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农村人口结构现状和变迁分析
——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专项分析
决策咨询59期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既是经济发展的结果,又是经济发展的动力。”作为农业大省,2015年湖南城镇人口数首超农村人口,实现了一个中部农业大省的历史性跨越。城镇化促进了湖南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带了农村人口的大规模流动和农村人口结构的变迁,农村的经济结构、社会管理和可持续发展都将发生重大变化。本文将基于湖南省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解读湖南农村人口结构的现状和发展变迁,预测湖南农村人口结构未来的变化特点及趋势,为实现农村社会科学管理和城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一、湖南农村人口现状
2006年至2016年间,湖南常住人口稳步增长,2016年湖南省常住人口6822万人,与2006年相比增长了480万人,平均每年增加48万人,年均自然增长率保持在7‰。同时,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湖南农村常住人口呈持续下降趋势,2016年农村常住人口[1]为3223.40万人, 比2006年下降了17.1%。
图1 2006-2016年湖南农村常住人口
第三次农业普查结果显示,湖南农村人口[2]主要存在以下特征: (一)农村人口呈少子化、老龄化
湖南省第三次农业普查涉及农村人口数5218.82万人, 以每10岁为一个年龄阶段,人口结构大致呈现梯形。如图2所示,除30-39岁和50-59岁外,其余各年龄段人口数占总人口的比重都随着年龄的增加而上升:即婴幼儿童、青少年人口数量最少,老年人口数量较多。
随着时间的推移,处于梯形的人口结构顶部的老年人口数将越来越大,人口老龄化将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同时,30-39岁年龄段人口作为劳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劳动力缺口,该缺口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向后推移。
图2 湖南农村人口按年龄结构分组
(二)农村常住人口“中间少两头多”,青年人群体长期在外生活居住 湖南农村常住人口[3]为4097.87万人,占农村人口的78.5%。常住人口总体呈现“中间少两头多”的趋势,即低幼化和老龄化并存,婴幼儿童、青少年和中老年人口多数会在本村长期生活居住,但青年和壮年偏爱常年外出。其中,95.8%的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和90%以上的0到19岁的婴幼儿童、青少年年均在本村居住生活6个月及以上。
常住人口占同年龄段农村人口比重最少的是20-29岁年龄段的人口,比重仅为51.1%,由于这部分青年人口较多地在外求学或工作,导致他们长期在外生活居住。之后,随着年龄段的增加,农村人口中常住人口的比重逐渐提升(见表1)。
表1 湖南农村人口结构 占该年龄段农村人口比重年龄段 0-9岁 10-19岁 20-29岁 30-39岁 40-49岁 895.94 17.2 684.04 76.3 742.02 14.2 436.25 58.8 765.46 14.7 391.15 51.1 597.70 11.5 542.56 90.8 农村人口(万人) 占总农村人口比重 (%) 常住人口(万人)577.46 11.1 531.13 (%) 92.0 50-59岁 60+岁 合计 735.35 905.01 5218.92 14.1 17.3 100.0 645.65 867.09 4097.87 87.8 95.8 78.5 (三)农村人口受教育程度偏低,文化程度越高越倾向于长期外出 2016年,农村人口受教育程度以小学、初中为主,学历为小学和初中的人口占总人口的74.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仅为3.2%。受教育程度越高,在村内居住半年以上的比重越低。其中,89.8%未上过学的人口居住在村内半年以上,而只有59.5%大专及以上的人口居住在村内半年以上。文化水平是影响农村人口流动的一个重要因素,文化程度高则获得就业、学习的机会就大,长期在外地生活就业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因此,农村人口文化程度越高,越倾向于离开农村去外地寻找更好的工作机会。 分性别来看,农村男性受教育程度普遍高于女性。受教育程度为高中或中专、大专以上的男性人口比重分别为15.3%和3.2%,而女性人口中高中或中专的比重为12.3%,大专以上的比重为3.1%,均低于男性。 表2 农村人口受教育年限分布 农村人口(万人) 其中:男(万人) 未上过学 451.65 217.99 233.66 小学 1540.80 766.29 774.51 初中 2335.53 1260.41 1075.12 高中或中专 724.95 421.62 303.33 大专及以上 165.99 88.82 77.17 合计 5218.92 2755.13 2463.79 女(万人) 年均居住时间 本村居住半年及以上 本村居住半年以下 表3 不同受教育程度的农村人口在本村居住时间分布
