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对策
张 云 朱银城 唐 蜜 杨 尧 张晓春
【摘 要】摘要:畜禽养殖档案规范化管理是建立和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进一步规范养殖档案管理,本文从法律法规宣传、完善制度建设、建立电子档案和严格执法监管等4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期刊名称】养殖与饲料 【年(卷),期】2017(000)009 【总页数】2
【关键词】畜禽养殖;档案管理;追溯体系;电子数据库
畜禽养殖档案是畜禽养殖场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记录,是畜禽养殖场科学决策的依据[1]。畜禽养殖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是规范畜禽养殖生产和经营行为的需要,是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的重要途径[2],同时也是指导养殖户提高生产管理水平的必要手段。
1 畜禽养殖档案管理现状
根据省畜牧条例规定,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当依法建立养殖档案。除少量散养畜禽的农户外,未达到畜禽养殖规模备案标准的畜禽养殖者,应当建立畜禽养殖记录。畜禽养殖记录应当记载畜禽的品种、数量、来源、投入品使用、疫病防治、病死畜禽处理等情况。目前,受产业政策驱动影响,一些享受过产业扶持政策的规模养殖户养殖档案建设较为规范。 1.1 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通过不断地培训和检查,规模养殖场(小区)备案和养殖档案管理有
了明显的提高,绝大多数备案养殖场都建立了养殖档案,并按照要求进行填写,但养殖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仍然普遍存在。主要包括信息记录不及时、不全面、不符合逻辑、不准确等问题,养殖档案记录无专人专柜,随意丢弃,不按规定期限进行保存。 1.2 产生的原因
1)认识程度不够。大部分养殖户生活在农村,思想相对落后,对《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及《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掌握不够,不清楚建立养殖档案是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外养殖户大多数为中老年人,文化程度普遍不高,认为档案记录无用处,费工又费时,填写档案仅仅是为了应付有关部门检查。
2)监管责任不明。畜禽养殖档案规范化管理是建立和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重要环节,涉及畜牧、商贸、工商及食品监管等多个部门,这就需要政府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相互配合,共同督导养殖户做好养殖档案。但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仅按照各自的工作重点进行了监管和指导,既没有专门人员审核把关,也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更没有人督促整改。所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老问题没有改,新问题又再出现,养殖档案填写不规范也就成了老大难题。
3)处罚力度不够。《湖北省畜牧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未建立养殖档案的,或者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和三十五条规定未建立记录的,由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建立养殖记录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给予警告,可以处2 000元以下罚款”。
这是目前对养殖档案案件进行处罚中操作性最强的唯一依据。近几年,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养殖档案监管相对较多,但对中小养殖户则没做明确要求,且对养殖档案管理只是以监督检查为主,缺乏硬性的奖惩措施,对养殖场震慑力度不够,也助长了养殖档案填写不齐全、不规范的问题。
2 畜禽养殖档案管理的对策
1)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认识。一是乡镇政府应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资料和科技下乡活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养殖户对建立养殖档案的责任意识;二是畜牧部门通过区、乡(镇)、村三级层层培训,加强养殖档案填写工作的日常指导,确保养殖档案记录规范。
2)完善制度建设,明确责任。一是建立养殖档案与动物检疫相挂钩的监管机制,把养殖档案规范记录作为动物检疫出证的前置条件;二是明确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管责任,建立片区管理制,对养殖户实行分片管理,落实到具体监管责任人和场户;三是建立养殖区域“中心户帮扶机制”,选择一些养殖档案做的好的中心规模户示范带动周边养殖户;四是提高养殖户专业组织化程度,实行“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由公司或合作社负责统一管理养殖档案,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档案管理。
3)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强化层级审核管理。建议开发一套畜禽养殖场户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建立文字档案和电子数据库,促进畜禽养殖档案管理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3]。由各规模养殖户主及村级防疫员共同协助各养殖场逐步录入系统,建立动态电子养殖档案数据库,所有信息录入由乡镇畜牧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区级畜牧主管部门层级审核把关,利用大数据时代的云平台让养殖档案保存和查询更便捷。另外逐步将电子档案系统与检疫电子出证及养殖废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