党支部,归口到行业主管单位或属地管理。三是在接触流动人员较多的各类人才服务中心、再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力市场等单位建立党组织。负责接受在人员流动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