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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校内各实验室之间仪器设备的调拔,由实验室管理处通知处六
,,
国仪
器资设
处备
办的国理报
废调报
拔损
手与
续赔
资 . 偿
第二十九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报废,应具有下列情况; 1)使用年久,主要部件或结构已经损坏,且无法修复的; 2)技术落后,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的; 3)出于意外灾害和突然事故,受到严重破坏不能修复的; 4)维护修理费过高,超过或接近新购置者,或无修复价值的. 第三十条 仪器设备由于使用人违犯操作规程造成损坏或保管不当造
成
严
重损失,弄清原因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后方可按报损处理. 第三十一条 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提出申请,实验室管理处
,
国
资处共同组织评估鉴定,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国资处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 凡属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者,应在查明原
因
的
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和当事人认识态度,酌情结予处分或赔偿. 七
,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各学院应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出本学院实
验
室
仪器设备管理细则,并报实验室管理处,国资处备案.
26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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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该办法由实验室管理处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1
兰州理工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考核办法 (
7
月
20
日
校
长
办
公
会
议
修
订
)
为充分发挥我校贵重仪器设备功能,提高使用效益,建立正常评价考核
制
度
,
根据教育部教高[ ]9号《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本考核一
,
考
办
核
范
法 围
凡单价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下同)的仪器仪表类(03类
),
机
电设备类(04类),贵重仪器设备,均需进行年度效益综合考核,评比;单
价
在
人民币20万元以上特殊用途的贵重仪器设备(如05类设备)进行单
项
或
选
项
考
核
;
单价在10一20万元的贵重仪器设备的考核范围和内容由各学院确
定
,
并
制
定
相
应
的考核办法,在每年考核完毕后将考核情况上报实验室管理处,国资处二
,
考
核
标
. 准
执行教育部《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下称《评价
表
2020年4月19日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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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三
,
1)及《填表说明》(见附件考
核
方
式
,
程
2). 序
1,考核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分为实验室(中心)自查,学院考核,学校核 查
三
个
阶
段
.
2,实验室(中心)自查由仪器设备负责人负责,主要任务和程序是: (1)对所负责仪器设备本年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自查经验 和
问
题
;
(2)依据《评价表》和《填表说明》要求,认真做好填报数据材料收集
,
整理,统计工作,如实,准确填报《评价表》; (3)
按
时
将
自
查
结
果
报
学
院
.
3,各学院应组成由主管实验室工作的副院长,实验室(中心)主任,设备
管理人及有关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开展学院考核.学院考核的主要任是
务
和
程
序 :
(1)对本学院贵重仪器设备年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找出在
的
问
题
,
提
出
整
改
意
见
存 ;
(2)对每台仪器设备自查填报的各项数据,按照《填表说明》规定的审料
,
进
行
逐
台
核逐
项
核
实
,
评
分
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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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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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得分评价标准(见附件2《填表说明》),作出优秀,良好,合格, 不
合
格
四
类
评
价
;
(4)按时将考核评价表,学院考核总结报告等考核材料交实验室管理处资
,处
国 .
4,学校核查由实验室管理处,国资处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以学院为单
位
核查,采取查,听,看和抽查方式进行,主要任务和程序是: (1)对学院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和年度使用效益情况作出总体考核. (2)对单价大于10万元小于20万元的贵重仪器设备进行抽查,抽查数于
20%(单价大于
20
不
少
万元的属必查仪器);
(3)在核查基础上,对全校所有20万元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考核结果
进
行
统计汇总,并按以下分类予以公布: ①全校各单台仪器设备年度效益综合考核,单项或选项考核结果; ②学校对各学院年度效益总体考核评价结果(按各学院台均分评价). 12 四
,
考
核
时
间
安
排
1.按年度考核,每年9一10月,各实验室(中心)自查,学院考核, 10 月31日前将年度考核结果交实验室管理处,国资处. 2.
每
年
11
一
12
月
,
学
校
核
查
;
29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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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次年1月向全校公布考核结果,并向教育部上报有关报表,报盘. 五
,
考
核
结
果
奖
惩
1.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分配仪器设备购置费,运行维修费的重要依据
.
对
考核结果为优秀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有关仪器设备负责人和学院,学校和
将
奖
给
予
励
表
彰 .
2.对考核不合格的仪器设备,应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 将根据责任情况,对仪器设备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调离贵重仪器岗
设
备位
管
理 .
3.对考核中发现在贵重仪器设备购置,使用,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以及
填
报数据弄虚作假,数据严重失实的有关单位,将作为考核不合格单位,学
校
对
其
有关责任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复查,复查后仍无改观,学校
将
给
予
暂缓使用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费,停止拨款等处罚.对严重失职者,要根
据
情
节
轻
重,依法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六
,
考
核
日
常
管
理
1.各仪器设备负责人,应认真做好考核数据的日常记录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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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机械工程实践教学中心规章制度汇编范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