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
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基层文化活动 【发文字号】渝府办发[2016]62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4.25 【实施日期】2016.04.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6〕6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25日
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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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利用,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综合水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7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根本,以现有建设成果为基础,以强化资源整合、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把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结合起来,把服务群众同教育引导群众结合起来,把满足需求同提高素养结合起来,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得到全面加强和提升。到2020年,全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基层文化队伍进一步培育壮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明显提升,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成为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联系群众的贴心纽带,为我市全面建成“农村半小时”和“城镇十五分钟”文化服务圈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内容
(一)摸清底数做好规划。
1.开展基础调查。一是按照2015年年底全市行政区划,对在用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室(含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设施进行全面调查。重点调查建 2 / 3
设地点、建筑面积、功能布局、人员编制、服务内容、服务人口、服务半径、服务效果
等情况。二是调查自2005年以来因撤乡并镇和撤村建社等,造成闲置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文化室、乡镇政府和村(社区)办公室、中小学房产。重点调查建设地点、建筑面积、功能布局、资产处置等情况。
2.编制建设规划。以区县(自治县)为单位,按照均衡配置、规模适当、经济适用、高效便捷的要求,衔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全市街道(社区)综合服务规划、重庆主城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规划等专项规划,按照《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有关要求,制定本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规划,服务半径可不受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范围限制,努力实现对常住人口全覆盖。
3.把握建设原则。政府承担建设主体责任,大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现有设施能满足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的,一律不再进行改扩建或新建。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布局,原则上以撤并乡镇和城市新区等为重点,同时以贴近群众为目标合理调整现有布局;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布局,原则上以常住人口多的自然村、农民新村、移民新村、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镇)、农民工聚居区、城市公租房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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