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教学(数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培养方案(2017年修订)
专业代码:045104
一、培养目标
培养高素质的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数学专任教师。具体要求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数学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胜任并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发现和解决问题、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5.能较为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课程设置
课程分为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教学。总学分不少于38学分。
(一)学位基础课 (14学分) 1.英语(4学分) 2.政治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2学分) 3.教育原理(2学分) 4.课程与教学论(2学分) 5.教育研究方法(2学分) 6.心理发展与教育(2学分) (二)专业必修课(10学分) 1.数学课程与教材研究(2学分) 2.数学教学设计与实施(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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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数学发展前沿专题(2学分) 4.教育测量与评价(2学分) 5.现代教育技术应用(2学分) (三)专业选修课 (6学分) 1.专业理论知识类课程
(1)数学教育心理学(2学分) (2)数学学习心理学(2学分) (3)数学教育研究方法(2学分) 2.教学专业技能类课程
(1)数学课堂教学案例研究(2学分) (2)数学方法与解题研究(2学分) (3)数学教学论专题研究(2学分) 3.教育教学管理类课程
(1)基础教育改革研究(2学分) (2)中外教育简史(2学分) (3)教育政策与法规(1学分) (四)实践教学(8学分)
1.校内实训(2学分):包括教学技能训练、微格教学、课例分析等。
2.校外实践(6学分):包括教育见习(1学分)、教育实习(4学分)、教育研习(1学分)等。
五、培养方式
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根据培养目标、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式与方法,在教学中注重实践与反思,采取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小组合作学习等方式;注重课内与课外学习相结合,关注学生的主动学习与创新学习;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
六、实践教学的实施
实践教学须有明确的目标和具体内容,有完整的管理与评价制度,有序组织实施。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其中校外集中实践不少于1学期。教育见习安排在
第一学期,由学院组织;校内实训安排在第二学期第15-18周;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安排在第三学期,由学校统一组织。有充足的实践实训设施和稳定的校外实践基地,能切实保障实践教学活动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