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服务需求
★号不满足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第2、3、4、5包
一、餐厅功能定位
1、第2包西土城校区学苑风味餐厅:提供风味餐饮服务; 2、第3包西土城校区清真餐厅:提供清真基本伙餐饮服务; 3、第4包西土城校区楼上楼餐厅:提供经营性餐饮服务; 4、第5包西土城校区民族餐厅:提供清真风味餐饮服务。 二、合作管理模式
1、安全生产与食品安全方面
(1)在合作期限内,合作方应做好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防止非工作人员擅自进入加工操作间及原料存放间,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合作方所需要的主要伙食原材料由遴选方统一采购,并按照市场价提供给合作方使用,合作方须向遴选方支付采购金额5 %的管理费用。
(3)合作方应确保按照合理价格提供餐饮服务,严格遵守《北京市教委关于印发北京高校学生食堂成本核算指导标准的通知》(京教勤〔2011〕6号)中关于成本核算和价格水平的相关规定。
(4)合作方应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的标准对餐厅、厨房的卫生清洁及用餐器具的洗刷消毒负责,合作方所有使用的低值易耗品、洗消药剂等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卫生管理法规的要求。合作方要严格按照规范操作,防止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全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北京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引入社会餐饮企业承办学生食堂管理的意见》(京教勤〔2013〕9号)等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原材料采购、储存、加工、出售等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的监管,确保规范操作,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保证食品安全。如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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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食源性疾患或食物中毒,经政府权威部门鉴定后,遴选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依照有关条款、法律法规追究合作方的责任。
(5)清真餐厅及民族餐厅的合作单位须具备高校清真餐饮服务管理经验,必须严格遵守教发函〔2010〕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清真食堂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安排适当比例的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从事清真伙食烹饪。
2、生产管理方面
(1)合作方要严格依法提供服务,同时须建立健全自身的内部管理制度。 (2)合作方要认真遵守国家及北京市各项与劳动用工相关的法律法规,所有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均应达到但不限于下列要求:经培训后上岗,并按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持有健康证;按照餐饮服务行业、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合作方要求统一着装,仪容、仪表及服务态度均应遵守餐厅经营服务规范,遵守食品卫生行业的规定。
(3)合作方对餐饮场地在合作期限内有使用权,如需重新对项目场所进行内部装修改造,必须经遴选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按照遴选方的施工管理要求进行施工,且装修费由合作方自理。合作方装修及购置相应设备后,不管何种原因提前解除协议书或者协议书期满后,遴选方均不对合作方装修及设备费用进行补偿。
(4)合作方应妥善管理和使用项目场所以及遴选方所有权的基本设施,除因地震等不可抗力之情形外,因合作方原因致使项目场所毁损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害以及对遴选方所有权的设备设施造成毁损的,合作方必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合作方须自行解决项目场所所需的其他设备设施。
(5)双方应定期通过多种形式对餐饮项目的管理和服务进行满意度调查,遴选方定期组织师生进行满意度考核,合作方应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改进服务质量以达到使师生满意。
(6)合作方的生产管理时间要服从遴选方安排,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一周向遴选方提出书面申请。
(7)所有涉及到餐厅运营资质的办理由合作方自行完成,遴选方给予配合。 (8)餐厅售卖膳食过程由合作方独立操作完成,遴选方配合监督检查。 (9)因合作方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均由合作方自行承担,遴选方概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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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若因此对遴选方造成影响或损失的,由合作方承担赔偿责任。
3、价格方面
合作方对饮食销售价格的确定及调整必须征得遴选方同意,不得随意涨价,对由此给遴选方造成的影响,合作方要承担相应责任。
4、产权与资产方面
(1)项目场所的产权归遴选方所有,合作方只有使用权,在管理期限内,合作方不得将项目的房屋、遴选方所有权的设备设施等对外抵押、转让、转租、转借、转包给第三方。
(2)在项目合作期,该项目场所内遴选方所有权的设备设施由合作方负责维修或更新,费用由合作方承担。
