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安质 (2665) 23号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大桥局安质〔2565〕138 号),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司安环(2009)14号)进行了重新修订。修订后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已经第三次安委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通知
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主题词:安全 管理 实施 细则
抄送:公司领导,机关各部室,存档。
****工程有限公司 2665年11月18日印发
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笫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依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2条 公司属各项目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细则和上级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终端责任”。
第3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本细则制订项目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目标
第4条 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杜绝人员伤亡事故,遏制险性事件,落实包保责任,消除事故隐患。
1.杜绝人员伤亡事故。无各类人员伤亡事故(包括与生产有关的生活、交通、消防等)。
2.遏制险性事件。无较大生产安全险性事件。
3.落实包保责任。对下逐级签订安全包保责任书,直至作业队、作业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
4.消除事故隐患。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平台为依托,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提前想到、提前发现、提前消除隐患,实现隐
患排查治理的超前性、全面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5条 各项目部要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制订本级的安全生产目标,并将安全生产目标横向分解到项目职能部门,纵向分解到作业队、作业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一级保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6条 各项目部要根据分解的安全目标逐级签订安全包保责任书,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作为考核责任人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同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挂钩,对达不到安全生产目标的单位和个人行使一票否决权;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收入要与安全生产挂钩,依据包保责任书按月考核兑现。
第三章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7条 公司设立由总经理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项目部设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委员或成员由本单位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8条 公司、项目部设置独立职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人员配备应参照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关于设置集团公司、工程公司(专业化公司)、项目部安全总监岗位的通知》(大桥局人资〔2015〕55号)规定执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位率达到100%,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公司配备安全总监1人,设安全管理监察部门,人员配备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