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保研细则
武汉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选拔评分细则(试行)
一、为规范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保证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三创”教育,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教字〔2011〕38号),特制定本评分细则。
二、以学生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主要考察全部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学习成绩、学术研究成果、社会活动及社会工作。采用百分制,按专业课程学习成绩占85%、学术研究成果计分占10%、社会活动和社会工作计分占5%的比例加总综合成绩,以专业为单位按总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予以推荐。
三、课程学习成绩绩点分计算标准(本项总分不超过85分)
1、课程学习成绩包括各专业全部必修课和专业认定的指定选修课的课程学习成绩。 2、课程学习成绩按按平均学分绩点(GPA)计算,绩点分计算公式:
绩点分??XY?Y
iiii?1i?1mm其中,Xi表示纳入测评的每门课程的绩点分,Yi表示相应课程的学分,m为纳入测评的课程总门数。
课程成绩90-100分,绩点为4;85-89分,绩点为3.7;82-84分,绩点为3.3;78-81分,绩点为3.0;75-77分,绩点为2.7;72-74分,绩点为2.3;68-71分,绩点为2;64-67分,绩点为1.5;60-63分,绩点为1。
3、绩点分百分制换算方法:绩点分算出后,各专业以本专业参评人中的最高绩点分为85分,其他参评者按照其与最高分学生GPA的相对值折算分数。具体方法是:以第一名GPA为Gmax,其他参评者GPA为G,则每位参评者GPA折算百分数为(G/Gmax)×85。
四、学术研究成果评分(本项总分累计不超过10分) (一)科研成果计分标准(本项总分累计不超过8分) 1、学术论文及著作计分标准
项目 计分(分/篇、部) 备注 国内外重要权威学术期刊(学校奖励期刊) 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学院奖励期刊)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刊登的学术论文 CSSCI刊源检索文章 EI、ISTP会议论文、一般性学术论文及院内自办学术刊物 出版学术专著(学校奖励出版社,主编) 出版学术专著(学校奖励出版社,副主编) 出版学术专著(一般出版社,主编) 出版学术专著(一般出版社,副主编) 参加编著学术著作(字数2万以上) 在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大会主题发言) 8 1、学校和学院奖励权威期刊和出版社级别认定参照经济与管理学院当年颁布的硕博士生导师遴选科研成果认定目录为准; 6 2、论文独著者按相应项计分;合著者按一定比例分配分数, 二人合作,第一作者60%,第二作2 2 0.3 者40%;二人以上,第一作者占60%,第二作者30%,其余作者平均分配10%; 3、同一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计; 4、所有成果均须有刊物或书籍原件证实,否则6 不予加分。用稿通知不加分。所有成果必须是原创性成果,不存在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2 5、会议宣读论文必须有录入该文的大会议程和论文集(论文集光盘);收入论文集的必须有论4 文集(论文集光盘),否则不予加分。同一论文在不同的学术会议上宣读或收录,计最高分,不1.5 累加; 6、参编著作原件上必须注明编写章节; 0.5 7、CSSCI刊源以论文发表当年的CSSCI期刊为准,CSSCI扩展板刊源期刊发表的论文按一般性1 学术论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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