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内容: 1.打桩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桩锤在施打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在距离桩锤中心5m以外监视。 2.机组人员作登高检查或维修时,必须系安全带;工具和其他物件应放在工具包内,高空人员不得向下随意抛物。 3.作业场地至电源变压器或供电主干线的距离应在200m以内。 4.电源容量与导线截面应符合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启动时,电压降应按JGJ 33—2001第3.4.7条规定执行。 5.液压箱、电气箱应置于安全平坦的地方。电气箱和电动机必须安装保护接地设施。 6.长期停放重新使用前,应测定电动机的绝缘值,且不得小于0.5MΩ,并应对电缆芯线进行导通试验。电缆外包橡胶层应完好无损。 7.应检查并确认电气箱内各部件完好,接触无松动,接触器触点无烧毛现象。 8.作业前,应检查振动桩锤减震器与连接螺栓的紧固性,不得在螺栓松动或缺件的状态下启动。 9.应检查并确认振动箱内润滑油位在规定范围内。用手盘转胶带轮时,振动箱内不得有任何异响。 10.应检查各传动胶带的松紧度,过松或过紧时应进行调整。胶带防护罩不应有破损。 11.夹持器与振动器连接处的紧固螺栓不得松动。液压缸根部的接头防护罩应齐全。 12.应检查夹持片的齿形。当齿形磨损超过4mm时,应更换或用堆焊修复。使用前,应在夹持片中间放一块10~15mm厚的钢板进行试夹。试夹中液压缸应无渗漏,系统压力应正常,不得在夹持片之间无钢板时试夹。 13.悬挂振动桩锤的起重机,其吊钩上必须有防松脱的保护装置。振动桩锤悬挂钢架的耳环上应加装保险钢丝绳。 14.启动振动桩锤应监视启动电流和电压,一次启动时间不应超过10s。当启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启动。启动后,应待电流降到正常值时,方可转到运转位置。 15.振动桩锤启动运转后,应待振幅达到规定值时,方可作业。当振幅正常后仍不能拔桩时,应改用功率较大的振动桩锤。 16.拔钢板桩时,应按沉入顺序的相反方向起拔,夹持器在夹持板桩时,应靠近相邻一根,对工字桩应夹紧腹板的中央。如钢板桩和工字桩的头部有钻孔时,应将钻孔焊平或将钻孔以上割掉,亦可在钻孔处焊加强板,应严防拔断钢板桩。 17.夹桩时,不得在夹持器和桩的头部之间留有空隙,并应待压力表显示压力达到额定值后,方可指挥起重机起拔。 18.拔桩时,当桩身埋入部分被拔起1.0~1.5m时,应停止振动,拴好吊桩用钢丝绳,再起振拔桩。当桩尖在地下只有1~2m时,应停止振动,由起重机直接拔桩。待桩完全拔出后,在吊桩钢丝绳未吊紧前,不得松开夹持器。 19.沉桩前,应以桩的前端定位,调整导轨与桩的垂直度,不应使倾斜度超过2°。 20.沉桩时,吊桩的钢丝绳应紧跟桩下沉速度而放松。在桩入土3m之前,可利用桩机回转或导杆前后移动,校正桩的垂直度;在桩入土超过3m时,不得再进行校正。 21.沉桩过程中,当电流表指数急剧上升时,应降低沉桩速度,使电动机不超载;但当桩沉人太慢时,可在振动桩锤上加一定量的配重。 22.作业中,当遇液压软管破损、液压操纵箱失灵或停电(包括熔丝烧断)时,应立即停机,将换向开关放在“中间”位置,并应采取安全措施,不得让桩从夹持器中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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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作业中,应保持振动桩锤减振装置各摩擦部位具有良好的润滑。 24.严禁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打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25.作业中,当停机时间较长时,应将桩锤落下垫好,检修时不得悬吊桩锤。 26.遇有雷雨、大雾和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一切作业。当风力超过七级或有风暴警报时,应将打桩机顺风向停置,并应增加缆风绳,或将桩立柱放倒地面上,立柱长度在27m及以上时,应提前放倒。 27.作业后,应将打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将桩锤落下垫实,并切断动力电源。 28.作业后,应将振动桩锤沿导杆放至低外,并采用木块垫实,带桩管的振动桩锤可将桩管插入地下一半。 29.作业后,除应切断操纵箱上的总开关外,尚应切断配电盘上的开关,并应采用防雨布将操纵箱遮盖好。 补充内容: 交底部分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交底日期 螺旋钻孔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 名 称 施工单位 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1.钻孔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2.机组人员作登高检查或维修时,必须系安全带;工具和其他物件应放在工具包内,高空人员不得向下随意抛物。 3.使用钻机的现场,应按钻机说明书的要求清除孔位及周围的石块等障碍物。 4.作业场地距电源变压器或供电主干线距离应在200m以内,启动时电压降不得超过额定电压的10%。 5.电动机和控制箱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6.安装前,应检查并确认钻杆及各部件无变形;安装后,钻杆与动力头的中心线允许偏斜为全长的1%。 7.安装钻杆时,应从动力头开始,逐节往下安装。不得将所需钻杆长度在地面上全部接好后一次起吊安装。 8.动力头安装前,应先拆下滑轮组,将钢丝绳穿绕好。钢丝绳的选用,应按说明书规定的要求配备。 9.安装后,电源的频率与控制箱内频率转换开关上的指针应相同,不同时,应采用频率转换开关予以转换。 10.钻机应放置平稳、坚实,汽车式钻孔机应架好支腿,将轮胎支起,并应用自动微调或线锤调整挺杆,使之保持垂直。 11.