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及成品进场操作手册
1. 总则
1.1本规程是依据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91编制的。
1.2材料验收使用的量具、仪器、仪表等应按期送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1.3本章适用于进入钢结构各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的主要材料、零(部)件、成品件、标准件等产品的进场验收。
1.4进场验收的检验批原则上应与各分项工程检验批一致,也可以根据工程规模及进料实际情况划分检验批。
2. 钢材
2.1制作钢结构的钢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2.1.1Q235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700)的规定。 2.1.2 16Mn钢、15MnV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低合金结构钢》(GB1591)的规定。
2.1.3 16Mnq钢、15MnVq钢: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桥梁用结构钢》(YB (T) 10)的规定。
2.2钢结构工程所用的钢材,应附有钢材的质量证明书,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2.3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2.3.1 国外进口钢材; 2.3.2 钢材混批;;
2.3.3 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2.3.4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2.3.5 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2.3.6 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2.4钢板厚度及允许偏差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2.5型钢的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2.6钢材表面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2.6.1当其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偏差值的1/2。
2.6.2钢材表面锈蚀等级按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 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规定的C级及C级以上。
2.6.3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 2.7钢结构用钢材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2.7.1 承重结构选用的钢材应有抗拉强度、屈服强度(或屈服点)、伸长率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对焊接结构用钢,尚应具有含碳量的合格保证。
2.7.2 对重要承重结构的钢材,还应有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
2.7.3 对于重级工作制和吊车起重量等于或大于50t的中级工作制焊接吊车梁、吊车桁架或类似结构的钢材,除应有以上性能合格保证。当计算温度等于或低于-20℃时,对于Q235钢应有-20℃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对于16Mn钢、16Mnq钢、15MnV钢、15MnVq钢,还应有-40℃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
2.7.4 对于重级工作制的非焊接吊车梁、吊车桁架或类似结构的钢材,必要时也要求有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
2.8质量证明书上的炉号、批号应与实物相符。当质量证明书的保证项目少于设计要求时,在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可对所缺项目不多于两项的钢材,每批抽样两张(根)补做所缺项目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9钢材代用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应符合本章2.1的规定。
2.10 钢材应按种类、材质、炉号、规格等分类平整堆放,并做好标记,堆放场地应有排水设施。
2.11 钢材入库和发放应有专人负责、并及时记录验收和发放情况。
2.12 钢结构制作的剩余料,应按种类、钢号和规格分别堆放,做好标记,记入台帐,妥善保管。
3.焊接材料
3.1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3.2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3.3焊钉及焊接瓷环的规格、尺寸及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圆柱头焊钉》GB10433中的规定。
3.4焊条外观不应有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等缺陷;焊剂不应受潮结块。 3.5焊丝
3.5.1焊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熔化焊用钢丝》(GB/T 14957)、《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 8110)及《碳钢药芯焊丝》(GB/T 10045)、《低合金钢药芯焊丝》(GB/T 17493)的规定。
3.5.2成批的焊丝应放在干燥通风的库房内,并按照其牌号分别放置,并进行标识,以防用错。
3.5.3焊丝使用前必须清除表面油污、铁锈及脏物。 3.6焊剂
3.6.1埋弧焊用焊丝和焊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GB/T 5293)、《低合金钢埋弧焊用焊剂》(GB/T 12470)的规定。
3.6.2焊剂在使用前,不得随意拆开包装。开包的焊剂不得在露天过夜。工作完毕后,应将药斗内剩余焊剂收回。
3.6.3 使用过的焊剂未经过筛,不得与新焊剂混放在一起。 3.7焊条
3.7.1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 5117)、《低合金钢焊条》(GB/T 5118)的规定。
3.7.2电焊条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包装完好,其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符合国家标准。
3.7.3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电焊条应进行复验。
1.电焊条质量证明文件不齐全或经全面审查存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验收项目;
2.焊接工艺文件规定必须复验的项目;
3.库中存放超过一年或保管不善,电焊条有变质的迹象; 4.对其质量有怀疑的。
3.7.4电焊条必须存放在通风良好而又干燥的库房内,按不同牌号分类堆放,堆放时距离墙壁,地面的距离不小于300mm相对湿度小于50%。
3.8保护气体
3.8.1气体保护焊使用的氩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氩气》(GB/T 4842)的规定,其纯度不应低于99.95%。
3.8.2 气体保护焊使用的二氧化碳气体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焊接用二氧化碳》(HG/T 2537)的规定,大型、重型及特殊钢结构工程中主要构件的重要焊接节点采用的二氧化碳气体质量应符合该标准中优等品的要求,即其二氧化碳含量(V/V)不得低于99.9%,水蒸气与乙醇总含量(m/m)不得高于0.005%,并不得检出液态水。
3.8.3二氧化碳气体保护所用的二氧化碳气体,应具有生产厂的气体成分证明书。
3.9氧气
气割用氧气纯度应在99.5%以上,并由厂家产品合格证且符合国家标准。 3.10乙炔气
用乙炔气纯度应在96.5%以上,并由厂家产品合格证且符合国家标准。 3.11丙烷类气体
切割用丙烷纯度在98%以上,并有厂家产品合格证且符合国家标准。 4.油漆
4.1各涂装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技术条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对超过使用保管期限的涂料,应进行复验,
合格后方可使用。
4.2防腐涂料的型号、名称、颜色及有效期应与其质量证明文件相符。开启后,不应存在结皮、结块、凝胶等现象。
5. 材料验收
5.1按材料计划进料,将进料的材质、型号及长度、宽度、厚度、摆放位置记录好(如那跨、在什么位置),并登记入材料帐。
5.2进料前与排版人员协商先进主材料,然后进筋板料,进料后材料员提供给排版人员的材料尺寸为净尺寸并填写工序交接卡。
5.3将所进料的情况及时输入到电脑材料管理软件库中。
5.4在材料验收时,材料员应对钢板的表面平整度进行观察检查,钢材表面不能有大的波浪弯。另外,对于主材料,不允许使用卷板。
5.5材料员在领料时,不能擅自代料,如需代料,应按公司下发的材料通知单进行领料。
5.6对于进场材料,材料员应并注明所属工程项目及使用部位,转交工艺室,做到专料专用。同时按工程项目建立材料台帐,做到帐目清晰,有据可查。
6.辅材进场及验收 6.1 焊接材料进场及验收
6.1.1 焊接材料进场时,材料员应对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检查,并建立材料入库台帐。
6.1.2 当焊接材料有复验要求时,材料员应协同技术人员根据公司下发的复验通知单,做好取样等相关事宜。
6.2 乙炔、CO2气体进场及验收
6.2.1 对于进场的各类气体,材料员应对其品种、数量、气体重量进行检查, 并建立材料入库台帐。
6.2.2 对于进场的各类气体,材料员应按批进行重量检查,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含量。如有不合格者,则对该批进行全数检查,并做好记录。
6.2.3 对于已使用完的各类气瓶,在入库时材料员应按班组分批进行抽检,以核定气体是否已用完,当有未用完气瓶时,该批气瓶全数检查,并根据该瓶气体满瓶价格对相关班组进行处罚。
6.2.4 各作业班组应凭票领气,实领数应与票据相一致,材料员应做好相关监督工作及气体发放记录。
6.3 涂装材料进场及验收,对于入库的各类涂装材料,材料员应分批按种类建立入库台帐,材料发放应有发放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