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标签上标示的贮存条件符合要求。 标签标注贮存条件,其内容符合标准规定。 标签配料表中标注了生产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名称是国家标准规定的通用名称。 标签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标注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 1.标注的营养标签符合GB 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标准规2.专供婴幼儿和其它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营养标签符合其产品执行标准规定。 0.5 7.7 标签上标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符合要求。 0.5 7.8 7.9 标签上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 标签上标注的营养标签符合要求。 0.5 0.5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检查表(续表第9页)
(食品生产企业)
编号: 检查项目 7.食品标识标注符合情况 8.不合格品、回收食品、废弃物管理和食注:采取抽查方式 8.1 7.10 标签标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建立和保存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不合格品的批次、数量应与记录一致。 1.建立回收食品登记处理制度; 2.对回收食品进行登记,单独存放,明确标示; 3.对回收食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予以记录,未发现将回收食品用于食品生产。 1.0 收食品的处置记录。 1.建立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0.5 2.不合格品单独存放; 3.按照制度要求处置不合格品; 4.有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 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符合规定。 0.5 序号 检查内容 评分标准(检查方法) 分值 得分 备注 品召回 *8.2 建立和保存回8.3 建立和保存废弃物的处置记录。 1.建立废弃油脂等生产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 2.对废弃油脂等生产废弃物、病死动物进行登记,合理放置,明确标3.对废弃油脂等废弃物的处置符合规定,对病死动物进行害化处理,未发现将废弃油脂等废弃物、病死动物用于食品生产。 0.5 *8.4 实施不安全食品的召回,有召回计划、公告等相应记录。 1.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2.对销售的不安全食品,按规定实施召回,并有召回计划、召回公告、召回记录(含产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数量等信息)等; 1.0 3.召回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8.5 召回食品有处置记录。 *8.6 未发现使用召回食品重新加工食品情况(对因标签存在瑕疵实施召回的除外)。
召回食品有处置记录,能够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召回记录和处理记录信息相符。 未发现使用召回食品作为原料用于生产各类食品,或者经过改换包装等方式以其他形式进行销售。 1.0 1.0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检查表(续表第10页)
(食品生产企业)
编号: 检查项目 9.从业人员管理 9.2 9.1 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 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培训和考核记录。 任命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负责人、检验人员,相关人员有在岗履职记录。 有培训和考核计划,保留有相关记录。 0.5 序号 检查内容 评分标准(检查方法) 分值 得分 0.5 备注 *9.3 未发现聘用禁止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 1.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1.0 9.4 企业负责人在企业内部制度制定、过程控制、安全培训、安全检查以及食品安全事件或事故调查等环节履行了岗位职责并有记录。 企业负责人在企业内部制度制定、过程控制、安全培训、安全检查以及食品安全事件或事故调查等环节履行了岗位职责并有记录。 0.5 *9.5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有健康证明,符合相关规定。 1.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生产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并获得健康证明; 2.健康证明应当为食1.5 品生产经营范围内适用; 3.未发现患有法律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9.6 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并有相关培训记录。 有培训制度、计划及相关培训内容记录。 0.5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检查表(续表第11页)
(食品生产企业)
编号:
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10.食品安全事故 处置 10.1 有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记录。 评分标准(检查方法) 收集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定期排查本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并有记录。 分值 得分 备注 0.5 10.2 有按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定期演练,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记录。 *10.3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处置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有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有相关演练记录;有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记录。 曾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企业,能够根据预案进行报告、召回、处置等,检查相关记录;查找原因,制定有效的措施,并有效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0.5 1.0 总计 检查结论及处理意见 (可另附表) 检查结果: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结果处理: 50 □通过 □书面限期整改 □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被检查单位意见 (可另附表) 检查人员签名: [手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1.上表中打*号的为重点项,其他为一般项。
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名: [手签名] 年 月 日(章) 2.每次检查抽查重点项不少于10个,总检查项目不少于20个。 3.如果检查项目存在合理缺项,该项不得分,并在备注中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