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仓库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其主要任务是:保管好仓库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二)物资验收入库存储
1、物资入库存,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资交接本上的要求签字,应当认识到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2、物资入库存,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3、材料验收合格,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钢材应涂色标志,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托收单交财务科记账。
4、不合格货品,应隔离堆放,严禁使用。如因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5、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上级领导和经办人处理。托收货品单据到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到消除挂账。 (三)仓库物资的储存保管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四号定位编号。
2、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整齐明了。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4、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到“十不”要求,勿使公司财产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时,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5、保管物资,未经上级领导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成套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上级领导批准。
6、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仓库工作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如特殊情况需经上级领导批
准,安全员现场监督方可作业。仓库保管员要懂得消防的“三懂三会”知识。 (四)库存物资发放
1、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放材料 。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2、领料单应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图号、零件名称和材料用途,核算员和领料人签字。属计划内的材料应有材料计划;属限额供料的材料应符合限额供料制度;属规定审批的材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同时,超费用领料未办手续,不得发料。
3、特殊材料,保管员要审查单价、货款总金额并盖有财务科收款章时方可发料。发现物资价格不符或货款不符等,应立即通知开票人更正后发货。
4、对于专项申请用料,除计划采购员留作备用的数量外,均应由申请单位领用。常备物资,可以分割拆零的物资,本着节约的原则,都应拆零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
5、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接料部门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6、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五)其它有关事项
1、记账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2、允许范围内的错差、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都可以上报,以便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
3、创造五好仓库是每个保管员努力的方向,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检查,以促进创五好仓库的开展。
4、保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科领导见证,双方各执一份,报财务存档一份,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赔偿。因失职造成的亏损,除原价赔偿外,还要给纪律处分。
5、库存盈亏反映出保管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现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