未上过学(%) 小学(%) 初中(%) 高中或中专(%) 大专及以上(%) 89.82 10.18 92.16 7.84 72.65 27.35 65.75 34.25 59.45 40.55 (四)农村人口中男性较多,但女性常住比例较大 湖南省第三次农业普查结果显示,农村人口中男性多于女性,其中男性人口 2755.13万人,比女性人口多 291.34万人,男女性别比为 111.82(女性人口=100)。在各个年龄段中男女性别比均高于100,其中,0-9岁及10-19岁是男女比例最为不平衡的两个年龄段,性别比分别高达124.96和125.90。 表4 2016年农村人口性别结构 年龄段 0-9岁 10-19岁 20-29岁 30-39岁 男(万人) 320.77 333.11 400.28 395.47 女(万人) 256.69 264.59 365.18 346.55 性别比(%) 124.96 125.90 109.61 114.11 40-49岁 50-59岁 60+岁 合计 465.90 381.34 458.28 2755.13 430.05 354.01 446.72 2463.79 108.34 107.72 102.59 111.82 在各年龄段中,女性人口居住在农村6个月以上的比重均大于男性。0-9岁和60岁以上年龄段人口中,男女常住人口的比重最为接近;而20-29 岁和30-39岁年龄段中,女性常住人口的比重明显比男性高(见图3)。这是由于在该年龄段男性身心各方面条件均较好,多数长期在外工作和居住;女性则处于结婚生育时期,更多的留在农村的家中生活居住。 图3 农村常住人口按性别分占其相应年龄段农村人口的比重 (五)农村常住人口中有配偶者居多,多数男性趋于晚婚 在20岁及以上的常住人口中,有配偶者明显多于未婚者,但是女性有配偶的比率更高。其中,79.7%的20岁及以上男性农村常住人口有配偶,82.9%的女性有配偶。此外,20-29岁男性农村常住人口中,58.3%未婚,只有40.6%有配偶,这意味着大多数的农村男性是在30岁以后结婚。 二、湖南农村人口结构变化特点及趋势 (一)农村人口规模将逐渐减少 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及人们生育观念的变化以及农村人口大量地迁移到城镇,农村人口数量、户数的减少和家庭规模缩小是必然的趋势。 (二)农村常住人口向老龄化、低龄化变迁 根据湖南省第三次农业普查结果,湖南60岁及以上的常住人口的比例为21.16%,0-9岁人口的比例为12.96%,比第二次农业普查结果分别高了4.5个百分点和1.5个百分点。这是因为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许多农村人口纷纷向外迁移,导致农村家庭结构、人口结构发生变迁,农村常住人口年龄结构转向老龄化、低龄化,中老年人和儿童成为农村留守人口的主要群体。 (三)农村男性寻找配偶的难度加大 湖南省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在农村人口中,湖南男性人口占较高比重,其中,适婚年龄段20-40岁的人口性别比达到了111.80,适婚人口的男多女少,将导致农村男性寻找配偶的竞争更加激烈,甚至部分适婚人口难以组建家庭。 三、农村人口结构变迁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一)有利影响
第一,增加收入水平,扩大收入渠道
青壮年外出务工扩大了农村居民收入渠道,带来了收入的稳定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持续改善。农村居民走进城市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高于农业生产的劳动工资报酬,也不仅仅是传统观念的改变和信息意识、科技意识的增强,更重要的是,他们能够在城市的各种非农劳动中,学到许多在田间劳动学不到的科学管理技能和实用的科学知识。这些知识和技能可以优化他们在城市工作的选择,提高工作的薪资水平,而且他们一旦回到家乡,同样可以利用这些知识和技能提高从事农业劳动或非农业劳动的生产效率。
第二,缩小城乡差别,加速城镇化进程
通过农村人口流向城市,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的思想观念更接近了、城乡交流更密切了,城乡差别的内容、形式也因农村人口向城镇单方面自由流动而缩小。部分已外流的农村外出劳动力在资金、知识和技能累积到一定程度之后,会回流到家乡创业,在农业相关领域开拓新的生产服务项目,吸收当地村民为雇员带动当地的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积极带动农村城镇化进程。 (二)不利影响
第一,劳动力老弱化,降低生产效率
大量文化素质较高的年轻劳动力的流向外地导致本 地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严重不足,让农村妇女和老年人从事农业生产势必会降低农业生产效率。目前,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式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综合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农村人口大量流出,农村缺少懂技术、有文化、素质高的新型农民,还采用比较粗放的农业生产方式,造成一部分耕地闲置、农业生产效率下降,对土地资源造成巨大的浪费,影响农村生产发展。 第二,引发家庭分居,影响家庭和睦
