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销售等。2013年10月15日下午,三峡新材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武汉稽查局下发的《立案稽查通知书》,被立案稽查。受此影响,公司股价次日跌停,且当日换手率超过了7%。关于三峡新材被稽查来的并不突然,之前对三峡新材的坊间传言就很多。例如,201 1年末就有北京某律师举报三峡新材涉嫌在资本市场上操纵股价等操纵行为,虽然未直接指出公司财务造假,但却暴露出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存在的问题。直到2013年10月三峡新材的违规事项才被证监会彻底揭露出来。然而遗憾的是负责公司2012年审计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其2012年年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证监会指出的公司问题主要为:关联方交易信息隐瞒及披露不及时;财务数据造假或会计处理不规范;公司治理方面不规范等五个方面的问题。湖北省证监局决定给予公司警示,并要求公司十五名高管接受专题法律法规培训,认真吸取教训,强化守法合规意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证监会在新闻发布会上特别指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三峡新材年报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涉嫌违法违规。
二、三峡新材财务造假分析
(一)隐瞒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在2012年年度报告中关联方披露不全面,也未披露公司与关联的交易情况。根据企业披露的关联方显示,其关联方既有上游玻硅矿公司又有下游的商贸公司、建材公司,正常情况下是极有可能发生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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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行为的。从2013年的年度报告中看,企业披露了关联交易行为。其中关联托管关系2011年就已形成,而在企业2012年的报告中却莫名其妙的消失了。公司在关联方并未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下,关联交易在以前年度并未发生显然证明了其隐瞒关联交易的事实。而企业故意隐瞒关联交易极有可能存在交易不公允的问题,公司的利润信息质量难以保证。但是注册会计师未能对被审计单位整体风险点做出审计安排,也未能实施有效的分析程序发现这一问题。
(二)调节利润
政府补助在绝大多数上市公司以不同的形式和金额存在。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无论企业通过何种方式取得政府补助,均应合理划分为两类: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并分别进行会计处理。三峡新材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一次性计入了当期损益,1000万元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涉嫌调节利润。这1000万元占到2012年公司利润总额29 135 717.42元的近35%。从表l可以看出,除了政府补助外,公司的利润总额与营业利润的差值在年底集中爆发,大量营业外利润涌入利润总额项目。以2012年为例,营业外收入包括政府补助19 782 317.1 0元,托管费10 000 000元,其他35 600元。公司正常经营业绩并不优良,事务所却对此没有给予足够关注。而到了2014年4月公司才发出2011年度的会计差错更正,经此更正,2012年度未分配利润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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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一45 390 624.43元。更正之后,公司利润相差悬殊。三峡新材可能涉嫌证券虚假陈述中的重大遗漏。
表1公司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对比表单位:元 合并表 2012-12-31 2012-6-30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更正利润 备注:政府补助的划分
1)、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计量: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011-12-31 5 529 905 23 839 265 —45 390 624 2011-6-30 6 807 901 6 900 248 - 一3 377 700 2 210 329 20 323 256 2 354 125 - - (三)少计成本
公司2011年、2012年成本核算过程中,分别少计原材料成本75 816 787.00元、15 677 273.96元,导致2011年、2012年营业成本分别少计75 816 787.00元、15 677 273.96元,导致2011年、2012年所得税税费、应交税费分别多计11 372 518.05元、2 351 591.09元,导致2011年、2012年度留存收益分别多计64 444 268.95元、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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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9 951.82元。2012年更正的成本费用15 677 273.96元,影响到2012年度利润近54%。结合公司行业背景,三峡新材所属的玻璃行业正在处于转型阵痛期,“玻璃行业不景气”的味道很浓(如表2所示)。研究人士称,三峡新材的主营平板玻璃业已经严重产能过剩。从表3可以看出,公司的TTM比率总是大于1,且总在年末降低。这是公司财务造假的重要信号。从证监局检查结果及上述公司更正情况可以印证这一猜测。
表2 申万三级分类对比表 单位:亿元 同行业公司 南玻A 亚玛顿 金刚玻璃 三峡新材 方兴科技 金晶科技 耀皮科技 洛阳玻璃 旗滨集团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资产 负债合计 股东权益 69.94 6.09 3.58 10.3 9.71 29.87 23.08 5.54 26.85 3.7 143.36 0.73 0.27 0.14 1.45 -3.64 0.39 -0.08 1.97 21.97 11.94 31.26 10.65 80.14 64.69 13.03 67.51 70.68 1.76 3.44 23.3 4.84 38.99 39.35 12.32 39.84 72.68 20.21 8.5 7.96 5.81 41.15 25.34 0.71 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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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公司TTM变动表(半年期) 单位:% 2013年年末 营业总成本/101.71 230.29 100.36 243.62 99.50 营业总收入(TTM)
196.21 2013年年中 2012年年末 2012年年中 2011年年末 2011年年中 (四)研发支出项目造假
湖北省证监局指出,公司董事会报告关于研发支出合计数表述不实。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要求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支出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要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介于5000万元至20 000万元的,研发支出比例不低于4%。三峡新材适用该档标准。2012年度公司研发支出合计为3516.9万元,该年度营业收入为102 985余万元,研发支出占到营业收入的3.4%。由于公司2011年已经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下次评审时间在2014年度。可以预见公司在研发支出的列报上,一方面寄希望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待遇,另一方面又不希望影响本就不理想的利润总额。虽然不少公司研发支出是一笔糊涂账,但公司在2011年度研发抗肝癌药失败的时间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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