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甘肃祥和瑞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节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甘肃祥和瑞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节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甘肃祥和瑞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0年12月

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址——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法人代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建设地点立项审批部门建设性质占地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评价经费(万

元)

甘肃祥和瑞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节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

甘肃祥和瑞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陆本军联系人陆本军

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树屏镇工业园区张家沟兰州顺和门窗有限公司

铝合金加工基地二期(2#车间、3#车间,2#办公楼)

13893398059传真/邮政编码730300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树屏镇工业园区张家沟兰州顺和门窗有限公司

铝合金加工基地二期(2#车间、3#车间,2#办公楼)

兰州市永登县发改局批准文号永发改备(2020)118号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其他玻璃制造(C3149)

7723.925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绿化面积(平方米)

8.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1.7%

预见期投产日期

一、项目内容及规模

1、项目背景

玻璃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的许多行业都存在着联系,对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都起着积极作用。在新的形势下,玻璃行业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增长方式,有效调整产业结构,才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钢化玻璃是将优质的玻璃原片加热接近软化点时在玻璃表面急速冷却,使压缩应力分布在玻璃表面,张引应力分布在中心层。因为有强大相等的压缩应力,使外压所产生的张引应力被玻璃强大的压缩应力所抵消,从而增加玻璃的安全度。

2017年10月,兰州顺和门窗有限公司建设完成2#车间、3#车间和2#办公楼(占地面积7723.92m2),2018年9月,兰州顺和门窗有限公司将2#车间、3#车间和2#办公楼租给兰州世之光玻璃有限公司生产使用,兰州世之光玻璃有限公司在生产期间未办理环保手续;2020年6月,兰州世之光玻璃有限公司将厂区和设备转让给甘肃祥和瑞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2、项目由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省市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2018年4月修

-1-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2.玻璃及玻璃制品-其他玻璃制造”,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经过相关环保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2020年7月6日,甘肃祥和瑞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接到委托后,按项目特点与专业要求,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针对本项目涉及的污染问题,从工程角度和环境角度进行了分析,并对工程中的污染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防治对策和管理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甘肃祥和瑞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节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编制依据

3.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20年9月1日);(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版)》(2018年4月28日);(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年10月01日);

(10)《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2日;(11)《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12)《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28日;(13)《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1月1日);

(14)《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年)》(甘政发〔2015〕103号)。(15)《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甘政发〔2018〕68号);

(16)《甘肃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甘政办发〔2016〕70号);(17)《甘肃省地表水功能区划(2012-2030)》甘政函[2013]4号。3.2技术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9)《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10)《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11)《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12)《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13)《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1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3.3项目依据

(1)《甘肃祥和瑞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节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委托书》;(2)甘肃祥和瑞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资料。

二、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1、大气环境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中空玻璃生产工序中挥发的非甲烷总烃,经估算模型AERSCREEN估算非甲烷总烃的最大地面浓度为5.9563μg/m3,并计算其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0.0199%,Pmax<1%,最大落地浓度对应距离为36m。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判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本次评价不设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2、地表水环境

项目生产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兰州顺和门窗有限公司化粪池,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属间接排放,确定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B。

3、地下水环境

-3-

47yud1jonh68ub00wtu64vbt01gdo5005e5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