(3)在合作期满或因合作方原因本协议书提前解除时,合作方须在三日内将项目场所及遴选方所有权的设备设施按照双方交接时的名称、数量、型号以良好、适用的状态全部归还给遴选方,保证可以继续正常使用,其中若有损坏或缺失,由合作方负责重新添置或赔偿。项目场所内由合作方投资配置的可动产可由合作方自行解决移走;不动产应无偿完整移交遴选方所有,合作方不得随便拆除和损坏,不得提出补偿要求。
合作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归还项目场所及其设备设施,否则合作方须按每延期1日10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遴选方实际和预期损失。合作方拖延归还场所超过五日的,遴选方有权自行处置场所内的所有设备、设施、物品,合作方无权要求补偿。
5、合作方在合作过程中须接受遴选方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如卫生、物价、工商、税务、市教委、市场、环保等)监督检查,若有违法行为,责任由合作方自负,并必须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若合作方未能如期改正的,遴选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合作方在合作过程中,应坚持勤俭节约和节能环保的原则,采购和使用节能产品,确保所排放的废水、废气等达到国家所规定的环保要求,严格按规定处理好餐厨垃圾,积极支持节约型校园建设。
三、服务参数要求 1、项目概况
西土城校区在校人员约25000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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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标包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第2包西土城校区学苑风味餐厅,功能定位为风味餐厅,该餐厅以风味菜点为主体主要面向在校师生员工开放适合的餐饮花样品种,定期更新菜单,丰富膳食花色品种。面积为1651平米。就餐人员主要是校内教职工及学生,营业时间:早餐06:30—08:30;午餐11:00—13:00;晚餐17:00—19:00。早餐供应品种不少于20种,中、晚餐供应品种各不少于90个。制售主食、副食,如米饭、炒饭、稀饭及馒头、包子、面条、水饺等各种自制的面点,各种自制的油炸(煎)类食品,各种炒菜、烧菜、汤、咸菜等健康食品(不得加入有害健康的化学添加剂)。【不得】销售外进的成品食品,如火腿肠、面包(自制除外)、方便面、饼干、小食品以及烟、酒、生活用品、文具、饮料等。
2、合作管理单位要求 2.1整体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北京高校学生食堂成本核算指导标准》和《北京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引入社会餐饮企业承办学生食堂管理的意见》(京教勤〔2013〕9号)等国家相关法规。
2)具有丰富的类似高校餐饮管理经验和良好信誉,注重社会效益,诚信度高,安全意识强,管理团队稳定,近3年内无重大违规和不良记录。
3)具有维护高校校园政治稳定的目标意识、良好的抗压能力与风险防范意识,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以及安全应急预案。
4)具有3年(含)以上类似合作管理经验。
5)合作方最少提供1家北京市内的餐饮服务网点名单。
6)★校庆日等学校重大庆祝活动须按学校统一要求进行让利服务,每两个月须承诺更换菜品。鼓励在中华传统节日有让利活动,鼓励举办国际美食节等特色活动并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7)合作方要配合遴选方测算毛利率数据。 2.2服务团队要求
合作方在每个包中所报服务团队人员不得有重复。 第2包和第4包的服务团队要求如下: 2.2.1、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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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餐饮管理经验。
(2)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和《北京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引入社会餐饮企业承办学生食堂管理的意见》(京教勤〔2013〕9号)等;精通餐饮成本核算和营养学知识,能够合理配餐,保障厨房正常运行,为就餐者提供物美价廉、营养安全的食品。
(3)性别不限,沟通能力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能承担工作压力;
2.2.2、厨师长:
(1)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上岗、具备高级厨师资格;
(2)组织能力强,个人技术好,有5年以上厨师长管理经验,具备高级厨师资格;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和京教勤〔2013〕9号等,熟知食堂(餐厅)的各项操作规程和工艺流程,能够保障厨房的安全稳定运行。
(3)性别不限,沟通能力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能承担工作压力;
2.2.3、服务主管:
(1)应具备有本年度健康证,相貌端正,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餐饮管理经验;
(2)性别不限,有较好的业务素质,沟通能力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能承担工作压力,有组织、应变、培训下属的能力。
2.2.4、厨房各部门员工:
(1)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上岗,精力充沛,责任心强; (2)遵纪守法,纪律性强,吃苦耐劳,勤学肯干; (3)具备初级以上厨师资格、2年以上的餐饮工作经历。 2.2.5、服务人员要求:
(1)应有本年度健康证,相貌端正,初中以上文化学历,性别不限,年龄50岁以下;
(2)有较好的业务素质,应变能力,具有餐饮服务1年以上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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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餐厅合作服务遴选项目-最终发售版(仅用于招标文件制作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