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管理 Q/BEIH-226.15-03-2013
表1:入厂煤采制化设施的建筑面积标准表
面积单位:平方米
装机容量 用途 制样室 存查煤样存样室 分析煤样存样室 天 平 室 热 量 室 工业分析室 元素分析室 采制样办公室 煤化验办公室 合 计 面积 100万千瓦以下(不含100万千瓦) 40-60 10 8 15 30 40 20 15 15 193以上 100万千瓦以上 120 15 10 20 40-60 40以上 20 40 40 345以上 5.4.1.2 各项基本设施的具体标准要符合技术规范。 5.4.2 燃煤采制化设备配置标准
5.4.2.1 全资及控股企业按每天化验试样数,配置能满足检验燃煤正常使用的燃煤“采样、制样、化验”设备。具体标准如下:
表2:入厂煤“采制化”设备标准表
装机容量 台数 设备名称 采样设备 人工采样铲 棋盘法取样铲 采样筒 机械化采样装置 缩分设备 制 样设备 100万千瓦以下(不含100万千瓦) (尺寸见GB475图2 b)铲的底板头部可为尖形。 2把 采样筒带盖 大小根据实际情况制做 不同运输工具不少于1台 二分器(大、中、小)一套、十字分样板 100mm、80 mm、50mm、25 mm、13mm 方孔筛木制框一套 13mm、6mm、3mm、1mm、0.2mm方孔筛一套(其中13mm、6mm、3mm筛子的直径可为500 mm铜制框,1mm、0.2mm为标准筛)3mm圆孔筛 100万千瓦以上 (尺寸见GB475图2 b)铲的底板头部可为尖形。 2把 采样筒带盖 大小根据实际情况制做 不同运输工具不少于2台 二分器(大、中、小)一套、十字分样板 100mm、80mm、50mm、25mm、13mm 方孔筛木制框一套 13mm、6mm、3mm、1mm、0.2mm方孔筛一套(其中13mm、6mm、3mm筛子的直径可为500mm铜制框,1mm、0.2mm为标准筛)3mm圆孔筛 筛分设备 7
燃料管理 Q/BEIH-226.15-03-2013
装机容量 台数 设备名称 密封锤式破碎缩分机 (250×360) (或同类设备) 颚式破碎机 密封式制粉机 单头(配5个有编号的研钵) 接料斗 磅秤 制样间除尘器 不锈钢盘或搪瓷盘 全水 13mm粒度 测定设6、3mm备 粒度 工业天平 (感量0.1g) 鼓风干燥箱 电子天平 (感量0.1mg) 鼓风干燥箱 100万千瓦以下(不含100万千瓦) 出料粒度<1~3mm、13mm 各1台 出料粒度<3~13mm 1台 出料粒度<0.2mm 2台 大、中、小不少于2个 1台 1台 大、中、小各10个 1台 大型号2台 1台 小型号1台 小型号2台 1台 2台 各2个 2台 1台 1台 1台 1台 孔径200μm与90μm各2个 1块 100万千瓦以上 出料粒度<1~3mm、13mm 各2台 出料粒度<3~13mm 1台 出料粒度<0.2mm 3台 大、中、小不少于3个 1台 1台 大、中、小各20个 2台 大型号2台 2台 小型号1台 大型号2台 1台 3台 各4个 3台 2台 1台 2台 1台 孔径200μm与90μm各3个 2块 镍铬坩埚架 (灰分;挥发分) 热量计 测硫仪 煤灰熔融性测定仪 振筛机 工业天平 煤粉 (感量0.01g) 标准筛 细度 秒表 工业 分析设备 鼓风干燥箱 (或同类设备) 通氮干燥箱 (测褐煤) 马弗炉(或同类设备) 5.4.2.2 化验设备配置或更新时需要考虑数据接口技术,便于燃料管理信息系统采集数据。 5.4.3 人员配置标准
5.4.3.1 全资及控股企业对从事入厂煤采制化工作人员的要求是:思想好、作风正、事业心强、业务精以及身体健康。要求将优秀干部和职工充实到入厂煤质量验收工作岗位。 5.4.3.2 全资及控股企业从事入厂煤采制化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及质量监督员应为公司在册人员,除此外的其他从事入厂煤采制化工作人员可以是正式签约的合同制人员或长期雇佣人员。
5.4.3.3 全资及控股企业所有从事入厂煤采制化工作中的采制样人员应具备中专(高中)及以上的文化程度,化验人员应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技术负责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且从事采制化工作2年以上。
8
燃料管理 Q/BEIH-226.15-03-2013