一方面,如果男方或女方一方出外务工,会造成长期夫妻分离,正常的家庭婚姻生活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夫妻的感情和家庭的和睦。近年来农村离婚率趋高就是这种现象的一个反映。另一方面,三农普数据显示,年龄60周岁以上者,子女全部外出六个月以上的户数为28.14万户,占总调查户数的比重高达20.5%。若子女全部外出,孩子、农务将由老人负责,直接加重了老人的身体和心理负担,降低了老年人的养老质量,导致老年人养老过程中缺少贴身照料和情感关怀,对于那些丧偶老人来说更甚。
第三,导致亲情缺位,不利儿童成长
湖南省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儿童是留守农村的主要群体之一,12.96%的农村常住人口中是0-9岁的婴幼儿童。由于处于青壮年的父母为了生计进城务工经商而无暇照顾孩子,部分婴幼儿童只能留守在农村,交与祖辈或亲戚照顾,而这些留守儿童正处在人生发展的关键阶段,失去父母的庇护和陪伴,他们的身心成长、学习生活面临着失管、失教和失衡,有些还会面临严重的心理疾病,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四、政策建议
第一,加强乡村振兴建设,鼓励外出人口回流。推进乡村振兴建设,产业兴旺是吸纳农村劳动力的重要途径。据前文分析可知,目前湖南青壮年劳动力和教育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口为人口流动的主要对象,而吸引这部分素质较高的农村人口返乡从事农村经济活动最好的办法就是要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实现农村产业化发展,从而吸引他们回归农村创业,通过第二、第三产业在农业中的开展延长农业产业链,继而带动农村劳动力的内部消化,带领农民共同致富。
第二,加大对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投入,提高农村劳动力生产效率。对体力型、低素质的劳动力需求量的减少,技术型、高素质劳动力需求量的增加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趋势。因此,要加大对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投入,在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数量的同时,还能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基本素质技能。例如,加大对新型农民培训、农业科技推广的财政投入,培养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性人才,建设“职业农民”队伍,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开展田间学校,提倡培训送教进田,对农民实际操作进行指导培训提高生产效率和积极性。
第三,推进农村社会基本保障体系建设,化解人口老龄化难题。农村人口老龄化是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如何保障农村老年人口的基本生活水平,提高农村老年人口的幸福指数是政府面临的艰巨任务。因此,应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机制、发展农村社区养老机制、巩固农村家庭养老机制,构建包含多元化养老模式、多层次养老服务制度的混合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将农村养老问题解决在一个纵横交错的安全网络之中。 第四, 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齐入手,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父母加强交流和沟通。外出务工的父母要特别注意与孩子之间的沟通方式方法、交流频率和内容,用爱心、肯定和支持、以及积极鼓励的方式来教导孩子。学校发挥主导作用。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创造良好的住宿环境和教育条件,使留守儿童能够全天寄宿在学校学习生活,通过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养成留守儿童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保证儿童的人生安全和学习效果。教师对于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成长状况等作详细的跟踪记录,随时与留守儿童家长保持联系。社会加强心理关爱。有条件的村子可以创建一些公益团体,招募志愿者对留守儿童进行心理及学业辅导。在村子里设立适合留守儿童的娱乐设施,如建篮球场,兵兵球桌,图书室等,向留守儿童传递积极向上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