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职改办〔2024〕7号
关于印发《黄冈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申报推荐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各评委会办公室:
现将《黄冈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黄冈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
2024年7月20日
黄冈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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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黄冈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提高申报推荐质量,保证申报推荐工作有序进行,依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要坚持以德为先、公开透明、注重能力、突出实绩、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各级人社职改部门负责综合管理、监督、指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推荐工作。
第四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范围包括全市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各地应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申报。
第二章 推荐标准条件
第五条 申报推荐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该符合我省各系列职称申报评审的基本条件、学历资历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用人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制定不低于省级标准条件的具体推荐标准。
第三章 推荐工作程序
第六条 用人单位申报推荐工作一般应遵循以下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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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定年度申报职数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年度申报职数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拟定,报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再组织实施。各单位应在醒目位置公示核定后的年度申报职数。
未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不作推荐数量控制要求。 (二)个人申请
专业技术人员依据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自愿向本单位提出晋升任职资格申请。
(三)民主评议
单位成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民主评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民主评议及资格审核。民主评议领导小组由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民主评议可综合采取公开述职、考核答辩、群众评议、业绩量化方式对申报对象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按名次顺序排列,评议领导小组成员需签字确认。
(四)研究确定
用人单位应根据民主评议情况,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核定的职数内研究确定上报人选。
(五)人选公示
用人单位应在单位醒目位置对年度推荐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内容:
1、拟推荐人员名单和综合排序结果; 2、拟推荐人员的业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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