5.4.3.4 全资及控股企业所有从事燃料采制化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集团公司组织或认可的国家有关煤炭质量监督检验单位的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国家有关权威部门颁发的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4.3.5 全资及控股企业所有从事入厂煤采制化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相应岗位的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并能按标准和规范操作。
5.4.3.6 全资及控股企业要保证从事入厂煤采制化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
5.4.3.7 全资及控股企业要针对燃料管理人员和采制化人员有组织的进行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组织参加集团公司及所在企业等开展的培训活动。 5.4.4 设施、设备技术要求 5.4.4.1 采、制样室
5.4.4.1.1 采、制样室(包括制样、干燥)应宽大敞亮,设在取煤样点附近,以方便于采、制样人员操作;应为平房或楼房一层,不受风雨、热源、光照及外界尘土的影响,有上、下水设施等。样品运送过程应有防尘、防雨措施。
5.4.4.1.2 制样室内应安装380V的交流电源,电源容量要满足制样设备的需要,要有可靠的接地线,各种制样设备宜安置于水泥台座上,用地脚螺丝固定好。
5.4.4.1.3 制样室应为水泥地面,还需在水泥地面上铺以厚度6mm以上的钢板,面积至少10m,做为堆掺缩分区。
5.4.4.1.4 采、制样室应有良好除尘效果的除尘设备,在每台制样设备的墙边、堆掺缩分区应设有除尘口。
5.4.4.1.5 在每台密封式制粉机、振筛机旁应有足够的操作台面。 5.4.4.1.6 设有摆放采样、制样工器具的柜子。 5.4.4.2 天平室
5.4.4.2.1 天平室应选择在不受震动影响的地方,操作台可采用大理石或水磨石台面,上铺橡胶垫,以保持其稳定,天平台高度一般约为800mm、宽约为600mm,两台天平放置的间距应大于0.5m,且天平应有防尘罩,应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光线要柔和。
5.4.4.2.2 天平室要恒温、恒湿,室温应保持在15℃到30℃之间,湿度在70%以下,天平室应安装空调设备,空调不应直吹天平。天平室内禁止使用加热设备或进行其它试验,天平上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5.4.4.3 工业分析试验室
试验台台基应坚固且绝缘良好,试验台面用大理石,一般尺寸为:高800mm,宽800mm。试验室地面应为硬质地面,并要安装足够容量的电源系统,同时安装好接地装置,高温炉等大容量设备应装设专用空气开关,并配有排气通风设备,上、下水源。 5.4.4.4 发热量试验室
5.4.4.4.1 应为单独房间、最好朝北,以避免阳光照射,否则热量计应放在不受阳光直射
9
2
燃料管理 Q/BEIH-226.15-03-2013
的地方。并设有放置天平位置,不得在测热室内进行其他项目试验,水泥地面,有上下水设施。
5.4.4.4.2 室内温度应保持相对稳定,每次测定室温变化不应超过1℃(并留有记录);室温以不超过(15~35)℃的范围为宜。必须安装空调,空调不能直接吹热量计和天平。 5.4.4.4.3 室内应无强烈的空气对流,因此不应有强烈的热源、冷源和风扇等,试验过程中应避免开启门窗。实验所用的氧气瓶需固定。
5.4.4.4.4 测热用其它各种附属设备要准备齐全且也应放置于安全而又便于工作的固定位置。各种工具和器皿都需专用,不应与其他试验混用。 5.4.4.5 元素分析试验室
试验室要有水源,有充足电源,有通风设备,试验台面应耐酸、碱、高温。 5.4.4.6 煤灰熔融性试验室
试验室要有上、下水源,有充足电源,有通风设备,试验台面应耐高温。 5.4.4.7 存查煤样和分析煤样存样间
不应有热源及阳光直射,无任何化学药品,存样架摆放合理,样品标签规范、清晰,便于查找。 5.4.4.8 资料室
