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同条件养护块留设方案
工程名称: 7#楼及地下室工程 根据建设质量监督文件精神,关于加强结构实体检验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统计评定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7#楼及地下室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作出以下方案: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结构楼层 一单元独立柱基 部 位 J-8:1-D×1-10 JZL20:2-A×2-2~2-6 KL23:1-A×1-11~1-13 KZ6:3-10×3-M KZ12:2-9×2-D KZ4:2-11×2-N KZ7:2-K×2-15 KZ12:3-B×3-12 KZ5:4-17×4-M KZ11:2-5×2-D KZ12:4-9×4-D L20:1-C×1-10~1-14 L13:1-L×1-11~1-13 L16:1-H×1-4~1-8 KL16:2-B×2-6~2-9 KL20:3-F×3-11~3-15 KL15:4-A×4-13~4-16 WKL25:2-M×2-1~2-3 WKL22:4-K×4-18~4-20 强度等级 C30 C30 C25 C40 C40 C40 C35 C35 C35 C30 C30 C20 C20 C20 C25 C25 C25 C25 C25 留置数量 1组 1组 1组 1组 1组 1组 1组 1组 1组 1组 1组 1组 1组 1组 1组 1组 1组 1组 1组 二单元基础梁 一单元一层梁板 三单元一层柱 四单元一层柱 二单元二层柱 二单元三层柱 三单元四层柱 四单元四层柱 二单元五层柱 四单元六层柱 一单元三层梁板 一单元五层梁板 一单元天面梁板 二单元三层梁板 三单元五层梁板 四单元七层梁板 二单元天面梁板 四单元天面梁板 注意事项: 1、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2、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 3、同条件养护试件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oC·d)时送样进行强度试验,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混凝土结构同条件养护块留设方案
工程名称:小区I1#楼 根据文件精神,关于加强结构实体检验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统计评定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I1#楼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作出以下方案: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结构楼层 独立基础 独立基础 部 位 QJ13:Q×30轴 QJ:G×7轴 L9:P×21-33轴 KZ3:B×8轴 KZ203:R×17-19轴 L312:D×1-3轴 L704:E轴 L302:1/J×22-24轴 KZ1:38×R轴 KZL-8:1/Q×1/26~30轴 L3-11:R×50-52轴 L7-12:M×32-34轴 强度等级 C25 C25 C25 C30 C30 C20 C20 C20 C30 C30 C20 C20 留置数量 1组 1组 1组 1组 1组 1组 1组 1组 1组 1组 1组 1组 基础梁 一层墙柱 1-27轴二层梁板 1-15×B-H轴三层梁板 1-15×B-H轴天面梁板 12-27×H-R轴五层梁板 1/26-55轴底层墙柱 1/26-55轴二层梁板 1/26-55轴四层梁板 1/26-55轴天面梁板 注意事项: 4、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5、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 6、同条件养护试件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oC·d)时送样进行强度试验,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混凝土试块留置方案
一、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试块取样与留置
1、对复合地基: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检验数量为总数量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每根桩留置1组标养试块; 2、对于桩基(灌注桩):按照GB50202-2002中5.1.4(强制性条文)规定,每浇筑50m2 必须有1组试块,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块(标养);
3、对于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是否需要同条件试块(特别是结构实体检验同条件试块)目前尚无定论,建议正是施工前由施工方与监理方共同协商确定是否留置同条件试块。
二、混凝土结构工程混凝土试块取样与留置 混凝土试块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一)标准养护试块取样与留置原则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立方体试块)标准养护试块。
(二)同条件养护试块取样与留置原则
1、结构实体同条件试块(混凝土结构验收的重要依据): (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2)根据既体现结构重要部位又适度控制实体检验数量的原则,重要部位建议如下:竖向构件中的墙、柱、核心筒,水平构件中跨度≥8m的梁、跨度≥5m的单向板、跨度≥6m的双向板、预应力混凝土梁、跨度≥2m的悬挑梁板,若有工程不满足上述条件,则应按规范“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项目在具体实施中可以此为依据与监理协商确定。
2、拆模同条件试块(判定混凝土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的强度),按每一施工流水段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试块;
3、达到受冻临界强度同条件试块(控制冬季施工竖向结构模板拆除),按每一施工流水段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试块;
4、掺加防冻剂混凝土同条件试块(检验掺加防冻剂混凝土质量),按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试块;
5、构件吊装混凝土同条件试块(检查混凝土构件强度能否满足吊装要求),须根据吊装部署酌情留置同条件试块;
6、预应力工程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判定能否达到预应力张拉或放张条件),须根据预应力张拉部署酌情留置同条件试块。
(三)防水混凝土试块留置原则
1、防水混凝土的标养、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原则见前(一)、(二)条;
2、抗渗试块留置原则(依据GB50208—2002):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块(一组为6个抗渗试块),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配合比调整时,应相应增加试块的留置组数。
三、装饰装修工程混凝土试块取样与留置原则
地面工程:按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1组。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m2时,每增加100 m2应增做1组试块;小于1000 m2按1000 m2计算。当改变配合比时,应相应地制作试块组数。采用标准养护。
=====相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结
构混凝土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有两的目的:1、用于确定施工期间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如结构构件拆模、出池、出厂、吊装、张拉、放张及施工期间临时负荷时的混凝土强度;2、用于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检验,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在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实体检验的范围仅限于涉及安全的柱、墙、梁等结构构件的重要部位。结构实体检验采用由各方参与的见证抽样形式,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公正性。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根据规范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根据其重要性共同选定;
2)、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4)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本工程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数量、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应部位取下表:
附录D 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D.0.1 本附录规定的结构实体检验,可采用对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进行检验的方法进行。这是根据试验研究和工程调查确定的。
本条根据对结构性能的影响及检验结果的代表性,规定了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数量不宜少于10组,以构成按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的基本条件;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是为了按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有足够的代表性。
D.0.2 本条规定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并给出了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龄期的确定原则:同条件养护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其强度与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的试件强度相等。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与结构混凝土的组成成分、养护条件等相同,可较好地反映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由于同条件养护的温度、湿度与标准养护条件存在差异,故等效养护龄期并不等于28d,具体龄期可由试验研究确定。
D.0.3 试验研究表明,通常条件下,当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时,由于基本反映了养护温度对混凝土强度增长的影响,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的试件强度之间有较好的对应关系。当气温为0℃及以下时,不考虑混凝土强度的增长,与此对应的养护时间不计人等效养护龄期。当养护龄期小于14d时,混凝土强度尚处于增长期;当养护龄期超过60d时,混凝土强度增长缓慢,故等效养护龄期的范围宜取为14d~60d。 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通常低于标准养护条件下的混凝土强度,这主要是由于同条件养护试件养护条件与标准养护条件的差异,包括温度、湿度等条件的差异。同条件养护试件检验时,可将同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乘以折算系数二.10后,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评定。折算系数1.10
主要是考虑到实际混凝土结构及同条件养护试件可能失水等不利于强度增长的因素,经试验研究及工程调查而确定的。各地区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对折算系数作适当的调整,但需增大折算系数时应持谨慎态度。
D.0.4 在冬期施工条件下。_或出于缩短养护期的需要,可对结构构件采取人工加热养护。此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仍应按本附录第D.0.1条的规定确定,其等效养护龄期可根据结构构件的实际养护条件和当地实践经验(包括试验研究结果),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根据第D.0.2条的规定共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