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富民房地产投资
公司综合管理制度
富民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规范公司管理,理顺劳资关系,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员工的责任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是公司加强企业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的基本准则。
第二章 员工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员工在公司规章制度面前一律平等,享有本制度和公司其它制度规定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本制度和其它制度规定的义务。
第四条 员工有提出批评和合理化建议的权利,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检举的权利,但不得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第五条 员工上岗前有获得必要的职业培训的权利,有依法要求公司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权利。
第六条 员工有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第七条 员工有依法享受法定休假的权利。
第八条 员工有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和了解公司公布信息的权利;
第九条 员工有实行计划生育、晚婚晚育的义务。
第十条 员工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严禁有损害公司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十一条 员工有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事故的义务。
第三章 人力资源管理 第一节 员工聘用
第一条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实行公开招聘,采取面试、笔试、综合评估等方式确定招聘人选。
第二条 新聘人员必须具备符合法定用工条件和聘用岗位要求的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具体条件及用工方式和劳动合同期限,公司在招聘时将作出具体说明。
第三条 应聘员工在应聘时应提供以下真实、有效的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相应资格证书、二寸免冠照片2张,有原工作单位的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外地户口人员应提供婚育证明等,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应聘手续。
第四条 拟聘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新员工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开具调配通知单,进入试用期。
第五条 应聘者经资料审查、进入适应期三至五天愿入职公司者,经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