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建设及班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了保证国电北仑电厂三期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班组文明施工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业主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有关文件、制度,促进班组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班组安全基础管理和安全生水平,确保在各阶段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文明形象,创标准化工地,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进入国电北仑电厂三期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的所有施工班组及人员。
1.3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且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解释。
2. 安全生产责任制
2.1 班组长的安全责任:
2.1.1 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1.2 负责组织实施班组安全施工管理目标。
2.1.3 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和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2.1.4 组织搞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开好班前班后安全会,支持安全干事的工作,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第三级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并在未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管好他的人身安全。
2.1.5 做好班组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班前安全技术交底,检查、督促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和班组成员按章操作,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
2.1.6 临时工的使用必须符合单位规定,并经批准后方可安排上岗。 2.1.7 负责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对危险作业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强调各项注意事项。
2.1.8 安排劳动力时,应进行合理搭配,临时工应在熟练工的监护下操作。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2.1.9 经常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施工场地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2.1.10 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整理作业场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1.11 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纪录并及时上报并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2.1.12 杜绝违章指挥,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2.1.13 听从专职安全员的指导,接受改进措施,教育全班同志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制度,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工作和自检工作。
2.1.14 发动全组职工,为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作好记录,和汇报工作。
2.1.15 支持班组安全员的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体职工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2.1.16 贯彻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分明。
2.1.17 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2.2 班组专(兼)职安全技术人员的安全职责:
2.2.1 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工作。
2.2.2 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和措施。
2.2.3 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2.2.4 模范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领导提出的有关安全方面的意见,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组的安全工作,接受专职安全员业务指导。
2.2.5 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2.2.6 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2.2.7 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2.2.8 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宣传教育工作。
2.2.9 协助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规学习,记录和处理一般性记录事故,加强本组日常安全教育和专业工种的技术培训。
2.2.10 协助班组长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2.2.11 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2.2.12 参加本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协助班组长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协助落实整改措施。
2.2.13 维修保养或指定专人管理本组的安全工具、设施、标志等器材。
2.2.14 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本人或本组不能处理的危险因素要及时上报。
2.3 工人的安全职责:
2.3.1 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2.3.2 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
2.3.3 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防护用品、用具和安全设施、工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不无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2.3.4 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2.3.5 警告、督促附近人员遵守安全制度,严禁违章操作。 2.3.6 服从班组长、安全监护人员等有关人员的指挥。
2.3.7 不准随意超越工作岗位,严禁无证上岗。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理整顿现场。
2.3.8 随时检查工作环境以及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2.3.9 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2.3.10 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 2.3.11 工人有权越级报告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或扣压合理意见。遇有严重危险而无措施保证的作业,工人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2.3.12 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2.3.13 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护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3. 安全教育、培训
3.1 安全教育的目的
3.1.1 安全教育的目的在于不断提高全员的安全素质,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3.1.2 安全思想教育。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增强遵章守纪自觉性和关心人、保护人的责任感。
3.1.3 安全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是所有职工必须具备的安全基本知识,通过学习,掌握了解建筑施工工艺、方法,施工中的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各类不安全因素,及其安全防护知识。
3.1.4 安全技能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就是结合本工种或本专业的特点,进行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熟练掌握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技术。
3.1.5 事故教育和法制教育。通过典型事故教育、吸取事故教训,杜绝“三违”,防止事故发生。
班组建设及班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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