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微生物检定工考核大纲
1、 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微生物检定工
职业定义:从事药品,食品,化妆品,日常化学品等行业微生
物检定工作的人员。
1.2、职业等级:本大纲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工(国家
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工(国家职
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
资格一级)。
1.3、基本文化程度:生物、医药、食品、精细化工等专业及其
相关专业中等专业学校(含中技、中职)毕业,或高中毕业经过
岗位实践和专业培训。
1.4、培训期限要求: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
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中级、高级不少于 200 标
准学时;技师和高级技师不少于 180 标准学时。
1.5、申报条件:
参照《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各职业报考条件的补充通知》(深
职鉴办〔2013〕15 号)执行
1.6、鉴定方式、鉴定时间:(理论、实际操作考试方式与时间)
本工种初、中、高级工采用理论知识笔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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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形式鉴定,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 90-120 分钟,实际操作考核
时间为 120-180 分钟。
技师考核采用理论知识笔试、技能操作考核和综合评价形式
鉴定。
高级技师考核采用理论知识笔试、综合评价和业绩追踪形式
鉴定。
本规范中知识要求、技能要求、综合评价和业绩跟踪的成绩
各满分为 100 分,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1.7、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实际操作考试考评人员与
考生配比)
1、理论知识考评原则上每 20 名考生配备 1 名考评员
(20:1)。
2、实际操作考评原则上按 5 名考生配备 1 名考评员(5:1),
且不少于 2 名考评员;每 40 名考生配备 1 名实验员。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有良好的卫
生习惯和质量无差错意识、了解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
规范等法律与法规相关知识;有强烈的责任感。
2.2、基础理论知识:应用化学、应用微生物学、生物化学。
2.3、专业基础知识:药品、食品、化妆品及日化产品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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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专业知识:药品卫生标准知识、质量管理基本知识。卫生
检验基本技术知识,常用工具设备使用基本知识,常见供试品、
原材料、中间体一般性能知识。
2.5、专业相关知识:药品检验、食品检验、化妆品及日化产品
检验、洁净操作和安全操作知识。药品、食品、化妆品及日化产
品卫生微生物检验和鉴定技术知识,工具设备使用和维护知识,
供试品、原材料、中间体性能和鉴别知识。
微生物系统分类知识、微生物检验用菌种的来源、传代和保
藏,微生物检验方法验证、设备和设施验证以及与微生物相关的
生产验证知识。
2.6、质量管理知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知识、一般卫
生检验岗位的质量保证措施与责任。
2.7、安全文明生产与环境保护知识:微生物检定安全操作与劳
动保护基本知识,常见废品处理方法等环境保护基本知识。药品
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卫生检验部门的质量保证措施与责任。
3、 鉴定内容:
初级微生物检定工-理论部分内容
项 鉴定范围 鉴定内容 鉴
备
目 定 注 比
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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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微生物检定工考核大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