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鹤壁万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的全过程管理,规范生产各级人员的行为,杜绝由于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误投退,造成装置误动、拒动、设备损坏和机组停运,根据国家、省电力公司、省建投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鹤壁万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的范围、内容、目标、职责、权限及流程、投退操作、投退规定、投退统计与分析、检查与考核及形成的报告与记录。
第三条 鹤壁万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具体范围,包括本厂所有220kV、110KV线路、旁路保护及重合闸,220kV母线保护及开关失灵保护,110KV母线保护,220KV、110KV母联元件保护,发变组保护,6KV、 380V厂用电系统保护,自动励磁调节装置、强行励磁装置,备用电源自投装置,发电机自动准同期装置, 220kV线路及发电机故障录波装置,豫北安全稳控装置,与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有关的二次回路等。
第四条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的内容包括对
本单位各种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投入、退出时应履行的手续和流程、投退的操作、条件、检查、统计、分析、考核等的具体要求。
第五条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的目标是通过规范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审批及执行流程,不发生由于人为责任造成的保护及自动装置拒动或误动,设备损坏和机组停运事故;通过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的统计、分析、检查、考核,提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完好率和投运率,进一步提升本单位继电保护运行管理及监督管理的水平。
第六条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实行全过程和全方位管理。本单位相关各级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要重心下沉、统一协调、严格监督、闭环控制。
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鹤壁万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有关的各部门、班组和相关方。
第二章 职责
第八条 总工程师是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及考核的审批、投退管理的协调及有关规程、规章制度、预防性技术措施的审批。
第九条 生技处是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生技处电气二次专责人是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
退技术管理的监督人,负责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及预防性技术措施的审核,负责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的考核。
第十条 检修公司电气分场是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修维护的归口管理部门,检修公司电气分场二次专责人负责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及预防性技术措施的复核。
第十一条 检修公司电气分场继电保护班负责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修、检定、异动(包括设备改造、定值修改等)和日常消缺等工作,是设备的第一责任人。继电保护班负责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的申请,异常、障碍、事故的分析、处理、记录,预防性技术措施编写,继电保护现场运行规程的编写及修订等工作。
第十二条 发电处是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投退申请的审核及协调,负责组织统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投退情况和异常情况,监督运行各值做好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退出期间的事故预想及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