室内干燥,设有适当的资料柜,放置各种台帐及技术资料,(其中包括煤质标准试验方法;仪器、设备验收、校验、维修记录;仪器、设备计量、检定证书;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煤质技术资料;煤质验收原始记录;热容量标定原始记录;标样校正记录;《入厂煤采、制样作业指导书》,采样、制样原始记录;煤样交接记录;煤质验收日台帐;煤质验收月台帐;公司、厂级文件;培训管理;煤质检验管理手册等)以备查用。 5.4.4.9 办公室
应干燥整洁,布置应具有专业特点。 5.4.5 仪器设备技术要求 5.4.5.1 机械化采制样设备
应根据煤的来源、特性,采样地点、采样目的等选购机械化采样装置,应符合《煤炭机械化采样 第一部分:采样方法》(GB/T19494.1)要求,并按DL/T747验收。机械化采样装置应经权威部门进行性能试验,并按其给出的结论运行,如更换主要部件或对设备准确度产生怀疑时,须重新做性能试验。 5.4.5.2 采样工具
人工采样工具应符合《商品煤样人工采取方法》(GB475)要求。 5.4.5.3 制样设备
符合制样标准(GB474)、《机械化采样 第2部分:煤样的制备》(GB/T19494.2)的相关技术要求;破碎设备出料标称最大粒度试验每半年检查一次,煤样粒度和保留量要符合规定。
10
燃料管理 Q/BEIH-226.15-03-2013
5.4.5.3.1 密封锤式破碎缩分机(或同类设备):用于煤量较大时制样用。出料粒度为小于13mm、小于6mm或小于3mm。
5.4.5.3.2 颚式破碎机:用于较大粒度煤的破碎,最大装料粒度能达100mm,出料粒度为小于13mm、小于6mm或小于3mm。
5.4.5.3.3 磅秤:用于采样和制样时称量煤样量和留样量是否符合要求。 5.4.5.3.4 密封式制粉机:应选用出料粒度小于0.2mm的设备。 5.4.5.4 筛分设备(制样时破碎设备出现故障时用)
5.4.5.4.1 测煤的最大粒度要配备孔径为100mm、50mm、25mm的一套(木制框)方孔筛或圆孔筛。
5.4.5.4.2 制样要配备孔径为25mm、13mm、6mm、3mm、1mm、0.2mm方孔筛、3mm圆孔筛,其中25mm孔径的为木制框,13mm、6mm、3mm筛直径500mm的为铜制框,1mm、0.2mm筛直径为200mm的标准筛要铜制框。 5.4.5.5 缩分设备
5.4.5.5.1 二分器(大、中、小)一套:煤样粒度小于13mm可采用二分器缩分;如果在整个制样过程中一直采用二分器缩分,可省略1mm制样步骤。 5.4.5.5.2 接料斗:大小规格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定制。 5.4.5.5.3 十字形分样板:采用堆锥四分法缩分煤样时使用。 5.4.5.5 分析设备
5.4.5.5.1 鼓风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装置及鼓风机,温度控制范围为0~300℃;测定煤中全水分(Mt)要配备大型号干燥箱;测定空气干燥基水分(Mad)要配备小型号干燥箱,并能保持温度恒定。
5.4.5.5.2 高温炉(马弗炉):测定煤中灰分、挥发分用。高温炉应带有时间温度自动控制器和能够开、关的烟囱,炉膛具有足够的恒温区,并能耐1100℃的高温。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用标准煤样对其进行精密度和准确度控制。热电偶控温仪要定期检定,合格者方可使用,检定周期为1年。
5.4.5.5.3 坩埚钳:主要用于夹持坩埚,向高温炉送入坩埚或取出坩埚用。 5.4.5.5.4 坩埚架:选用镍铬丝制成的,用于测定灰分和挥发分。 5.4.5.5.5 搪瓷盘或不锈钢盘:用于制备煤样、测定全水分等。
5.4.5.5.6 热量计:热量计测试精密度的要求:5次苯甲酸测试结果的相对标准差不大于0.20%;准确度要求:标煤样测试结果与标准值之差都在不确定度范围内。
对所购置的和正在使用的热量计要经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计量检定,以后每二年检定一次,每季要标定热容量,在热量计热系统没有显著改变的情况下,重新标定的热容量值与前一次的热容量值相差不应大于0.25%,否则应检查试验程序,解决问题后再重新标定。
11
03采制化管理办法[修编版]
![](/skin/haowen/images/icon_star.png)
![](/skin/haowen/images/icon_star.png)
![](/skin/haowen/images/icon_star.png)
![](/skin/haowen/images/icon_star.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