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 《护理伦理学》教学辅导(3)
规范体系辅导
一、医学道德的原则
医学道德的原则是指医务人员在医学实践中观察、处理问题的准绳和标准。它又分为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前者是我国特有的,后者是国际通用的。 (一)医学道德的基本原则
1.医学道德基本原则的含义:医学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指在医学实践活动中调节医务人员人际关系以及医务人员与社会关系的最基本出发点和指导准则,也是衡量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尺度。
2.医学道德基本原则的内容:我国医学道德基本原则的内容是“救死扶伤、防治疾病,实行社会主义的医学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其中“救死扶伤、防治疾病”是社会主义医药卫生事业的根本任务和对医务人员的要求,也是医务人员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途径和手段,体现了医学道德对医务人员的基本要求和医学的科学性与道德性的统一;“实行社会主义的医学人道主义”是社会主义公德对医学职业的要求,也是医务人员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内在精神,体现了医学道德对医务人员的较高要求和医学道德的继承性与时代性的统一;“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是共产主义道德对医学职业的要求,也是“救死扶伤、防治疾病”和“实行社会主义的医学人道主义”的落脚点,体现了医学道德对医务人员的最高层次要求和我国医学道德 的先进性。综上所述,医学道德基本原则的三方面内容是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也体现了医学道德不同层次的要求。 3.医学道德基本原则对医务人员的要求:在医学道德基本原则的内容中:“救死扶伤、防治疾病”要求医务人员不仅仅把“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作为一个口号,而要具体落实到日常的医疗、预防的行为上,并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同时在遇到生命神圣、生命质量和生命价值发生矛盾或冲突时能够坚持三者相统一的观点,即生命是神圣的,不过只有具有一定质量和价值的生命才是生命神圣的根本内容,而无质量和无价值的生命就不神圣了。因而,任何见死不救或无端拒绝对病人的医疗是不对的,但不顾及生命质量和价值而盲目地不惜一切代价地进行抢救也是不可取的。然而,这有时不取决于医务人员而受制于病人亲属的意愿,如病人已经脑死亡了而家属仍坚持让医务人员救治,那么医务人员应进行耐心地解释说明,即使家属一定要坚持救治,医务人员也不能完全听命于摆布。“实行社会主义的医学人道主义”要求医务人员在医药卫生保健工作中,特别是在医患关系中关心和爱护患者的健康,尊重患者的生命价值、人格和权利,平等待患,维护患者的利益和幸福等,并且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还要正确地处理人道与功利的关系,在两者发生矛盾时要坚持把人道放在首位,如对待急诊病人,医务人员应迅速投入救治而不能恪守先交钱后抢救等。“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要求医务人员将其作为追求的理想目标,并努力奋进,使医学道德不断升华。同时,医务人员在医学实践中,还要处理好与病人、集体和社会的关系,要顾全大局、识大体,讲利人、奉献和牺牲精神,把维护病人、集体、社会的利益放在首位,当前还要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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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原则与“端正服务思想,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结合起来,与卫生改革以及落实“三个代表”结合起来。 (二)医学道德的具体原则
1.不伤害原则:不伤害是指在诊治、护理过程中,不使病人的身心受到损伤。因此,凡是在医疗、护理上是必需的或者属于适应症范围的,那么所实施的诊治、护理手段是符合不伤害原则的。但是,不伤害原则不是绝对的,任何诊治、护理都其正面与负面效应。 为了预防对病人的蓄意伤害或使难免的伤害减低到最低限度,要求医务人员培养为病人利益和健康着想的动机和意向;尽力提供最佳的诊治、护理手段;对有危险或有伤害的医护措施要进行评价,选择利益大于危险或伤害的行为等。
2.有利原则:又称有益原则。该原则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有利原则 是指医务人员履行对病人有利的德行;广义的有利原则不仅对病人有利,而且医务人员的行为有利于医学事业和医学科学的发展,有利于促进人群和人类的健康。
为了使医务人员的行为对病人确有助益,要求医务人员的行为要与解除病人的痛苦有关,而且或能解除病人的痛苦;医务人员的行为对病人利害共存时,要使行为给病人带来最大的益处和最小的危害;医务人员的行为使病人受益而不会给他人带来太大的伤害等。 3.公正原则:包括公正的形式原则和内容原则。前者是指分配负担与收益时,相同的人同样对待,不同的人不同对待。后者是指根据哪些方面去分配负担与收益,如根据病人的需要、个人的能力、对社会的贡献、在家庭中的角色地位、科研价值等。
