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浅析物权法和婚姻法的关系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浅析物权法和婚姻法的关系

[摘 要]文章从物权法角度结合《婚姻法》中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权的最新规定对夫妻共有财产制进行了简要分析,婚姻法中的夫妻共有财产制是为了促进家庭关系的和谐发展,而从民法价值追求上看,婚姻法中的财产制与物权法中的立法原则不尽相同,只有有效保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同时最大程度维系物权关系的稳定,才能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

[关键词]房屋产权;夫妻共有财产;婚姻法

一、在民法中物权法和婚姻法的关系

物权法和婚姻法同为民事基本法,一个是财产领域的基本规则,一个是人伦领域的基本规则,一个追求交易安全和便捷,一个追求婚姻稳定、家庭和睦,二者“各自为政”、“互不侵犯”。

但是婚姻关系中也有家庭财产关系,婚姻存续期间也必然会涉及家庭财产的交易和处分的问题,所以婚姻法必然会与物权法发生关系。如前所述,物权法和婚姻法的价值追求不一样,在不同的价值追求下的具体规则也必有冲突,如何处理物权法和婚姻法的规则冲突乃至价值冲突问题?同作为民事基本法,即使“随着家庭财产的日益丰富,各国婚姻家庭立法的中心都开始向家庭财产法倾斜,家庭财产关系已经成为婚姻家庭法调整的主要内容”[1],“平衡”才是法律协调的理性选择,完全“偏袒一方委屈另一方”不但是不尊重法律位阶关系的做法,还会造成多元社会价值向一元化的趋势演变。婚姻家庭法独大是封建等级社会的特征,财产法独大是资本主义“皆为利来”的表现,单一极端不是和谐社会的所追求的目标,多元制衡才是社会融洽之道。

二、物权法和婚姻法的衔接

“从物权法的立法态度来看, 它并没有直接地介入到涉及家庭财产交易安全的具体事项之中”。[2]因为同作为民事基本法,物权法面对婚姻家庭关系时,“它必须意识到其调整作用的有限性”,”物权法既要发挥作为财产基本法应有的规范和指导作用,但同时也在家庭财产关系面前又应当保持一定的谦抑和理性, 对婚姻家庭法在调整家庭财产关系过程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给予尊重。所以,家庭财产方面的一些具体问题不宜由物权法详加规定的。”[3]

物权法规定了公示公信原则,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但是何谓“公示”、何谓“善意”会因调整领域的不同而不同,物权法所追求的财产安全理念也需要尊重其他法律的价值追求,如公共利益。所以,在婚姻家庭领域,物权法的原则性规定需要考虑婚姻家庭关系的特殊性,从而作一定补充甚至变通,例如夫妻共同财产制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一物一权和物权确定原则的变通,因为它加大了所有权认定的难度,加剧了物权的不确定性。所以,即使房屋产权登记簿上只记载了夫妻一方的名字,但是另一方依然享有所有权,可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房屋,登

浅析物权法和婚姻法的关系

浅析物权法和婚姻法的关系[摘要]文章从物权法角度结合《婚姻法》中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权的最新规定对夫妻共有财产制进行了简要分析,婚姻法中的夫妻共有财产制是为了促进家庭关系的和谐发展,而从民法价值追求上看,婚姻法中的财产制与物权法中的立法原则不尽相同,只有有效保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同时最大程度维系物权关系的稳定,才能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4730912m8x6u75e0ar7c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