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
省国土资源厅:
你厅《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请示》(鲁国土资呈〔2015〕324号)收悉。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20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是指征收一般农用地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其他地类以综合地价标准为基础按以下系数调整:农用地中的基本农田1.2;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0.8。
二、《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你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鲁政字〔2012〕288号文件确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同时停止执行。
三、对调整后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实施以前已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仍按原批准的征地补偿方案执行。
四、你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按照同地同价、维护权益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标准,确保征收土地补偿程序合法,补偿资金到位,依法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今后,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适时进行调整。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9日
抄送:省政府有关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2月29日印发 区片价 地 区片 区 编号 (元/公 顷) Ⅰ 滨 975000 (元/ 亩) 65000 1218.56 东至渤海二路,南至黄河一路,西至渤海十二路,北至黄河八路。 区片面积 (公顷) 区域范围描述 城 区 Ⅱ 810000 54000 16143.21 东至东外环路,南至黄河大坝(南外环),西至西外环路,北至北外环路,除Ⅰ区 Ⅲ 780000 52000 59117.28 包括滨北、青田和小营三办事处全部土地,沙河、里则、杜店、梁才四办事处Ⅱ 区片以外的区域,彭李、市西、市中、市东、北镇五办事处Ⅰ、Ⅱ区片以外的区 域,杨柳雪镇袁凤楼村、北陈村、宣家村、北于村、杨柳雪村、刘国梓村、李打 虎村、北王村、赵宏村、乌龙堂村、白家村、韩家村、赵家村、石庙村、东齐村、 刘叶茂村、林家村、罗家村、张八村、王汉林村、丛家村、杨占帽村、计赵村、 夏家村、苑家村、西齐家村、权家村、林家油坊村、徐园村、聂家村、杨集村、 道西张村、大河郭村、南陈村、东孟村、吕家村、褚家村、龙凤张村、贾王家、 万家村、双庙赵村、大赵村、李赞皇村、西孟村、封家村、大范村、艾家村、初 家村、墨家集村、勺头韩后村、勺头韩前村、店东李村、尚店街村、邓家村、茶 棚赵村、穆刘村、后纪村、街南宋、西纪村、前纪村、前宋村、南孙村共 62 个村。 秦皇台乡王锢镥、后杜家、前杜家、打油张、王门家、颜家东、颜家西共 7 个村。 IV 765000 51000 27607.17 除Ⅰ、Ⅱ、Ⅲ区片以外的区域。 Ⅰ 780000 52000 6300.75 西南自坝中村-马家村、大张家村-西胡村-王皮村-张王村—东张村-东李村-田家 沾 村-坝西村村界包围的范围。 沾化Ⅱ 区 750000 50000 166682.9 除去Ⅰ区以外的部分(规划区外区域)。 Ⅰ 795000 53000 16221 包括孙武街道办事处一部分、何坊街道办事处一部分及武定府街道办事处惠 民 县 全部。 具体为东至何坊街道办事处东行政界;南至沙河;西至孙武街道办事处西行政界; 北至水坡杨村北边界、十里堡村北边界、孙武镇农场北边界、台子崔村北边界、 端刘村北边界、成家村北边界、盖后村北边界、陈王村北边界、牛刘村北边界、 刘集村北边界、菠菜郑村北边界、孙铁匠村北边界、梯门李村北边界、王湾村北 边界、大商村北边界、牛茁村北边界。 Ⅱ 750000 50000 120130 除Ⅰ区片以外的惠民县辖区范围。 阳Ⅰ 信县 Ⅱ 795000 53000 25791.91 金阳街道办事处、信城街道办事处以及河流镇和劳店镇。 洋湖乡、温店镇、流坡坞镇、水落坡镇、翟王镇以及商店镇。 主要包括海丰街道办事处、棣丰街道办事处一部分(杨白杨村、河沟村、小齐村东 边界以西)、信阳乡一小部分(大孟村、吴店村、枣行村、吴季李村、李古河村北 边界以南)以及水湾镇董永桥村、贺家庄村、关家村。 主要包括棣丰街道办事处一部分(杨白杨村、河沟村、小齐村东边界以东)、车王 镇、水湾镇(董永桥村、贺家庄村、关家村除外)、信阳乡绝大部分(大孟村、吴 店村、枣行村、吴季李村、李古河村北边界以北)。 无棣县辖区内Ⅰ、Ⅱ区片以外区域。 东边界为城东街道东边界,西边界为县界,南边界支脉河,北边界为城东街道北 边界。 小清河以南(规划区外区域)。 750000 50000 54060.9 Ⅰ 795000 53000 12217 无 Ⅱ 棣 县 765000 51000 36649 Ⅲ 750000 50000 160139 Ⅰ 795000 53000 11498.95 博 Ⅱ 兴 县 Ⅲ 780000 52000 27534.34 765000 51000 50989.19 小清河以北,除Ⅰ区片以外部分(规划区外区域)。 黛溪街道办事处、高新街道办事处和黄山街道办事处的全部,韩店镇的上口村、 大王驼村、小王驼村、东王村、肖镇村、崔韩村、曹家村、杨村、位家村和木Ⅰ 邹 平 县 795000 53000 2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