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暂行规定
为了规范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学位授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学制
非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学制最短年限为3年、在职博士研究生最短4年,最长不超过6年;硕博连读生学制为5-7年,最长不超过8年。不允许提前毕业。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者,应在毕业前一年的12月上旬提交延期答辩申请报告,经导师和学院(系、部)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
二、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条件
(一)培养环节与考核:按照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课程学习等培养环节要求与考核,并考核合格。
(二)发表学术研究论文: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与申请学位前学术水平基本要求暂行规定》审查执行。
(三)学位论文: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导师评阅和专家评审。博士学位论文实际工作时间,从论文开题到答辩不少于24个月。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博士学位论文实际工作时间不少
于36个月。
三、学位论文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与指导教师的科研任务挂钩,以来自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为主。
(二)学位论文应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使用价值。论文的质量与水平应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并反映作者在本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三)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 (四)学位论文要求文句简练,印刷工整,图表清晰,层次分明,学风严谨,计算无误,数据可靠,结论正确。
(五)学位论文内容应包括:
1.选题的理论意义和使用价值,国内外研究动态,需解决的问题、途径以及本人所做的创造性研究工作。
2.采用的理论与实践方法或计算方法,并将整理和处理的数据进行理论分析和讨论。
3.对所得结果进行概括和总结,并提出进一步的看法、建议。 4.写出必要的公式、计算程序、必要的原始数据以及所引用的文献和资料。
5.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要求引用文献。
(六)从2011年9月1日起,我校与国外联合培养的博
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如用外文撰写,申请学位时必须提交中文版;外国留学研究生可用英文撰写学位论文(须附中文摘要)。
四、学位论文预答辩
申请答辩者应进行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盲审。
五、学位论文评阅
(一)学位论文评阅人由3人组成,评审人应为在岗博士生指导教师。由研究生院统一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实行“双盲”评审。
(二)评阅人应对论文写出客观公正详细的学术评语。评语内容包括:学风是否严谨;作者是否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是否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是否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对科学或经济建设有何使用价值或理论意义;论文存在主要问题;是否同意进行答辩,提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
六、学位论文答辩
(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由5或7人组成,委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委员中至少有另一相邻、相近一级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2名,或至少有1名校外同行专家。委员会主席必须由博士生导师担任。委员会设秘书1人,应具有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答辩人的导师不作为答辩委员。
(二)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由学科点提出,学院(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