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工作,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成果可靠,确保工程结构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 运营阶段的监测工作。
1.0.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应编制合理的监测方案,精心组织和实施监测,为动态设计、信息化施工或安全运营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成果。
1.0.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
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2 术语和符号 3 基本规定
3.1 基本要求
3.1.1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应在施工阶段对支护结构、周 围岩土体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
3.1.2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在施工单位监测的同时,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第三方监测,第三方监测单位应根据委托内容及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3.1.6 工程监测方案应根据工程的施工特点,分析研究工程风险及影响工程安全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有针对性地编制。监测方案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
2 建设场地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条件及工程风险特点; 3 监测目的和依据;
4 监测范围和工程监测等级; 5 监测对象及项目;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6 基准点、监测点的布设方法与保护要求,监测点布置图;
7 监测方法和精度; 8 监测频率;
9 监测控制值、预警等级、预警标准及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
10 监测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处理要求; 11 监测信息反馈制度;
12 监测仪器设备、元器件及人员的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