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红外额温计(疫情应急产品) 型号、规格 NV-T100A 结构及组成 由红外传感器、电路组件、塑胶外壳组成。 产品适用范围/预通过测量额头的热辐射来检测被测对象的体温。 期用途
2. 性能指标 2.1 外观与结构
a)红外额温计外形应端正,表面应光洁,无划痕、裂纹、锋棱、毛刺及污渍。b)红外额温计的按键操作应可靠、灵活,结构件应无松动现象。
c) 红外额温计的文字标记应清晰、牢固。
d) 显示屏部位应透明,不允许有影响读数的划伤、气泡、黑点等异物或缺陷。e)
显示部分不应有缺画或漏符号等不良现象。
2.2 性能
2.2.1 红外额温计显示范围
体温模式下温度显示范围:35.0℃~42.8℃。2.2.2 最大允许误差
2.2.2.1 规定的温度显示范围内最大允许误差
红外额温计在 35.0℃~42.0℃温度显示范围内,最大允许误差±0.2℃。2.2.2.2 规定的温度显示范围外最大允许误差
红外额温计在 35.0℃~42.0℃温度显示范围外,最大允许误差±0.3℃。2.2.3 抗跌落性
医用红外额温计在正常使用时从垂直距离为1m高处以三次不同起姿态自由跌落到 一个硬质表面上后应符合2.2.2.1的要求。2.2.4 指示单元 2.2.4.1 分辨力
显示分度值应为 0.1℃
2.2.4.2 显 示
红外额温计显示屏的数值高度至少为4mm。
2.2.4.3 提示功能 2.2.4.3.1高低温提示
体温模式下,当温度低于 35.0℃时,液晶显示屏应显示“LO”,当温度高于 42.8℃时, 液晶显示屏应显示“HI”。
2.2.4.3.2 低电压提示功能
当红外额温计液晶显示屏出现低电压提示符号时,电源电压应在 2.6V±0.2V 范围内。 2.2.4.4 模式
红外额温计应具备额温模式和校准模式。 2.2.5 清洁、消毒
红外额温计可以被清洁消毒,采用干净软布或棉球蘸少许浓度为 75%酒精(乙醇) 轻轻擦拭产品表面进行消毒清洁后,红外额温计应符合 2.2.2.1 规定的要求,并且其外壳上的标志不受到影响。 2.2.6 自检功能
红外额温计具有自动的自我检测程序,按下主按键开机后,红外额温计进入自检功能,若自检功能正常则显示屏进入待机界面,若自检功能异常则显示屏显示 “Err”。
2.2.7 自动关机功能
测量完毕后 15s±10s 没有再进行任何操作应能自动关机。
2.2.8 技术/使用说明书
体温计产品技术/使用说明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温度显示范围、温度单位、最大允许误差、正常工作和贮存条件;
b) 被测对象的人群、身体部位和红外额温计的临床准确度或临床偏差; c) 校准模式和额温模式的转换方法;
2.3 安全要求
应符合 GB 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 第 1 部分:安全通用要求》标准的要求。
2.4 环境试验
按 GB/T 14710-2009《医用电器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中气候环境试验 II 组,机械环境试验II 组及表2 的要求。运输试验、电源电压适应能力试验应分别符合 GB/T 14710- 2009《医用电器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中第 4 章、第 5 章及表 2 的要求。 2.5 电磁兼容
应符合 YY 0505-2012《医用电气设备第 1-2 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