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7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下简称“该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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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是否从事过证券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质量控制复核人
姓名 冯 蕾 徐育竹 刘 云
执业资质
服务业务
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是 是 是
况 无 无 无
在其他单位兼职情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冯蕾 时间 2003年10月至今
工作单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权益合伙人
职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徐育竹 时间 2011年10月至今
工作单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经理
(特殊普通合伙)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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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刘云 时间 2005年1月至今
工作单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权益合伙人
职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29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9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较上一期持平。
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等确定,收费原则较2019年未发生变化。
收费金额(万元)
2019 290
2020 290
增减% 0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资质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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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予以事前一致认可,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公司各项审计工作,满足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立信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聘请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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