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泰和置业总部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不断完善隆基泰和置业总部(以下简称“置业总部”)薪酬管理,充分体现员工贡献与价值,提升员工绩效,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置业总部全体正式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工勤人员、实习生详见本制度后续单独规定。 第三条 管理原则
一、薪酬确定需兼顾薪酬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个人公平;同时确保整体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二、薪酬分配主要依据岗位价值、个人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并参考京津冀地区同行业类同岗位的薪酬水平。
三、薪酬调整遵照人力成本增长与企业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第四条 职责划分
一、董事长
审批授权范围内人员的薪酬调整。 二、总裁
(一)审定置业总部整体薪酬策略和方案、年度预算。
(二)审批授权范围内人员的薪酬调整。 二、置业总部人力资源部
(一)制定/修订/执行置业总部薪酬策略与方案。
(二)制定/执行置业总部年度薪酬预算,统筹各事业部年度薪酬预算并监督执行。
(三)制定置业总部员工调薪方案,审核授权范围内员工调薪的合理性。
三、各事业部人力资源部
(一)制定/修订/执行本单位薪酬策略与方案,并报备。 (二)制定/执行本单位年度薪酬预算。
(三)制定员工调薪方案,审核授权范围内员工调薪的合理性。 四、各事业部财务管理部门
薪酬资金的核算拨付机构,负责审批后薪酬资金的按时核算及拨付。
第二章 细则
第五条 薪酬发放
一、薪酬构成
员工薪酬构成包括: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奖金、补贴津贴、年度奖金等,并根据不同薪酬分配形式及职位特点进行不同的组合。
二、薪酬核算 (一)正式员工 1、固定工资
根据员工月度出勤情况核发,核算公式为:
月度固定工资=固定工资/月度满勤天数×月度出勤天数。
2、绩效工资
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核发,核算公式为:
月度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绩效系数/月度满勤天数×月度出勤天数。
3、提成/奖金
根据员工业绩达成情况并参考出勤情况按规定方法进行核发。 4、补贴津贴
根据员工月度出勤情况核发,核算公式为:
月度补贴津贴=月度补贴津贴标准/月度满勤天数×月度出勤天数。
5、年度奖金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业绩达成情况及员工年度考核结果、出勤等情况核发。
(二)工勤人员
工勤人员无绩效工资,固定工资、补贴/津贴需根据其实际出勤天数核发。
(三)实习生
未毕业的实习生,公司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核算日薪,每月发放。实习期间,实习生除日工资外无奖金、补助、福利等任何其他的货币或非货币形式薪酬收入。
(四)其他
1、脱产培训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审批记录核算。
2、休假期间的薪酬核发需参照置业总部考勤和假期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三、薪酬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