公正原则要求医务人员公正的分配卫生资源,尽力实现病人基本医疗和护理的平等;不仅在卫生资源分配上,而且在态度上能够公正地对待病人,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病人;在医患纠纷、医护差错事故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站在公正的立场上。
4.尊重原则:是指在医护实践中 ,对能够自主的病人的自主性尊重。病人的自主性是指对有关自己的医护问题,经过深思熟虑所作出的合乎理性的决定并据以采取的行动,如知情同意、知情选择、要求保守秘密和隐私等均是病人自主性的体现。
尊重原则要求医务人员尊重病人的知情同意和知情选择的权利,而对缺乏或丧失知情同意和知情选择能力的患者,应该尊重亲属或监护人的知情同意或知情选择的权利。同时,医务人员还要履行帮助、劝导、甚至限制患者选择的责任。
综上所述,在医护实践中,医务人员以医学道德的四个原则规范自己的行为是很重要的。但是,有时几个原则之间也会发生冲突,如不伤害原则与公正原则、有利原则与尊重原则等,因此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并要明确尊重原则和不伤害原则是最底线。 二、医学道德的规范 (一)医学道德规范的含义
医学道德规范是指在医学道德原则指导下医务人员人际关系及医务人员与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或具体要求,也是培养医务人员医学道德品质的具体标准。 (二)医学道德规范的本质
医学道德规范本质表现在:客观与主观的统一;全人类性与阶级性的统一;稳定性与变动性的统一。
(三)医学道德规范的内容
1988,我国卫生部公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提出的医学道德规范的内容是: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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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案例:某医院医务处接到某省某县农村一位小学教师的来信,他提出愿意将自己的角膜献出,以换取一定的报酬用于办学。他的理由是:
1.当地经济状况极差,政府虽多方筹资,但仍有数百名适龄儿童无法入学。 2.他本人年近46岁,在40岁时全身浮肿,医院确诊为慢性肾炎、肾功能不全。目前虽能坚持工作,但自感生命有限,愿将其角膜献出,为改善本乡办学条件做点贡献。 请同学们运用医学道德的原则进行分析,能否答应这位老师的请求。 医学道德的规范体系(Ⅱ) 一、医学道德范畴的含义
医学道德范畴是指在医学实践中医务人员与他人、社会之间道德关系中某些本质方面的概括和反映,即表现医学道德关系中某些侧面的一些基本概念,如权利、义务、情感、良心、审慎、保密、荣誉、幸福等。 二、权利与义务
权利与义务是对应关系,医务人员享有一定的医学道德权利,也要履行相应的医学道德义务。 (一)权利
1.医学道德权利的含义:是指医务人员在道义上允许行使的权力和应享受的利益。一般地说,法律权利都是道德权利,但道德权利不一定都是法律权利。
2.医学道德权利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规定了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七项权利。但是,要明确这些权利是医师的法律权利,也是道德权利。除此以外,医师还有要求病人和家属配合诊治、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等权利,并且在特殊情况下享有干涉病人行为的道德权利,如传染病人乱串病房、精神病人的过激或冲动行为等,医师发现后有干涉病人这些行为的权利。
3.医学道德权利对其行为的作用:医务人员正当的职业道德权利受到尊重和维护,可以提高医学职业的声誉和社会地位,也可以调动和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履行职业道德义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有利于医务人员在维护和促进人类健康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医院,有时发生病人或家属侮辱、漫骂、殴打、甚至杀害医务人员的行为,这既是对医务人员医学道德权利的侵犯,也是违法行为。同时,这不但挫伤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影响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和社会的安定,而且对病人自身也不利。因此,必须制止和扭转这种不正常的现象。 (二)义务
1.医学道德义务的含义:是指医务人员依据医学道德的原则和规范对病人、集体和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并采取应有的行为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医学道德义务是一种自觉自愿的行为,这与法律义务不同。
2.医学道德义务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具有五项义务。但是,也要明确这些义务是医师的法律义务,也是医学道德义务。不过,医学道德义务还强调履行义务不以有无报偿为条件,并且对患者尽义务与对他人、社会尽义务是统一的。因此,即使加班加点抢救病人、疑难手术获得成功等也不能以此索要红包、收受礼品。另外,医务人员在对病人尽道德义务时,如果会损害他人或社会的利益,这时不但要考虑病人的利益,而且还要顾及到其他人或社会的利益,如个别病人为了报销诊疗费用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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