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仪容仪表及着装规
范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仪容仪表及着装规范
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YLJT/BF/ZH/04 版号:[E/0] 编制:综合管理部 审核:郭英 复审:赵成霞 审批:潘刚
日期:2016年11月16日
1.目的
为适应企业国际化发展需要,彰显伊利人良好的职业气质,持续提升企业品牌形象,从员工的仪容仪表到着装规范,体现伊利人纪律严明、高效执行的伊利精神,进一步塑造伊利人大方得体、真诚热情的职业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伊利集团全体员工。 3.职责 综合管理部
负责指定专人对员工仪容仪表及着装规范的管理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召开沟通会议,解决相关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负责持续关注相关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及时组织督导与评估。 各单位及职能部门
4.定义
仪容仪表分为仪容和仪表两部分。仪容指外观、容貌;仪表指仪容的外在表现,包含外表的装饰、服饰、形体、姿态、举止、风貌及整体感觉等。 5.具体管理要求
伊利集团员工仪容仪表及着装规范管理主要包括员工日常工作着装及外观容貌、服饰搭配的管理内容。 .员工着装管理
春夏季允许穿带小孔的皮凉鞋,要求前不露脚趾后不露脚跟、配深色袜子;秋冬季可搭配纯色或带有细条纹、小格纹图案的商务马甲或坎肩,切忌颜色过于艳丽。
≤10CM)。着西服外套(西服颜色不得过于艳丽)搭配打底衫或衬衣时,打底衫、衬衣颜色不得过于艳丽,切忌超过三种颜色。可着规定款式颜色的商务连衣裙(深色、半袖或长袖、修身款式,裙边及膝盖距离≤10CM,商务连衣裙整体图案简单、配色不超过3种颜色)。选择与服装颜色搭配得体的商务皮鞋(黑色、咖啡色、土黄色、灰色、米色、白色,禁止红、绿等艳丽颜色),配深色或肤色丝袜;
夏季可着皮凉鞋(黑色、咖啡色、土黄色、灰色、米色、白色,禁止红、绿等艳丽颜色),并可根据当地温度自愿选择是否穿着丝袜;冬季着裙装时可搭配皮靴,要求皮靴表面无繁琐装饰或毛绒、流苏(靴子高度不得高于膝盖)。
员工仪容仪表规范 6.其他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