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5084—2024无公害食品胡萝卜
1 范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胡萝卜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胡萝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5009.38 蔬菜、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8855 新奇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GB/T 8868 蔬菜塑料周转箱
GB 14878 食品中百菌清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15401 水果、蔬菜及其制品 亚硝酸盐和硝酸盐含量的测定 GB/T 17332 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3 要求 3.1 感官
同一品种或相似品种,大小一致、成熟适度、根形正常、清洁、无明显缺陷(缺陷包括异味、腐烂、病虫害、机械伤)。 3.2 卫生
卫生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无公害食品胡萝卜卫生要求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项 目 乐果(dimethoate) 敌百虫(trichlorfon) 多菌灵(carbendazim) 百菌清(chlorothalonil) 氰戊菊酯(fenvalerate) 铅(以Pb计) 汞(以Hg计) 镉(以Cd计) 指标/(mg/kg) ≤1 ≤0.1 ≤0.5 ≤1 ≤0.05 ≤0.2 ≤0.01 ≤0.05
9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4 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治理条例》,剧毒和高毒农药不得在蔬菜生产中使用。 4 试验方法
4.1 感官要求检测
胡萝卜的成熟度、根形、清洁、腐烂、病虫害、机械伤等感官要求用目测法检测。异味用嗅的方法检测。 4.2 卫生要求检测 4.2.1 乐果、敌百虫
按GB/T 5009.20规定执行。 4.2.2 多萝灵
按GB/T 5009.38规定执行。 4.2.3 百菌清
按GB 14878规定执行。 4.2.4 氰戊菊酯
按GB 17332规定执行。 4.2.5 铅
按GB/T 5009.12规定执行。 4.2.6 汞
按GB/T 5009.17规定执行。 4.2.7 镉
按GB/T 5009.15规定执行。 4.2.8 亚硝酸盐
按GB/T 15401规定执行。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分类 5.1.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b)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c)因为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5.1.2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者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感官、标志和包装。检验合格后并附合格证方可交收。 5.2 组批规则
同一产地、同时采收的胡萝卜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5.3 抽样方法
按照GB/T 8855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验单填写的项目应与物资相符,凡与物资不符,包装容器严峻损坏者,应由交货单位重新整理后再行抽样。 5.4 包装检验
应按第7章的规定执行。 5.5 判定规则
5.5.1 每批受检样品抽样检验时,对有缺陷的样品做记录,不合格百分率按有缺陷的根数运
算。每批受检样品的平均不合格率不应超过5%。
5.5.2 卫生要求有一项不合格,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 6 标志
包装上的标志和标签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者、产地、净含量和采收日期等,字迹应清晰、完整、准确。 7 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包装
7.1.1 胡萝卜的包装(箱、筐)应牢固,内外壁平坦。包装容器保持干燥、清洁、无污染。塑料箱应符合GB/T 8868的要求。
7.1.2 每批报验的胡萝卜其包装规格、单位净含量应一致。
7.1.3 包装检验规则:逐件称量抽取的样品,每件的净含量不应低于包装标识的净含量。 7.2 运输
7.2.1 胡萝卜收成后应尽快整修,及时包装、运输。
7.2.2 运输时要轻装、轻卸,严防机械损害。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无污染、无杂物。短途运输要严防日晒、雨淋。长途运输要注意采取防冻保温或降温措施,防止冻害或高温霉烂。 7.3 贮存
7.3.1 临时贮存应保证有阴凉、通风、清洁、卫生的条件。防止日晒、雨淋、冻害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堆码整齐,防止挤压等造成损害。
7.3.2 短期贮存应按品种、规格分不堆码,要保证有足够的散热间距,温度以5℃~15℃、相对湿度以80%~90%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