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谷为明实验学校门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结合上级部门要求,校园需实行封闭式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门岗实行24小时有人值班制度,由专职安保人员负责管理。除上学、放学期间,校门一律关闭。
二、学生家长在学校大门处接送学生。周一8:00前、周五15:00后,家长可进入学校送放学生被褥和衣物。
三、实行家长预约接待制度。每周五下午15:00-17:00为校长接待时间,家长可以通过电话提前进行预约。
四、学校教职工凭工作证进入校园;施工人员应佩戴学校发放的施工证进出学校。 五、门卫人员需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进行登记,写明进出校时间与事由,由门卫电话联系,经确认后方可入校。酗酒、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及可疑人员严禁进校。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严禁各种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
六、学校门卫应严控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学生应持有离校证明方可放行。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需外出应在门卫处进行登记。
七、放学后,学生因故需要返回学校,必须有家长陪同。若无家长陪同,门卫有权阻止学生进入学校。
八、学校门卫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出校门,需凭相关部门证明(出门单)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级部门机动车辆进校,应指引到指定停车区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一律不得入内(特殊情况除外)。
九、上学和放学期间,安保人员和值班人员应在学校门前协助疏导师生有序出入,确保门前畅通。对在学校门前占道、滋事、取闹等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对不服从管理、危及校园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十、学校门卫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门卫接班时,必须互相询问情况,移交值班记
录,巡视相关场所。严禁串岗和脱岗现象发生;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时刻注意进出校园的人员及值班室周围的情况。
十一、学校家长会、开放日或其他活动需家长进入校园的,由学校安排人员值班和强化校内巡查,保障校园安全。
十二、校园电子门禁系统完成后,电子门禁卡将作为进出学校的凭证。 十三、本制度至2015年3月23日起实施。
武汉光谷为明实验学校 2015.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