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药品盘点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院药品的库存管理和资金流动,特制定本制度。 一、 目的
为了保证库房和药房账物的一致性,发现仓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并及时解决,以提高库存管理的水平。 二、 适用范围及盘点频次
本办法适用于各库房、各药房及静配中心二级库的盘点。 盘点分 为定期盘点、不定期盘点、日盘点。定期盘点为季度盘点;不定期盘 点是出现帐物异常情况下的组织盘点和医院临时下达盘点任务; 点是对贵重药品的盘点。 三、 职责
3.1各仓库和药房负责人负责盘点作业前的到货入库及供货清单出 库的帐物处理。
3.2各仓库和药房负责人负责盘点的实施,对盘点过程中出现的差 异分析
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3财务处人员负责每季度各库房、药房及静配中心盘点表的打
印、盘点结果录入及调账。
3.4药学部负责人负责对盘点过程的监督及对结果进行检查与审
核。 四、盘点时间
每月最后一周定期盘点;出现帐物异常情况和医院临时下达盘 点任务
日盘
时立即组织盘点,贵重药品每日盘点。 五、工作流程 1. 盘点准备
1.1对仓库和药房进行整理,清理出藏在死角的物料、药品和耗材。 1.2对不合格品、过期药品要划出专门区域进行定置存放,并建立 相应的电子帐;由相应的库管员和药房负责人进行后续处理工作。 1.3对各种无包装物料进行包装,做好物料的标识。
1.4确定盘点范围,核对药品和耗材,确保药品、耗材和货位一致, 同时确认区域内的药品、耗材与货位标示是否相同。
1.5对新参与盘点的人员进行培训,熟悉盘点作业流程和各种单据。 2. 盘点实施 2.1盘点表的发放
2.1.1由盘点主管负责人负责盘点表的发放。
2.1.2根据盘点人员的分工发放盘点表,盘点表按盘点人数发放, 凭盘完的盘点表换新的盘点表。
2.2实物盘点
2.2.1盘点人根据盘点表上的药品和耗材名称找到相对应的货位, 先核对该货位的名称和药品实物及盘点表上是否相符,如相对应的货 位上有不同品种的药品名称应立即转移至药品相对应的区域。
2.2.2盘点时按照实物填写,实物与帐物相符都打\,不相符的 “实盘数”栏填写实物数量。
2.2.3在盘点表中“实盘数”一栏中工整的靠左边写下盘点数字。 如盘点表填写错误,应用笔在原数字上划一横线,然后在其右边写下 正确数字并签名。
2.2.4当一张盘点表盘完后盘点人应在盘点人处签名,并立即将 盘点表交给本小组的盘点负责人,由盘点负责人对盘点表进行审核。
2.3盘点表的返还
2.3.1各区域盘点负责人将审核后的盘点表交到盘点工作点,换 取新的盘点表。
2.3.4盘点负责人对返回的盘点表审核后,在盘点表返回时间处 签字确认,并交专人录入系统,同时将新的盘点表发给盘点负责人。
2.4盘点抽查
2.4.1盘点表由两人一组进行录入,一人负责报数,一人负责录 入。当一张盘点表录入完成后,由录入人重新报数,报数人复核。
2.4.2当一张盘点表录入完成后,如盘点数字与系统数字不符, 立即由专人负责核查。核查结果由核查人和盘点人共同签字确认。
2.4.3当盘点表返回后,立即安排人员对盘点结果进行抽盘,抽 盘比例为盘点品种的10%但盘点数字与系统数字不符的药品和耗材 必须安排抽盘。 2.5盘点结果确认
2.5.1抽盘结束后,如帐物相符率为99.5%以上,盘点结果有效。 2.5.2抽盘结束后,如帐物相符率为 99.5%以下,贝卩针对问题区域 进行扩大抽盘,直至帐物相符率为 99.5%以上。 3. 盘点总结
3.1如盘点结果合格,则将此次盘点结果与帐面数字核对,出具盘 点总结报告。
3.2盘点差异的处理,盘点工作结束后,所发生的差异、错误、盈 亏分别予以处理,盘点差异的原因有错盘、漏盘、计算错误;异常退 货、冲单,并
且未入账等。
3.3整改措施:重新确认盘点区域,检查是否存在漏盘、错盘现象 并重新计算;对未入账的重新入账;对无法查明的差异以调账为主。 3.4将盘点结果上报药学部,药学部上报主管领导审核。 六、奖惩
盘点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1、 盘点差错率
药品盘点金额差错率三0.5%。 2、 奖励
所有盘点差错率在规定以下者,每人奖励 何差错者(账物相符率100%,每人奖励50元。 3、 处罚
药品盘点金额差错率超过 0.5%以上者,每人罚款30元处理;差 错率超过1 %以上者,每人罚款50元处理,从当月绩效中扣除。
30元。所有盘点无任
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2011
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