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信用代码申请表
申请机构名称 注册(登记)地址 登记部门 登记注册号类型 组织机构类别 登记注册号码 纳税人识别号(国税) 开户许可证核准号 经济类型 注册资本币种 办公(生产)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地税) 组织机构代码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万元)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息 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上级机构(主管单位)信息 名称 登记注册号类型 机构信用代码 登记注册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本机构自愿申请机构信用代码,授权经办 受理申请商业银行名称: 人提出申请并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说 明
一、机构信用代码的主要内容及意义
机构信用代码是从信用的角度编制的用于识别机构身份的代码标识,共18位,具有唯一性、经济性、广覆盖性、实用性和兼容性的特点。
机构信用代码覆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等各类机构,不影响现有其他机构代码的派发和使用,与其他代码是整体与局部的关系,覆盖现有全部机构代码,是各类机构的“经济身份证”。 二、申请机构信用代码应提供的资料
1. 有效的登记证明材料(包括各类《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 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 4.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 申请表的所有信息均应填写完整,没有该项信息的除外,如暂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机构可不填写“开户许可证核准号”,无“纳税人识别号”、“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机构可不填写该项;
2. “申请机构名称”和“注册地址”应填写登记证明材料上的机构全称和地址; 3. “登记部门”包括工商部门、机构编制部门、民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宗教管理部门、外交部门、人民银行、其他;
4. “登记注册号类型”包括工商注册号、机关和事业单位登记号、社会团体登记号、民办非企业登记号、基金会登记号、宗教证书登记号、其他; 5. “组织机构类别”包括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其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事业法人、未登记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分支机构,机关法人、机关的内设机构、机关的下设机构,社会团体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