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钻机各部件连接牢固,传动带的松紧度适当,减速箱内油位符合规定,钻深限位报警装置有效。 12.启动前,应将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启动后,应作空运转试验,检查仪表、温度、音响、制动等各项工作正常,方可作业。 13.施钻时,应先将钻杆缓慢放下,使钻头对准孔位,当电流表指针偏向无负荷状态时即可下钻。在钻孔过程中,当电流表超过额定电流时,应放慢下钻速度。 14.钻机发出下钻限位报警信号时,应停钻,并将钻杆稍稍提升,待解除报警信号后,方可继续下钻。 15.钻孔中卡钻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下钻。未查明原因前,不得强行启动。 16.作业中,当需改变钻杆回转方向时,应待钻杆完全停转后再进行。 17.钻孔时,当机架出现摇晃、移动、偏斜或钻头内发出有节奏的响声时,应立即停钻,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施钻。 18.扩孔达到要求孔径时,应停止扩削,并拢扩孔刀管,稍松数圈,使管内存土全部输送到地面,即停钻。 19.作业中停电时,应将各控制器放置零位,切断电源,并及时将钻杆全部从孔内拔出,使钻头接触地面。 20.钻机运转时,应防止电缆线被缠入钻杆中,必须有专人看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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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钻孔时,严禁用手清除螺旋片中的泥土。发现紧固螺栓松动时,应立即停机,在紧固后方可继续作业。 22.成孔后,应将孔口加盖保护。 23.遇有雷雨、大雾和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一切作业。 24.作业后,应将钻杆及钻头全部提升至孔外,先清除钻杆和螺旋叶片上的泥土。再将钻头按下接触地面,各部制动住,操纵杆放到空挡位置,切断电源。 25.当钻头磨损量达20mm时,应予更换。 补充内容: 交底部分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交底日期 静力压桩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 名 称 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1.压桩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压桩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在距离桩中心5m以外监视。 2.机组人员作登高检查或维修时,必须系安全带;工具和其他物件应放在工具包内,高空人员不得向下随意抛物。 3.压桩机安装地点应按施工要求进行先期处理,应平整场地,地面应达到35kPa的平均地基承载力。 4.安装时,应控制好两个纵向行走机构的安装间距,使底盘平台能正确对位。 5.电源在导通时,应检查电源电压并使其保持在额定电压范围内。 6.各液压管路连接时,不得将管路强行弯曲。安装过程中,应防止液压油过多流损。 7.安装配重前,应对各紧固件进行检查,在紧固件未拧紧前不得进行配重安装。 8.安装完毕后,应对整机进行试运转,对吊桩用的起重机应进行满载试吊。 9.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各传动机构、齿轮箱、防护罩等良好,各部件连接牢固。 10.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起重机起升、变幅机构正常,吊具、钢丝绳、制动器等良好。 11.应检查并确认电缆表面无损伤,保护接地电阻符合规定,电源电压正常,旋转方向正确。 12.应检查并确认润滑油、液压油的油位符合规定,液压系统无泄漏,液压缸动作灵活。 13.冬季应清除机上积雪,工作平台应有防滑措施。 14.压桩作业时,应有统一指挥,压桩人员和吊桩人员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 15.当压桩机的电动机尚未正常运行前,不得进行压桩。 16.起重机吊桩进入夹持机构进行接桩或插桩作业中,应确认在压桩开始前吊钩已安全脱离桩体。 17.接桩时,上一节应提升350~400mm,此时,不得松开夹持板。 18.压桩时,应按桩机技术性能表作业,不得超载运行。操作时动作不应过猛,避免冲击。 19.顶升压桩机时,四个顶升缸应两个一组交替动作,每次行程不得超过100mm。当单个顶升缸动作时,行程不得超过50mm。 20.压桩时,非工作人员应离机10m以外。起重机的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21.压桩过程中,应保持桩的垂直度,如遇地下障碍物使桩产生倾斜时,不得采用压桩机行走的方法强行纠正,应先将桩拔起,待地下障碍物清除后,重新插桩。 22.当桩在压入过程中,夹持机构与桩侧出现打滑时,不得任意提高液压缸压力,强行操作,而应找出打滑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 23.当桩的贯入阻力太大,使桩不能压至标高时,不得任意增加配重。应保护液压元件和构件不受损坏。 24.当桩顶不能最后压到设计标高时,应将桩顶部分凿去,不得用桩机行走的方式,将桩强行推断。 25.当压桩引起周围土体隆起,影响桩机行走时,应将桩机前进方向隆起的土铲平,不得强行通过。 26.压桩机行走时,长、短船与水平坡度不得超过5°。纵向行走时,不得单向操作一个手柄,应两个手柄一起动作。 27.压桩机在顶升过程中,船形轨道不应压在已入土的单一桩顶上。 28.压桩机上装设的起重机及卷扬机的使用,应执行JGJ 33—2001第4章的规定。 29.严禁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打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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